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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颯隨口應了句:“誰啊?”
自端抬起眼睛,“姐。”
觸到自端的眼神,自颯禁不住心裡一軟,放下杯子,沉吟片刻,道:“我也只是聽說。並沒見到他本人。”
自端移開目光,胸口像堵著一團棉花,喘不過氣來。
“阿端。”
自颯伸出手來,握住自端的手,冰冷。
她的手指,輕輕的撫著自端的手背。藍色的血管,清晰可見。
“我聽二叔說……他是回來休長假,然後,要結婚的。”
“……”
“他聯絡你?”自颯試探著問。
見自端沒反應,她心裡就明白了幾分,接著問:“他要見你?”
自端搖了搖頭。
“那麼,你要見他?”
自端沒有動。
“如果你想見他,總能找到他。”
“不。”
這一個“不”字,出口利落。
自颯反而愣了一下。
眉尖陡然一蹙。
“丫的!這孫子到底想怎麼樣?當初是他選了一走了之。既然這樣,好好兒的各過各的日子,做什麼又來招惹你?”自颯有些煩躁。因為顧惟仁,也因為自己。
自端只管盯了眼前的杯碟,一動不動。
過了好半天,自颯清了清喉嚨,說:“不知道這小子……是不是還那麼帥。”
顧惟仁長的很好看。好看的稍稍有一點兒女孩子氣。他很不喜歡。總是把頭髮剃的很短,衣服穿的很簡單,甚至說話也總是很簡潔。
然而對自端來說,他又豈止是一個好看的男人呢?
那曾是她的靈、她的魄,她的呼吸、她的心跳,她生命中最絢爛的色彩……
又曾是將這一切生生的奪走的,那個人啊!
自端的手,微微的顫抖。
自颯嘆了口氣,突然揮了揮手,從茶几上那隻漂亮的菸灰缸,對著自端,像是要她看清楚,說:“阿端,看著這個東西了吧?”
自端點頭。
“就像你跟顧惟仁那一段兒。沒錯兒,很好,很美。可那畢竟是過去了。你若是忘不了,儘管當寶貝藏著。但是你要找個地方藏好。要知道,不管是水晶還是玻璃還是瓷器,憑它價值連城,陣亡了都一錢不值,而且收拾起來還很麻煩。”
“……”
“當初是他先放手。阿端,你不要忘記。憑它什麼樣的理由,隔了這麼久,早就發酵了。”自颯把菸灰缸丟在茶几上,花梨木的茶几發出一聲沉沉的回應。“而且,他是回來結婚的。阿端,既然是回來結婚,那麼,就意味著,他已經放下。他用了這麼久的時間躲避你,你用了這麼久的時間忘記……你小心,前功盡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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