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第2/4 頁)
,一九九五年的最後一個月。
距離我上一次見到她,已經是近四個禮拜前的事了,我跟她約好“改天”的那杯咖啡,大概還在種咖啡豆的階段吧。
“你知道上次見到你是多久前嗎?”我拉著她的手說,在一家我熟悉的咖啡廳裡,我坐在她面前,桌上有一盞燭火,那燭光輕輕的搖曳著,耳邊撩繞著優雅的鋼琴演奏曲,眼前的咖啡漫出一陣白色的香氣。
“多久前?”
“八十四個月前,也就是六年前,如果用詩經的說法去算的話。”
“那麼久了嗎?”
“是的,對你的思念累積了六年,今天終於有機會告訴你。”
“你想告訴我什麼?”
“我……我……我很喜歡你……”
“真的嗎?祥溥……”
“是真的。”
然後,她抱住我,我摟著她,我們緊緊相擁。
然後,我被球打到,整個人往後翻,跌進放排球的大竹籃裡。
“抱歉,我不是故意的,學長你沒事吧……”亦賢跑過來;把我從大竹籃裡挖出來。
“沒事。沒事。”
“學長,你還好吧?”
“沒關係,我很好,你繼續打球吧。”
“學長,你失神失神的,不太對勁。”
“不,我很好,沒事。”
“喔……那……我去打球了……”
“去吧。”
我揉一揉屁股以及後腦勺,把倒掉的椅子扶起來。
我看了看周圍,燭光不見了,變成了體育館內的日光燈,也沒有鋼琴演奏曲,只有排球落地的轟隆,那杯飄著白色香氣的咖啡也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那顆往我臉上砸來的白色排球,當然,更別提我跟她的緊緊相擁了。
我在做白日夢,而且夢境很深。
其實這樣的白日夢時常出現,有時在課堂裡上演,有時則在自己的房間,有時在路邊的麵店,只是這一次在球場邊,我忘記了球會亂飛的危險。
聽別人說,白日夢是一種嚮往的反射,不管它是不是會發生,在做夢的過程中,它總是亮麗完美的。
子云也認同這個說法,他還刻意強調,白日夢因為夢的主題而分種類。
如果主題是事情,表示那些事尚未發生,但你會希望發生後就長那個樣子。
如果主題是人物,表示那個人遙不可及,像遠在天邊的星星,你可以看星星,可以愛星星,但卻不能摸星星。
白日夢反映出一些情緒動作,而這些動作就像是自己與自己的對話,是不可能說謊的。
情緒動作是無形的,只可能由表情來呈現。
既然是情緒動作是無形的,那麼,可以看、可以愛,卻不能摸,這樣的動作叫什麼?
子云說,那叫“思念”。
他答對了,而且非常非常正確。
我很想念她,四個禮拜不見的時問裡,我一直很想念她。
我在被鬧鐘叫醒時的第一個念頭不是關掉它,而是想念她;我在早餐店叫東西時不是想我要吃什麼,而是想她會吃什麼;我在騎車上學時不是看紅綠燈號誌行走,而會不小心騎往她學校的方向;我在打球時不是注意球飛過來了沒,反而會不時轉頭看她是不是又送來甘甜奶茶;我在補習班上課時在筆記本上寫的不是考試重點,
這樣的思念好多、好重,我每天揹著這麼重的東西來回學校、補習班、家裡,覺得我的摩托車耗油量越來越多。
我其實可以很任性,管它補習班今天補什麼,我大可以翹課,到她上課的地方去找她,班導師打電話向我爸媽告我沒有去上課的狀也沒關係,甚至要我轉到c班去我都沒問題。
但我承認,我可以任性的做做任性的白日夢,但我沒有任性的種,所以我只能任由思念蹂躪我、摧殘我、焚燒我、毆打我,不管我是否因為這樣的思念成傷。
可是,我覺得奇怪,雖然這樣的思念很累、很重、很痛,卻也很快樂。
我聽見時間的腳步聲,走在一九九五年最後一個月裡的耶誕節之前。
每年耶誕節與年節,我有寄卡片賀節的習慣,只是這個習慣,只適用在兩個人身上。
一個是昭儀,一個是香鈴。昭儀姓顏,香鈴姓王。
昭儀比我大一個多月,她跟子云都是處女座的天才,我會認識她是因為子云。
而香鈴則小我四個多月,是浪漫的雙魚女子,我不否認對她有相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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