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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是夫妻。”沐雲帆說。
秦歌笑了:“那是從前。法院不是都已經判決我們離婚了嗎?”
沐雲帆一時沉默,秦歌也沒等他給出什麼答覆,又說道:“我今天沒打算跟你翻舊賬。打一開始,我們之間就沒有什麼感情,你不愛我,我也不愛你。四年前,我們就是為了各自的利益在一起。四年後……我的意思是現在,我希望能給寶寶一個名分。”
她的話頓了一下,沐雲帆看著她,微蹙著眉。
秦歌繼續說:“我想跟你復婚。讓我的孩子,成為你沐雲帆名正言順的女兒。而且,是唯一的孩子。”
她沒提安娜,也沒提沐浩宇,只用了唯一二個字表達她的全部意思。
她的孩子,她的寶寶,絕對不可以再被任何人罵作是野種。所以,她一定要給寶寶爭取一個名分。讓她有爸爸也有媽媽。
這個念頭,並不是她現在才冒出來的念頭。是她最近才冒出來的念頭,而且這個念頭一冒出來就一天比一天強烈。昨晚上她想了一夜,想了一夜的結果,就有了上面的話。
“當然,有句話我還是要說在前面。我說的復婚,也只是走個形式。除此之外,我還是我,你還是你。我們只是在寶寶面前是父母而已。你懂我的意思嗎?”
秦歌又給她的話加了一點註釋。沐雲帆聽到這裡,原本還算明朗的臉色就陰沉的如暗夜一般了。
“你又想跟四年前一樣,籤什麼協議?”
這話聽著離譜,但是他相信這個女人絕對乾的出來。
秦歌那抹嘲諷的笑又露了出來:“不然呢?難道我們還可以做一對普通夫妻不成?”
☆、第124章 不配做個母親
普通夫妻!四個字,簡單明瞭,可是秦歌知道。這對於她和沐雲來說太難了。
與秦歌而言,如果不是為了寶寶,她簡直連看都不想再看沐雲帆一眼。
四年前,他的所作所為雖然都有他自己的理由。可是,終究他是欺騙她在先,隨後又聽信了安娜的讒言,殘忍的強迫她打掉孩子在後。這樣的男人,就算之前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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