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部分(第4/4 頁)
那個。”
“好。”他笑了。《射手聖經》。這書名倒真有派頭。
這人在櫃檯下面翻找了一陣,拿出一本翻得很舊的書,這跟槍俠看過的那本一般厚——這傢伙捧在手裡好像是捧著一堆石頭。
他拿到櫃檯上開啟,轉向槍俠。“看一下吧。這麼說多年以來,你一直都在瞎打瞎撞地放槍?”他看上去愣了一下,接著又堆出一臉笑容。“請原諒我的雙關語。”①『注:他說的“放槍”(shoot)也有下流的意味。』
羅蘭沒聽見他說什麼,俯身趴在那書上,研究著那些看上去極為真實的圖片,“莫特百科全書”把這些模擬度極高的圖片叫做“找片”。
他慢慢地翻著書。不是……不是……不是……
他幾乎快要失望了。然而,就這工夫他驀然抬頭,興奮不已地看著那店員,弄得對方都有點怕了。
“這個!”他說。“這個!就是這個!”
他點著的這張照片是溫徹斯特“點四五”手槍子彈。其實這並不是他的那把槍的子彈,因為如今再也沒有人工拆卸的槍了,但他不必詢問什麼資料(對他來說資料也許不代表什麼)就認定這種子彈可以從他的槍膛裡擊發。
“噢,好吧,我看你已找到你要的東西了,”店員說,“可你也不必激動成這樣兒,夥計。我是說,不過是子彈嘛。”
“你們有這貨?”
“當然。你想要幾盒?”
“一盒有多少子彈?”
“五十。”店員這會兒是帶著真正的疑問在打量槍俠了。倘若這男人是打算買子彈,他必定會知道他得出示帶照片的持槍證。沒有證件,就別想買彈藥,槍都不能擺弄;這是曼哈頓行政區的法律。問題是,這傢伙倘是真有持槍證,怎麼會不知道一個標準彈盒裝多少顆子彈呢?
“五十!”他揉揉下巴驚訝地瞪著店員。他這是即興發揮,沒錯。
店員朝左邊挪了挪,挨近現金出納機那兒……然後像是不經意的樣子,漸漸靠近他自己放在櫃檯下面的那把點三五七梅格步槍,那槍裡上滿子彈隨時可以擊發。
“五十!”槍俠重複了一遍。他還以為是五顆,十顆,頂多十幾顆呢,但這……但這……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