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三章 風骨(第1/3 頁)
春福酒樓,在小南門一帶,算得上是銷金窟了。
酒樓中雖未人滿為患,也佔據了七八成的位置,多數都是衣冠士子,成群結隊而來。
偶爾主位上,有那麼一兩個在朝為官的主兒,便不是當官的,也是當官的管家。
但凡士子入皇城,便是小南門這一帶生意最好的時候。
元正帶著花椒與茴香進入客棧裡,毫無意外的引來了許多衣冠士子的注目,與其說是注目元正,還不如說是注目花椒與茴香。
很快便有了竊竊私語的聲音。
“那是誰家公子,劍侍好生美麗啊。”
“便是皇城裡所有的紅牌花魁加在一起,也不即那兩位劍侍半分風采啊。”
衣冠士子喜歡去青樓,並非也都是些好色之徒,平日裡讀書寫字,很是消磨人的精氣神,在家族中管教頗嚴,如今來到了皇城,自然是要去青樓裡消磨一番,也不是為了**之樂,只是想要解解乏,讀書疲憊,趕路亦很疲憊。
有美麗的花魁,給自己按摩捶肩紅袖添香,在殿試之前,舒緩一二,更能明神靜思。
不說年輕的衣冠士子了,就連許多老一輩的人物,甚至某些人,還真的朝堂中的大員,也忍不住多看了兩眼,轉瞬即逝。
打心眼裡,都在羨慕那位公子哥的福氣。
不過當沈越出現在元正身後的時候,許多衣冠士子們,倒也沒有流露出不屑的神情,只是覺得有些古怪,一個寒門士子,怎麼會跟隨在一個錦衣玉帶的公子哥身後。
這耐人尋味。
“那位公子哥,是誰家的公子?”
“沒見過,看面相的話,應該不像是本地人,興許是某位大員的親戚吧。”
對於這些試探的,不友好的,元正瞭然於心,也不介意,反正花椒與茴香的美貌,總是容易招蜂引蝶。
還好,元正的皮囊也是上佳,不然的話,不知多少人會心生感慨,兩朵鮮花插在了一坨牛糞上。
元正要了一個安靜的包廂,能在春福客棧裡要包廂的人,自然是不缺銀子的人,識趣的店小二又是點頭哈腰,又是叫爺的。
最繁華的地方,越是能夠嚐遍人間的辛酸苦辣。
沈越也不曾想過,來到皇城之後,會有人請自己吃飯,還是春福客棧這寸土寸金的地方。
包廂裡,元正要了七個菜,兩個湯。
春福客棧的效率很快,不到一刻鐘,便將菜餚呈了上來。
花椒與茴香還是沒有上桌子,順從的站在元正的身後,令沈越羨慕不已。
一桌子的菜餚,沈越看的直流口水。
元正見狀,柔和笑道:“無妨,你動筷子即可,讀書人嘛,都吃好的才行。”
見到沈越如此的拘謹,元正便率先動了筷子,象徵性吃了一口八寶鴨,味道還算是不錯,可和花椒與茴香的手藝比較起來,相差的就有些多了。
沈越卻沒有動筷子,而是掰開已經硬了的饅頭,給饅頭裡面夾了兩塊肉,就著饅頭吃了起來。
還有四個饅頭,不管怎麼樣,都要把饅頭吃完才行。
元正在一旁不解問道:“我已經叫了一桌子的豐盛佳餚,你又何必吃自己已經發硬的饅頭呢,如此一來,這些菜在你的嘴巴里,也有些明珠蒙塵,對不起本身的色香味了。”
沈越很快便解決掉了兩個饅頭,發硬的饅頭,和熱騰騰的佳餚比較起來,實在是天差地別。
可沈越不嫌棄,而是很認真的說道:“我自然知曉如此吃飯,有傷風雅。”
“可我也不是那種有雅士風骨的讀書人,這饅頭是我從家鄉帶回來的,是我的老母親連夜給我蒸出來的,我若是因為一桌子的山珍海味,辜負了老母親的心意,那才是真正的罪過。”
“這一桌子的菜,風味固然上佳,可能我一輩子,也不一定有錢能來這裡吃飯品酒。”
“可饅頭,才是我的主食,才是我和母親心心念唸的美味佳餚。”
元正一時無語,竟然不知如何作答,如此讀書人,才算得上是真正的雅士風骨。
也不反駁,直到沈越將自己發硬的饅頭吃完以後,沈越才真的動了筷子。
吃相也很講究,雖不是細嚼慢嚥,卻也談不上狼吞虎嚥,且只吃自己手邊的菜餚,元正那邊的菜餚,沈越沒有越雷池半步。
縱然是喝湯,也只是小呈了半碗王八湯。
王八湯很多了容易上火,上火了,就想要去青樓,這似乎是一個惡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