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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是明亮的,在黑暗之中可以視物的憑藉,李經明的這個形象不是單純泡妞耍帥,打屁逗悶子的設定,我的內心之中是相信偶像的力量的。這個偶像和那個被韓國人糟蹋的了的詞是不同的,所謂偶像應該是航船歸途的燈塔,旅人出行的路標,他本身應該處在正確的位置上。
右,在我們這個國家可能會帶上鮮明的色彩,但是我這裡的右,是代表著一種英雄主義情節。總有一些人,他們會在別人猶豫彷徨的時候站出來,如果他們錯了,那麼他們也是先鋒,如果他們對了,那麼就是英雄。
這本書是單純對韓國的娛樂現狀的描述與遐想,其他的,我不好說。
最後,拜謝所有能支援這本書的讀者們與不能支援這本書的讀者們,讀書這件事不在乎讀的是什麼,光是讀書本身,就已經是一種了不起的姿態。
天下讀者最高!!!天下讀者萬歲!!!
寫在又一個甲午欲來未來之夜
沐還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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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天使之城
喧鬧的場館裡一片亂糟糟的景象,美國人向來標榜自己的國民素質很高,有幾層樓那麼高,但是今天這裡的的場面實在有些諷刺。這裡是安那罕天使球場,洛杉磯安那罕天使隊的主場球館,就在今天,他們十分恥辱地被橫掃了,主隊大比分輸了比賽,而球隊戰績方面已經是零對三了,他們直接出局了,就像被三振了一樣。
就球隊歷史和彼此實力來看,這樣的結局似乎早就已經註定了,從一開始這場“ab大戰”就是不對等的。著手造成這場悲劇的屠夫是波士頓紅襪隊,他們的宿敵雖然確實在洛杉磯,卻不是安那罕天使隊,而是道奇隊。
李經明的頭上正帶著一頂有著大大的“b”字母的棒球帽,不是拉風某耳機的左邊一個b外加右邊一個b,只有一個還印在腦門上。沒錯,他是個紅襪隊球迷,至於為什麼他會是紅襪隊的球迷,只不過是因為紅襪的球館離他的大學校區近罷了,至少在最初的時候是這樣。如果非要說有什麼其他理由的話,大概是學校裡的紅襪球迷太多,李經明不想成為一個異類,在韓國的時候他更多聽說的是紐約洋基隊,畢竟那輝煌的戰績閃亮到讓人無法逼視,人們往往是勝利者的擁躉。要是敢在李經明所在的學校裡帶著“ny”字樣的帽子逛來逛去的話,被打倒不至於,但被其他同學們給拋白眼是肯定的,要知道洋基隊是紅襪隊的世仇。
順帶說一句,那所大學名字叫“哈佛”。
退場還在繼續,李經明卻任然坐在座椅上,不是他的素質比那些美國佬更高,而是他的位置比較靠前。反正暫時出不去,就先坐著吧,站著擠在一起,哪有這樣坐著等舒服。
“嘖嘖,哥。”旁邊的金載榮用撅著嘴下巴指著出口處擁擠著互相推搡的人群一臉驚歎地對李經明說道,“都說這裡是天使之城,天使我倒還沒看見,只看見了一群狂亂的野獸。”
“你會習慣的。”李經明混不在意地用手指在空氣中畫了一個字母“t”然後接著說道,“這裡是能讓天使都迷失的天使之城,有的話也是一群迷失了的天使。”
和自己剛來美國的表弟不同,李經明已經來美國整整五年,這些都屬於司空見慣的混閒之事了。自己的表弟是什麼性格李經明多少也清楚,要他去波士頓那種地方他一定呆不住的,而這裡,天使之城,有著一切能吸引他的東西。多見識一些也沒什麼不好的,再說ucla也是個很好的學校。
金載榮對自己的這個表哥則是絕對的歎服,這不僅僅是因為這個表哥才二十二歲就已經是哈佛的碩士了,更多的是來自童年中的記憶,從自己記事起這位表哥似乎就是無所不能的形象。
“要是丟一枚自作炸彈,估計能弄死個百來號人吧。”金載榮看著人群無聊地說道。韓國人對美國人的態度非常矛盾,但是李經明沒什麼好矛盾的,他的想法向來明確,金載榮也是知道這點才對他說這麼血腥的玩笑的。
李經明無語地撇了撇嘴,這表弟真是什麼都敢亂說啊。不過李經明自己對美國人很不感冒,甚至厭惡憎恨,“亂這種笑話可別嚇到這些傢伙,雙子墜亡之日以來美國人可是談恐色變,他們很多的東西都是玻璃製品。”
“放心吧,他們也要能聽得懂韓語啊。”金載榮聳聳肩道。
“在這裡你是期待不來這種事的。”李經明拍拍自己表弟的肩膀。
“為什麼?”金載榮好奇地問。
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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