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第4/4 頁)
結束後,FISH樂隊一舉成名。秦儀見到我,特地誇了我一句:“小夥子,行啊!”
除了李明耀每天忙著約會不同的女生之外,我和馮蕭的生活並未多大改變。每天大部分時間,泡在網咖裡面玩魔獸爭霸,開始是對戰,後來更多的是玩RPG地圖,直到發現最有樂趣的DOTA。
在夏冰的聯絡下,我們在學校附近的格桑酒吧每週一三進行演出。酒吧的老闆娘是個約摸三十多歲的女人,姓謝名妤,長髮微卷,有著歲月沉澱後的成熟與優雅。
每個夜晚,她都坐在吧檯上,端著自己調的酒,聽著音樂靜靜發呆或抽潔白而細長的ESSE,風姿綽約,偶爾有客人上來搭訕,應對從容。
沒有課的早晨,通常窩在被子裡面睡覺。週二的清晨,我美夢正酣,忽然,手機響了,我迷迷糊糊地接了起來,聽到夏冰的聲音,“餘言,陪我去服裝批發市場”。
睡夢被人打斷是痛苦且容易暴躁的,我睡意正濃,嘀咕了一句“我要睡覺”,結束通話了她的電話,繼續矇頭大睡。
忽然,對面床上的李明耀扔了一本書砸過來,他對我吼道:“餘言,夏冰一直在樓下叫你,你沒聽到嗎?”
我側著耳朵傾聽,果然,樓下夏冰在喊我的名字,“餘言,餘言……”在拿被子矇住頭之前我說:“讓她喊唄,大家繼續睡覺。”
馮蕭和孔令方一人丟了一本書砸我,“吵死了!我們還要睡覺呢!你要再不下去我們就把你扔下去!”
我強撐著起床,估計由著夏冰繼續喊下去,不光我們寢室的男生,整棟樓的男生都想把我從窗戶扔下去。
我胡亂地穿好衣服,臉也沒洗牙也沒刷,直接走到了樓下。站在她的面前,不耐煩的問:“幹麼?”
她盯著我的頭看半晌,我摸了摸腦袋,新長出的發茬密密麻麻地紮在手上,硬如針芒,像一隻刺蝟。她笑著說:“想不到你頭髮長得蠻快的嘛!”
這意味著我馬上要擺脫光頭形象,不然別人總以為我們FISH樂隊是玩搖滾的,其實,FISH樂隊並無任何屬性,只想唱自己覺得好聽的歌,娛人娛己。再則,頂著光頭走在路上,回頭率太高了,被人注視的感覺如芒在背,很不爽。
夏冰讓我陪她去服裝市場,她想進一批衣服擺地攤。我跟著夏冰,穿越整座城市,來到位於城市另一端的服裝市場。
市場中大大小小的店面上百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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