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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友的家裡非常熱情,非要留林希住幾天。於是林希就順水推舟,在鄉下住了幾天。由於走的時間匆忙,林希忘記帶上手機的充電器,這一是這麼多天一直聯絡不上他的原因。
調查取證的工作非常順利,整個村子的人都能證明案的時候林希正在他戰友家做客。林希被排除了殺害戴小剛和劉曉莉的嫌疑。整個案子越撲朔迷離起來。
………【第三十五章 公關手段】………
希現在就算想離婚也離不成了,而且便宜老爸還得
………【第三十六章 案情分析】………
培已經連續忙碌了好幾天了,不過現在有了一個優勢的事情已經定了性,儘管他沒有留下賬本什麼的,但是光憑在他家搜到的財物,即便是紀檢部門真的查不到他貪汙受賄的問題,也已經足夠以不合理收入的罪名起訴他的了,對這樣一個幹部隊伍中的蛀蟲,而且已經死了,當然要嚴厲追查。於是再撤銷了他一切職務、開除黨籍和剝奪了他人民代表資格以後,開始了廣泛的動群眾檢舉揭戴小剛犯罪行為的活動。既然戴小剛已經不是國家幹部了,那麼對於銀海市公安局來說就不需要忌諱什麼其他的事了。不管戴小剛是一個什麼樣的人,他被殺了是個現實。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再說殺人案對於社會危害性極大,歷來都屬於必須偵破的案件之一。
自從排除了林希作案的嫌疑以後,丁培又一次組織刑警隊的偵察員們進行了案情討論,不過這次丁培的壓力增加了許多。沒辦法,一來當初因為戴小剛的身份非常敏感,進行大範圍的群眾走訪顯然不合適,刑警隊只能進行小範圍的調查,這在很大程度上導致可能出現線索遺漏的情況。接下來林希成了重點犯罪嫌疑人,於是,刑警隊的視線又都集中在了林希的身上,結果,破案最寶貴的黃金時間就浪費在了對林希的抓捕上。現在林希的嫌疑排除了,可是破案的黃金時間也過去了,丁培和刑警隊的同志當然著急。
刑事案件的偵破有一個特點,案後的最佳偵破時間是72個小時。不光是我們國家,全世界都是這樣,這主要是因為刑事案件的特點所決定地。一般來說,刑事案件的生很容易引起目擊者的注意,就算是一個普通人,對身邊出現的比較特殊的人和事都會在一定程度上給與關注,比方說隔壁鄰居家裡來了一個從來沒見過的人,或者是鄰居家生了很奇怪地響動等等,這與在大街上碰上車水馬龍和滿街上趕路的人不同,大家都會在心裡想一下這個人是幹什麼地?或者是隔壁的聲音到底是怎麼回事?碰上這樣的情況,如果不去刻意的記憶,那麼用不了72個小時,人們每天接受的大量資訊就會沖淡這些記憶,如果沒有人提醒或者再一次生類似地情況,隨著時間的流逝,這些生活中地小事就會被人們完全忘記。如果時間過了72個小時,就算是經過提醒或再次上類似的情況,人們也許會想起曾經上過一次這樣的事或見過這樣的一個人,但是相對於事件的經過或者是比較特別出現的人物而言,人物地相貌就成了無足輕重的小事,多數時候,除非段時間內再次見到這個人地相貌,一般情況下,人們大多隻能記得這個人的大概情況,比方說是男地女的、高個還是矮個、胖子還是瘦猴。相對這些資訊而言比較次要地相貌則會忘記。
相對來說,我國刑事警察可使用的先進偵破手段上對比國外達國家,無疑是要落後一些的。特別我國改革開放前期,破案憑的是一張嘴、抓人全靠兩條腿。簡陋的條件逼出了國內許多個方面的刑偵專家,有利害的就憑一個足跡甚至能瞭解到嫌疑人的生活習慣和工作環境。惡劣的條件逼得警察在偵察案件的時候不得不採用人海戰術,廣泛的群眾走訪就是他們最習慣的手法。
不得不說,這個辦法絕對是非常有效的,不少大案要案的偵破憑的就是人民群眾的力量。人們經常會覺得街道上到處出沒的老頭、老太太的挺煩人,有事沒事的看見每個陌生人都像對待特務一樣用審視的眼神盯著你。可是很多時候,往往就是這些我們看來挺煩的老頭、老太太的掌握著偵破工作的關鍵,因為他們最喜歡管閒事。
“大家都知道,在戴小剛和劉曉莉被殺案偵破的過程中我們走了彎路,由於特定的原因,當時的條件又不許可我們進行大範圍的進行調查。現在事情明朗化了。已經證實我們原來的懷疑物件沒有嫌疑,那麼著就意味著我們還得查下去,把躲在背後的兇手給抓出來。”丁培在案情討論會上說道。
“大家都清楚,由於我們前期的工作沒有做好,寶貴的時間被我們耽擱了。這也增加了我們破案的難度,但是就算再難,我們也得想辦法查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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