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部分(第3/4 頁)
說是要出國。我們就問到哪個國家,秘書說好像是去義大利,考察一個專案。我們一聽完了,便驅車趕往機場,想做最後的努力。到了機場,他們還沒有登機。我們走過去出示傳喚證。結果那個秋蕾根本不跟我們著面,只讓人傳話說她無可奉告,並讓我們看了義大利給國家商務部發來的邀請函,我們看了,那上面確實有商務部的公章,不是假的。我們說要見見秋蕾本人,有幾個問題需要核實,可是那幾個外國保鏢根本不理我們,只是極為客氣地把我們架出了候機大廳。等我們再進去時,飛機已經起飛了。她只是我們懷疑的當事人,我們沒有權利限制她的人身自由。對不起郝局,我們沒有完成任務,願意接受處罰。”那警察說完,滿臉委屈地看著郝春。
“一個好的偵查員,一定要有機智,你們以後要好好學習,當一個合格的刑警不容易。另外,那個秋蕾怎麼那麼快就辦好了出國手續?”郝春沒在圍繞這件事深究,而是提出秋蕾出國手續的問題。
【第9章 案件定性﹙1﹚】
坐在後排的一個高個刑警回答了這個問題:“我們這一組趕到省廳出入境管理局進行調查,我們找到了他們專門負責辦理出入境手續護照的處長,她說是一個叫趙小卓的女警為她辦理的手續。我們又見到了那個趙小卓,檢視了秋蕾的出國手續,可以確定,辦理過程符合法律程式,沒有任何的違規操作。”
另一人補充道:“趙小卓是中國刑警學院的雙學位碩士研究生,剛剛分配到省廳出入境管理局工作,她曾在我們郊區分局的郊區派出所實習過,帶她的人叫王風,是該所的刑偵和治安警察。同時,這個趙小卓與郊區分局的法制科科長麻麗是同學,只不過趙小卓讀研時,麻麗已經畢業參加工作。現在麻麗和趙小卓一直住都市新村的9號別墅裡,而那個王風,在不值班的時候,也會到那裡去住,他們應該是同居關係。那棟別墅價值千萬,升值的空間很大,據說是那個王風送給趙小卓的。而別墅產權所有人一欄上登記的名字,也確實是趙小卓。為此,我們還找過那家房地產公司,他們的一位售樓員證實,當初買房子時,那位姓王的先生出手大方,幾乎沒有還價就買下來了,而且用美金付賬…‥”
剛說到這裡,底下立即一片譁然。
“那個王風的情況我多少知道一點,他是個很奇怪的警察,大家累死累活幹一年,圖的是什麼?不就是多拿點獎金,多得點榮譽嗎,而年底的平功評獎,他卻是一律不要,都讓給了別人。而且他的工資,也都是所裡的人替他花了。就這一點,一般人很難做到。”一人說道。
“據傳說,他還經常化名到S市的孤兒院去,我老婆就在孤兒院工作,她見過他很多次。”一個躲在角落裡的人說出了這樣一條資訊。
“還有,你記不記得那年從東郊監獄裡逃出來一個殺人犯?就是栽在王風手上。我跟他的搭檔大兆很熟,抓住逃犯的功勞也給了大兆,那可是二等功啊,一個派出所的警察,一輩子都沒有這樣的機會,還沒缺胳膊少腿的,簡直是天大的便宜。”另一人接著說道。
“嗯,照你這麼說,這人還真是一個怪胎。”又有人說了。案情研討會成了研究那個警察王風的會了,可是郝春卻不制止,所以大家說的熱情高漲。什麼傳說,演繹,都講了出來。
“是啊,我也覺得奇怪,既然大家都說他是好警察,那他的錢是怎麼來的?為什麼還跟幾個女人非婚同居?”有人疑惑地問道,可是沒有人回答他的問題,大家交頭接耳,議論紛紛,整個會議室已經亂成一鍋粥。
見此情形,張業立即進行制止:“好了,好了,大家就不要談論些沒用的了,我們這是在研討案情,是非常嚴肅的事情,不是讓你們來這裡嘮叨這些家長裡短的。至於人家有沒有錢,有多少錢,買什麼樣的豪宅,送什麼樣的女人,甚至跟多少女人同居,那都屬於道德範疇,不在法律約束之內,沒聽說哪條法律規定了一個男人不可以和多名女人住在一處房產裡,住在一起,就是同居?我看未必,人家或許是分床睡的。這是一個十分複雜的問題,你就是討論幾天幾夜也說不清。再說了,人家女孩子願意,你管得著嗎?所謂民不舉官不究。即使是他違紀了,也是由市局紀檢或者檢察院去處理的,跟我們有什麼關係。另外,這已涉及到人家的隱私,大家都是警察,又是不同級別的領導,就不要像那些沒事可做的女人一樣,在這裡憑空想象和胡亂猜測了,這些跟本案沒有關係,大家還是集中精神研究案情為好。”
果然,張業這番話還是起了作用,底下議論聲立即小了很多。這些科、隊長雖然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