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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施,好久違的名字,也只有他曾經這麼叫她。那時候,他第一次給她一大束白玫瑰,說:“每個人都叫你佳人,我要特別,你是我的施施!”
這個名字,說實話,施佳人更喜歡。
只不過,給她送花,那麼俗難的追法,多少有點不喜歡。
可是,他偏偏把送花那麼俗套的追法也變得有意思,當時,她住在女生宿舍園區裡,男生不得進入。她懶得下去理會康霄默,自己蹲在寢室裡,任憑那幫男生女生傻乎乎的在那兒。她說:“康霄默,你走吧,我不喜歡你的。不管你使什麼法子我都不會接受你。”
也許真的是受了她的激將法。
他讓賣花的直接用卡車往校園裡送花,一盆盆全部擺在園區門口,一個下午時光,園區門口到處都是玫瑰花。雖然美觀,不過,實在……最後,學校領導無語了,作為名校,怎麼發生可以這樣的事情,但是,大學裡也沒有規定說不容許談戀愛。當時的班主任只得軟磨硬泡著叫她下去,叫她先阻止康霄默的過激行為再說,其他的,以後好商量。
然後,施佳人下樓了。
康霄默一臉壞笑的說:“終於肯下來了。”
那個場面,確實有點瘋狂。不過,她是她,她不喜歡就是不喜歡,不會因為那些瘋狂的追求而喜歡上對方。
別人越是這樣,她越是反感。那種誇張的追求手段,也只有有錢人家的小孩才會做得出,給她的感覺就是,那個人只是要追到她,可能自己的拒絕讓他覺得有徵服感。未必是真的喜歡。
施佳人看著周圍那些人或是嫉妒,或是羨慕,或是鄙視的目光,心裡毛毛的。
她想說的還是那句:“我不喜歡你。”
正要開口,康霄默用手指擋住她的嘴,動作曖昧。
他說:“施施,什麼都別說。今天到此結束,以後,我每天送你一枝玫瑰花。你要是不接受,我可就要每天這樣咯。我知道你不喜歡我這樣,所以,喏,”他從那麼多花裡只挑出一枝,遞給施佳人,“不準拒絕!”眼神裡俱是脅迫,好像在說:你不接受,那我每天都這樣。
施佳人迫於無奈,接過那枝玫瑰。
他對圍觀的人道:“這些花我都送給大家了。喜歡儘管拿去,只是以後別圍觀了,嚇著我的佳人了。”
那會兒,其實她特想抽這個男人,就算是一個浪漫的畫面,也因為他的言語變得噁心。
每天都會準時的收到一枝玫瑰花。
當她跟譚凌好了之後,她好友遺憾道:“真是弄不懂你的心。全世界的女人都會恨死你這個傻女人的。”
記憶裡,還有很多關於他的事情……
為什麼突然想起了他跟自己的事情。原來以為自己早已忘記,卻不料可以記得這麼清楚。
是因為自己最需要別人的時候,他在自己身邊嗎?
現在,她沒有那麼多的顧忌,畢竟,他也才新婚不久。
所以……這是朋友間的關心吧。
疼過了,病過了,也該好了。
家裡總是最溫暖的地方。躺在跟自己分別了好幾年的小床上,心裡暖暖的,好像飛倦的鳥總算找著了巢穴。一直就這麼窩在床上,仰頭看著天花板,等著媽媽叫自己起來。屋外的陽光豔麗的耀眼,自己的房間跟三年前走的時候沒有多大的差別,很乾淨。她媽媽說,每週都會來這兒打掃一番,想念著自己遠在地球另一邊的女兒。
心裡盤算著要不要一直住在家裡,想想,還是單獨住吧,這兒,除了媽媽,其他人她都覺得生疏。
媽媽給她端來好喝的早茶,愛憐的摸著她的額頭。
“終於決定不走了?”
“恩。”不去美國了,已經辭了那份在美國花旗銀行的工作。雖然說那份工作非常好,可是,不想一個人在那個地方漂流。當回到家裡看見媽媽的時候,那種不願意遠離的感覺越發強烈。
喝著熱熱的早茶,喉嚨裡輕輕壓出話。
“媽,好喝。”
“要不要再喝一碗。”
“不用,夠了。”
滿足的砸吧砸吧嘴巴,施佳人看著她媽媽,說道:“媽,我想買下自己的租的那套房子。”自己想要一個單獨的小窩,離家不遠,可以常常回來。
“就住家裡吧。大學畢業的時候,媽媽沒能留住你,你還是跟著那孩子去了美國,現在,回來吧。自己一個人在外面住,麻煩。”
“我還是想住外面。”她嘻嘻笑著,“媽,我一直很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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