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四 風來了(第1/2 頁)
元宵夜過了三日之後,拜月山莊裡迎來了開年的第一個客人。
路上的積雪被提前清掃了,道路上有些滑溜,有些地方,已經結冰了,這幾日天氣比較陰沉,很難出太陽。
尉遲陽帶著尉遲德一眾人,在拜月山莊的大門口靜靜的等候著。
視野的盡頭,是連綿的群山,雪色連成一線天。
有一位身著黑色大氅的壯年男子,緩步而來,這位男子黑髮濃密,生的濃眉大眼,大老遠的,便透出一股英豪之氣,磅礴的血氣,令周圍的雪色惴惴不安。
男子身旁,還跟著一頭體積壯碩的黑狗。
黑狗生的毛髮烏亮,走起來路來,如一頭慵懶的黑老虎。
待得這位壯年男子臨近前來,尉遲陽和尉遲德等人雙手作揖,微鞠一躬,尉遲陽恭敬的說道:“見過風親王殿下。”
玄風,大秦皇室裡的風親王。
位高權重,掌握百萬大秦銳士,在秦國境內,風親王的口碑和其餘的親王比較起來,不算太好,因為風親王昔年率兵作戰,所到之處,基本上走的都是屠城的路子。
對方若是投降了,玄風也不介意,若是死戰一場,風親王從來都不會要俘虜。
風親王的氣質很好,明亮而又厚重,眸子裡,閃爍著熠熠光輝。
輕聲道:“不必多禮,進去說。”
尉遲陽做出邀請的手勢,陪同風親王進入拜月山莊。
元宵夜的當天晚上,尉遲陽就收到了來自於風親王的書信,順帶還有拜年的禮物,是一顆頗為珍貴的夜明珠。
走進拜月山莊裡,玄風饒有興致的看了看拜月山莊新修建的閣樓小築,還有其餘的大小院落,記得自己上一次來的時候,不是這個樣子的。
上一次來,他遇見的人,也不是今日的尉遲陽。
玄風說道:“我很欣賞你小夥子,少年之姿,竟然將拜月山莊打理的井井有條,武道修為,也算是尚可,比較起你的那位二叔,我更喜歡你一些。”
“這也不是什麼客氣話,我喜歡和年輕人打交道。”
尉遲陽溫和一笑道:“王爺比較起來,我這相差太遠,據我所知,王爺在舞象之年的時候,就已經築起了京觀上百座,殺出了赫赫威名。”
少年人才是幹大事情的人。
這句話很適合用在尉遲陽和玄風的身上。
玄風的少年時代,沒有錦衣玉食,也沒有妻妾成群,更沒有狗馬弋獵還有女人的生活。
他的少年時代,就是戰場上廝殺。
很小的時候,玄風就見識過,為了一己之私,親手殺了自己父母雙親的人,也見到過,為了活下去,將自己的女兒給另外一個人上供的無能父親。
對於這樣的人,玄風也談不上不屑一顧,人各有活法。
經歷過戰爭的都會明白,尋常百姓的家常是非,爭權奪勢,根本算不得什麼。
戰爭激烈到了一定程度,倫理王法,不過是一個擺設,人吃人的事情,也是常有發生。
尉遲陽也是真的羨慕玄風,做一個假設,如果尉遲陽和玄風有著同樣的軍旅生涯,那該多好。
不像是其餘的少年人,想象著錦衣玉帶,高頭大馬,紅袖添香的恣意生活,也不像是江湖俠客那般輕劍快馬恣意。
而是在戰場上建功立業,光耀門楣,縱然有著一將功成萬骨枯的悲涼,可豪情縱橫於天地之間,亙古不散。
比較起小資情調,尉遲陽其實更喜歡大風與大浪。
可惜,真正有血性有信仰的人太少了。
內堂裡,早已經備下了豐盛的菜餚,玄風坐在主位上,這一次玄風能來,尉遲陽也很高興。
看著尉遲陽這個少年,玄風也沒有愛才之意,畢竟這些年來,玄風見識過的天賦異稟的少年,實在是太多了,已然見怪不怪了。
那條大黑狗,也有一個位置,就蹲伏在玄風身邊的椅子上。
玄風說道:“大魏的武王庶子去向了何處?”
尉遲陽道:“去了江南。”
玄風問道:“那你可曾想過,你要去哪裡?”
尉遲陽應道:“這個選擇,還得王爺來替我選擇,拜月山莊的家底兒,還有一些,足夠我往後揮霍無度了,大爭來了之後,我也必須要放棄我的家底兒,匹夫無罪懷璧其罪。”
“若是王爺來找我要拜月山莊的家底兒,那麼,我就將拜月山莊送給你。”
“若是大魏的龐宗來找我要拜月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