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第3/4 頁)
事情這樣殘酷地橫在他們中間,阻擾他們白首,林末想不通。
林末想去方曉老家找她,可他知道不會有什麼結果,上大學時他們兩個非常相愛卻又非常**,事情不論大小,決定不論對錯,一旦出口,相互尊重,也互不容讓,幾年下來事實證明,他們所做的互不容讓的決定都是委屈自己利於對方的決定,比如林末生病怕吃藥,方曉就買兩份藥自己吃一份再帶動林末吃一份,病情嚴重不得不打針的時候方曉就先在自己胳膊上扎一針作出表率,並義正詞嚴地警告林末,“吃!我都吃了你也必須得吃!扎!我都紮了你也必須得扎!”她說這叫“共苦”。這一針紮下去把林末心疼的眼淚“噗噗”往下掉,聲音哽咽不止,“方曉,你這哪是扎你的胳膊,你是在扎我的心啊,以後我再也不要和你共這樣的苦了”,林末果真說到做到,以後每次感冒發燒都積極吃藥並主動伸出胳膊讓護士扎針,他不想讓方曉吃苦就要讓自己變得堅強,護士扎完針笑著對林末說,“你女朋友真愛你”,林末就當著護士的面抓著方曉的手,望著方曉的眼睛傻傻的笑。方曉怕高,每次到了高一點的地方都驚恐萬分,說話都禿嚕嘴,死死抱緊林末打死都不撒手。林末非要把方曉往更高的方向拽,拽不動就抱,抱不動就扛,不管用什麼方法最後都要把方曉弄到最高處,也義正詞嚴的警告方曉,“你一定要戰勝恐高!我都不恐,你恐什麼!我們必須‘同甘’!”方曉聲音顫抖,牙齒打架,“這……也是……‘共苦’吧?”“等你克服了恐高,就叫‘同甘’了。”林末儘量擺脫方曉抓著自己的手,讓她嘗試在高處**。經歷過諸如此類的“共苦”之後,他們就更加愛護對方,更加尊重對方的決定,更加不違背對方的意願了,更加堅信對方作出的決定都是為自己好。
'本書首發來自17k,第一時間看正版內容!'
 ;。。。 ; ;
黑白電影
“請你不要怪我,也不要回來找我。”而現在,方曉發給他的簡訊的口吻和以前一樣,那樣肯定,那樣不可容讓,這句話決絕地把他們的世界一切為二,永不交集。
過去的美好就像吸食的鴉片,讓人沉迷,然而再大劑量的麻醉總有過了藥效的時候,回憶的蜜汁永遠甜不過現實的苦澀,林末跨過回憶的界碑回到現實的時候地鐵口的霓虹燈已經亮起,一閃一閃像是一隻只嘲笑他的眼睛,他冷著表情不予理會。
不知不覺竟在這裡坐到了晚上,想要走的時候才發現根本站不起來,脊背僵硬如同靠著的牆壁,腿腳麻木動輒就是鑽心的疼,嘗試多次都無法站起來,只得坐在原地小心地活動著等待恢復。
對面那個女孩仍在唱歌,林末的心根本不在此,不知道女孩是不是一直唱到現在,嗓子已經沙啞了也沒有要停下來的意思,反正現在也走不了,林末索性把臉扭向女孩貌似認真地聽她唱歌。女孩晚上唱的歌和白天有很大不同,白天千篇一律都是口水歌,而晚上卻是一些耐人尋味的經典老歌,又加上因為累而沙啞的嗓音,更表現出自己獨特的唱腔風格,相比而言,林末更喜歡女孩晚上唱的歌。
“把這段愛情故事拍成電影”
“就算白與黑”
“剪輯的喜與悲苦與累”
“都能讓旁觀的人暗自落淚”
“上演的恩恩怨怨不再遮掩”
“無非進與退”
“落幕是我的悔期盼你的美”
“要就似放下愛恨不再圍繞”
“等下一個輪迴”
“……”
此時此刻,此情此景,林末不會想到自己竟能聽到這首歌,而且還由一個完全不認識女孩演唱,不知道是感動還是觸景生情,他的眼淚一顆一顆滾落了下來,掉到地上“嘭”地一聲,分崩離析。
這首歌是04年超級男聲周揚演唱的黑白電影,他和方曉都是這首歌的超級粉絲,那時候的他們剛上高中,和其他同學不同,他們單單著迷這一首歌,飯可以不吃,但歌不能不聽,他們節衣縮食省錢買了個mp3,沒日沒夜單曲迴圈這首歌,那個時代的他們,眼中除了彼此就只剩下這首歌,所以這首歌是他們對整個高中時代的記憶,而現在再次聽到這首歌,各種感觸蜂擁而上,襲裹他的周身,各種心緒百感交集,令他無限緬懷。
林末振作精神,強撐著站起來,忍著麻木帶來的疼痛,亦步亦趨地挪向那個女孩,一段短途,卻步履維艱,吃力過後總算在女孩面前站定,他目光呆滯,表情死板地望著女孩,沒有言語,只是望著。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