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第2/4 頁)
留下一點腐爛的皮肉,如果直接和沙漠接觸的話早就變成一具乾屍了。完整儲存下來的還有一雙鹿皮靴和一副皮手套。這人生前應該是個異大陸的漫遊者。沙漠中穿鹿皮靴和戴鹿皮手套是那麼的不合事宜,換成巨蜥皮或者蛇皮還說得過去。
阿爾豐斯撥弄著骸骨。這次又有新發現,那人不是睡著時被殺,而是想保護一串雕刻得極為精緻的紅寶石項鍊。
這是件送給情人的絕佳禮物,世界上沒有多少女人能夠抵抗寶石的魅力,特別是拇指頭大的寶石。它肯定是出自天然,絕非那種經過魔法處理的贗品,因為它具有珠寶屬性的同時,也是一顆五級火鑽——火系法師夢寐以求的寶貝。
阿爾豐斯搖搖頭:這又何必,生命永遠大於任何珍寶。在塔隆,生命就像沙漠中一顆沙粒。對於這些代表永恆的珍寶而言,有限的生命才更令人珍惜。
這人十年前已經被剝奪生命,再做任何關於他的猜想顯得毫無意義。任何人都不值得尊重,除了死人,只有他們才不會在你背後補上一劍。這個道理阿爾豐斯早已明白,他懷著無比崇敬的心情把骨骸再次掩埋。
他心滿意足的喝下最後五滴水,粘滿細沙的手往身上蹭了蹭,手套和皮靴用皮繩穿好綁在腰間,闊劍斜掛背後。
真是收穫豐厚的一天。
遠方的城堡,城中的要塞,孤峰般直插雲天。阿爾豐斯低聲咒罵著那群有血吸蟲之稱的稅務官。
月之心城的法律明文規定:凡買賣都得交稅。職位最低的稅務官,收入也是平民的幾十倍,也是很多人打破腦袋都想擠入市政廳工作的原因之一。
數以百年計的戰亂,自巫王統治這片土地以來從沒間斷過。由蜥人族、遊牧民、狼人組成的沙漠軍團頑強的抵抗著巫王們的頻繁攻擊。
漫長的歲月消耗不了巫王的生命,他們從其它生命中抽取能量來維繫自身生存。沙漠中所有的城堡在這些不死生物控制下——把他們叫做不死生物似乎是一種尊敬——挑起一次又一次的戰爭,綠洲變成荒漠,溪流變成沙溝,數以百萬計的人類用自己的生命延續了它們的青春。
人類的生命在各個種族中最短暫,短暫而又華麗,即沒有精靈對完美的執著追求,也沒有矮人對鑄造工藝的契而不捨,更沒有半身人對大自然的熱愛,他們追求的是聲譽、不滅的輝煌。
月之心城由巫王多克一手建造,也是塔隆沙漠中為數不多的和其它大陸進行交易的邊陲城堡。多克和其它巫王不同,他喜歡殺人,但更喜歡培養人。在他看來,不斷培養出新血才能真正解決問題,一味妄殺,無疑於殺雞取卵。多克從不殺馴服的市民,他要讓更多人為他辦事。他殺的是反抗軍,卻從不趕盡殺絕。每次戰爭過後,他的青春總能更亦於往。
市民怨恨反抗軍,反抗軍也巴不得將城裡的人碎屍萬塊,仇恨的種子一代代延續著,已經成為解不開的死結。
在多克的體系下,月心城逐漸發展壯大。多克鼓勵各種商業貿易,其它種族也喜歡把自己的商品拿到月之心城來出售,再換取塔隆沙漠的特產——紅水晶。塔隆的紅水晶在沙漠中長年吸收日能,品質上乘,只要標出“原產塔隆”四字,絕對是市場上的搶手貨色,售價至少是其它地方同級紅水晶的一倍。
大至攻城用的砲車,小至精靈製作的箭簇,都可以在市場上進行個人交易,只要錢袋夠沉。如果沒有好的裝備誰會眼巴巴的趕來送死?多克自己就曾經說過:來吧,殺了我,最高的榮譽、所有的財富都歸你了。沒人能成功,至少直到現在還沒有。
市政廳的官僚也喜歡這樣,光是稅收就足以讓他們肥得流油。市民也樂得安於現狀,只有這裡才能讓貧窮的人睡個安穩覺、混個肚飽。
這個體系的均衡,得益於多克強橫的實力。
不遠處的沙下突然冒出兩個中等身型的男人,看衣著也是拾荒者。他們慢慢的抖落著衣服外面的沙子。
阿爾豐斯緊了緊手中的木棒,目不轉睛的盯著這兩個不速之客,他明白這兩人想幹什麼,天下沒有免費的麵包,想不勞而獲就要付出鮮血的代價。他感覺自己有點麻痺大意,沙漠太平坦,又沒颳起沙塵,持續的發掘總會引人注目的。
那兩個男人看到阿爾豐斯的動作,獰笑著從腰間拔出半尺長的匕首,一步步朝他逼近。
在這裡殺人並不觸犯城鎮的法令。
阿爾豐斯不懂用劍,無論是單手劍還雙手劍,他一直覺得那玩藝兒太過笨重,只有不喜歡動腦子的人才會去使用它,輕便快捷才最適合拾荒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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