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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對古文物有著狂熱的考古學家,小有名氣的他們常常跟著考古隊伍東奔西跑,連生了孩子也背在背上當行李帶著走。
可是當女兒漸漸長大,開始會跑會跳,會問一萬個為什麼,兩夫妻驚覺到再這樣下去也不是辦法,剛好女兒也到了該受教育的年紀,加上臺灣的幼兒園師資卓越,有雙語教學和娃娃車接送,兩人商量了一夜便把女兒帶回國,將孩子扔給他。
看著兄嫂揚長而去的背影,苦笑不已的他哪有拒絕的餘地,只能承擔下來,誰叫他是人家的弟弟,侄女的親叔叔,這份重大責任不接下說不過去。
“祈筱涵,剛要你乖一點,一轉身又把我的話拋在腦後,非要罰你才會乖嗎?”他已經懶得糾正她的稱謂,反正他心如明鏡,不會搞錯自家小孩。
祈筱涵可憐兮兮的抬頭,眼眶嗔淚。“爹地,我不要這個保母,她欺負我,說要把我丟出去。”
“那是因為你調皮弄得她一身溼,你知不知道穿著溼衣服會感冒,延誤醫治會導致肺炎,嚴重點還會肺積水死掉。”他故意把話說重嚇她。
“我……我……”她一聽,咬著手指,小臉微白,怕真把人害死了,偷偷朝身上猶在滴水的保母瞄去一眼。
“去跟保母道歉,說你再也不敢胡來了。”祈煜翔輕推了小侄女一下,板著臉說。
“我不要。”祈筱涵搖頭搖得堅定。她是有些心虛,但是她絕對不道歉。
“祈筱涵,你若不道歉,晚上沒有你愛吃的紅燒肉了。”他的神情很嚴肅,說出口的懲罰卻有些好笑。
“我要吃紅燒肉,要吃要吃,我要吃……爹地大壞蛋,你想餓死可愛的小涵涵……”
說著說著,她眼眶盈滿淚水,似有決堤之勢。
“祈筱涵你……你……”祈煜翔想大聲怕嚇到孩子,想打又打不下手,神情十分慌張。
看著叔侄倆一來一往,苗秀芝同情的搖搖頭,在這場戰爭中,大人明顯是落敗一方,而且敗得慘兮兮,因為他心軟,沒外表來得兇狠。
不是她厲害到一眼就能看出僱主的個性,而是眼前的男人對她來說算是熟人,開始時沒認出來,可是似曾相識的輪廓和五官讓她產生疑惑。
感謝她超強的記憶力,稍微一想就記起他是誰,雖然長高、變壯、聲音低沉,多了成年男子的味道外,長相變得不多,只是大了一號,胳臂比她粗而已。
難怪好端端地作起幼年時期的夢,原來是再見童年玩伴呀!
人家說三歲看大,小時候他就是個耳根子軟的乖小孩,人家說什麼就做什麼,儘管知曉是錯的,還是傻氣的錯下去,性子軟好拿捏,根本是顆軟柿子,硬不起來。
本以為長大了會稍有改進,沒想到仍是外硬內軟的性子,連個五歲的小孩都能騎在他頭上撒野,真是叫人無言以對。
“祈先生,你要教訓侄女可以先等會兒嗎?我這衣服溼得能擰出一公升水,麻煩先拿件乾爽的衣衫讓我換上,我可不想死於肺積水。”她敢打賭,他聽到這話一定會有所反應。
果不其然,她剛說要換衣服,面冷如霜的祈煜翔忽地一怔,耳根微微泛紅。
“我這裡沒有女人的衣物,你有沒有帶替換衣服……”看到她兩手空空,他話到一半就打住了,臉上出現短暫尷尬,深幽如墨的目光趕緊從她的身上挪開。
只不過他雖然很快的移開視線,可是她玲瓏有致的身材已經烙在眼底,腰身纖細,雙腿長且勻稱,臀部渾圓,胸前起伏的丘陵著實有料。
這、這天使與魔鬼的交戰,到底該不該看?身為品性端正的僱主,他的思緒實在不應在保母的身材上打轉。
“拿件你的白襯衫,我將就點,快去。”苗秀芝的口氣多了指使,多年前的習慣難改。
差三歲的兩人有過一段純純的美好時光,祈煜翔一直到上小學那一年才發現他們不是同年級,他念小一時苗秀芝剛升中班,一個在小學上課,一個則在小學附設的幼兒園,好在離得不遠,下了課還是能玩在一起,因此他們也不在意,照樣玩得開心。
不過等到苗秀芝背上書包要當小一新生時,升上三年級的祈煜翔又要轉學了,當初他只是來鄉下養病的,現在病好了自然要回到原來的家,一場不大不小的歡送會過後,南北各一方。
時間是感情的殺手,兩小無猜漸行漸遠,在彼此的心中彷佛天空劃過的一道彩虹,存在過,但不長久。
祈煜翔甚至早就不記得有這麼一個“女朋友”,在他的情史裡,初戀是大學學妹,後來移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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