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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未感到過疑惑,彷彿自己天生便該如此。
有一天的午後,我飽飽的吃了一頓鹿肉,躺在裸露的岩石上曬著太陽睡午覺,這裡是我的領地,即便是肚皮朝天的熟睡也不用擔心會有哪個大膽的敢來偷襲。因為在周圍的亂石叢中,有超過一百隻以上的猛狗在做警衛,一旦有哪個不知死的傢伙敢闖進來,立刻會被群狗撕成碎片。我真的很快睡著了,睡夢中一個入侵者悄悄來到了我身邊,當我被自己的感覺驚醒時,我看到一個白胖乎乎的半老頭,笑眯眯的看著我,像看一件稀世的寶貝,若不是我醒的及時他可能還準備伸出手來摸我的頭。我一骨碌爬起來,迅速的與他拉開一個比較安全的距離,齜著牙衝他低聲吼。他也不惱,反而哈哈笑起來,我知道,他是一個仙人,能輕易接近到我身邊而不被我察覺的,只有仙人和魔鬼。
半老頭說他叫太乙真人,這個名字我在一些妖怪的口中聽說過,似乎名頭不小,但我不知道這跟我有什麼關係,我不是妖怪,跟神仙界也沒有半點瓜葛。可是太乙真人那老頭可不是這麼說的,他說我是天上的二十八星宿之一,叫婁金狗,因為誤入凡間才變成現在這個樣子。看的出,他人還算不壞,只是羅嗦了一點,他在我身邊像蒼蠅一樣嗡嗡的絮叨了半天我才聽明白大致意思,天上的帝王剛剛走馬上任,天界正大張旗鼓的選神封官,他想讓我跟他迴天界做星官。
星官大小也算個神仙,據說是可以舒舒服服的住到天界一個叫三清仙境的地方(太乙真人把那裡描述的天花亂墜)不必在凡間過吃生肉喝生血的走獸生活,但是我不願意。別看我是一隻狗,但我也有腦子,在神仙界做個沒什麼用的小星官,與在人間做統治著大片土地的萬犬之王,這之間的差別我還算的清楚,誰也別想騙我(別看這個道理簡單,但也不是誰都能想的通,很多年之後,有隻猴子就沒想明白這個道理,結果被騙的舍了自己的家業上天界遭罪去了)。
太乙老頭最終也沒能說服的了我,只得無功而回,不過他倒是撂下一句話,說我命中註定,早晚會回到天界去,不過到時候就沒有現在這麼好的待遇了。那時候的我,也算是意氣風發,堅信“我命由我不由天”,所以他的話我是不信的。
人間界總是戰火四起,妖怪們為了爭奪地盤打來打去,我帶領著狗群霸佔著最大最好的土地,誰也沒辦法從我這裡討到便宜。其實,是那些妖怪們太蠢,他們雖然比猛獸強大百倍,但卻不懂得群體的力量,一個個只會窩裡鬥,結果最後還是被像我們這樣擅長打團體戰鬥的群居猛獸們佔了上風。
不過,也許是我們太過自信,不管是妖怪還是猛獸,誰都沒注意到更強大的力量在悄悄興起。又過了很多很多年,凡間界出現了新的霸主,而這霸主竟然是人類,竟然是那些曾經躲藏在山洞裡靠野果和小動物為食的軟弱傢伙!
也不知道這些長得跟仙人一個模樣的傢伙有什麼特別的力量或是能力,他們竟然成群結夥的從躲藏的山洞裡鑽出來,大模大樣的來到了我的地盤上。人類放火把我子孫們世代居住的森林燒成了白地,在白地上面蓋他們住的“窩”,種他們吃的食物,害的我的子孫們從此開始過顛沛流離的生活。不僅如此,人類還用各種邪門歪道捕捉我的子孫,捉住了就關起來好吃好喝的養。很多狗子狗孫們從此變得溫順蠢笨,不但失去了做為猛獸的能力,甚至還替那些人類擔當起看家護院的工作,這簡直是我們種族的恥辱史!
人類不光這樣對付我,其他飛禽走獸也遭到了和我們一樣的待遇,被人類飼養或者捕殺。妖怪們自持有強大的力量,一開始並不把人類放在眼裡,甚至很多妖怪以吃人類為樂。但是很快的,大神們開始幫助人類,他們不但製造一些法寶送到人間,甚至乾脆派遣一些有著神人混合血統的,叫做“英雄”的傢伙到人間助戰。有了神的力量和法寶,一隻只危害人類的大妖怪或者被殺死或者被馴服,我看到形式如此不利,於是英明果斷的選擇了最佳的應對方式――“蟄伏”。
這一睡,數千年眨眼過去了,當我醒來時,發現眼前的時局比從前更壞,人類已經佔據了凡間所有的地方,凡間已經被神正式的命名為“人間界”,顧名思義就是人類生活的世界。人間界所有的生靈都得向人類低頭,否則就無法生存,而人類則對神們低頭哈腰頂禮膜拜。我終於明白了,這一切都是神的陰謀,他們製造人類,透過人類,把自天地初開便生活在這片土地上的原住民:妖,獸,靈等種族一腳踢開,輕而易舉的實現了統治凡間的目的,真是卑鄙下流之極。
知道這一切又有什麼辦法呢,我只是一隻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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