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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龍之傳人
(更新時間:2005…12…5 14:24:00 本章字數:5817)
泰若伯對金達存有深沉的仇恨。藍冰雖然不知道原因,但她瞭解泰若伯是一個為達到目的的再重要的東西都願意犧牲的人。當面臨親情和仇恨的選擇題時,泰若伯絕對毫不猶豫的選擇後者。
其實藍冰覺得某些方面他們有些相似,泰若伯和她一樣是火焰般的人,有著燃燒著的意志,不顧一切的決心和勇氣;執著,死心眼。唯一不同在於泰若伯比她更強悍,更冷酷。
‘既然我無法阻止他,那麼只有揭穿他。’
第二天下午,藍冰和金達來到辛特所在的教會。很容易看出辛特眼底的驚異和激動情緒,藍冰卻似面對一個普通的認識人一樣禮貌的問候,並將金達介紹給他。
辛特與金達交談幾句,他的眼神再次落回藍冰身上,藍冰帶著風度的笑容回視,眼裡沒有過去曾燃燒著的炙熱。辛特將他們帶到禮拜間休息的地方,三人在桌前坐下,金達不客氣地開始‘進攻’桌上的點心。
“你還記得當年的事嗎?和你的家人分離時所發生的事。”
藍冰沒有預兆的將話題丟擲,金達錯訛的看看藍冰再看看辛特,顯然不曉得藍冰在說什麼。
“當然記得,我永遠都忘不了。”辛特回答。
“那天爺爺有幾個客人。他們在和爺爺討論著什麼,後來激烈的爭執起來。他們開槍打死爺爺,大姐抱起我就跑,也捱了一槍。我抱著大姐哭,直到起火以後有人把我從火裡救出來。”
說這段話的時候辛特盯著金達,藍冰沒追問細節,因為她之前曾特意檢視過這起案子的卷宗。在當時這起案子很被重視,因為中國境內是不允許私自攜帶槍支,從唯一的幸還者辛特的口述中,以及殘存下來收養辛特的老農民焦黑的屍體上存留著的彈孔,都證實犯人是用槍殺人。警方致力追查,但該案仍是毫無線索。後來又過很久圍剿邪教‘天啟’以後,據調查是天啟的教徒為佔用老農的土地,用土製槍殺死老農放火燒房。
“你們姐弟一共三人,現場只發現一具孩童的屍體。你認定自己的姐姐應該還活著,後來一直在找她。你找到香港的九龍,最後的線索也斷了。”藍冰替辛特把接下去的說完。
“其實上我們姐弟一共有四人,我是最小的一個。我們家原先很富裕,後來我的養父母因車禍事故死亡。馮爺爺是我養父母的遠房親戚,本來在鄉下種田,養父母出事後他來城裡照看我們,來的時候帶著兩個小孩。大姐和在領使館附近被撿到收養的我,我們三人有完備的戶籍。二姐和四弟是馮爺爺帶來的,在城裡沒有戶口。那時候家境已經不如以往,再加上馮爺爺也不太懂得這些,一直沒給二姐和四弟辦戶口。”
領使館附近被撿到?這倒是頭次聽說。藍冰忍不住偷撇一眼辛特。
“火災發生的時候他們也在裡面嗎?”金達擔心的問道。
辛特搖頭,“他們當時不在家,但是在大火過後他們兩人也失蹤了。”
藍冰暗自奇怪案卷裡只記載發現倖存者一名,另一個下落不明;壓根沒提另外兩個孩子失蹤的事。不知是調查的警察失誤,以為那兩個孩子和該案沒關係,還是怕外界反彈刻意掩蓋。
“我曾追查他們的下落卻毫無線索。後來剷除邪教天啟抓住犯人後,犯人說根本不曾知道二姐和四弟的存在。二姐非常聰明,我想她一定是帶著四弟躲起來,在什麼地方過著平凡的生活。”所以他沒有再去找他們,因為他後來所選擇人生道路與平凡無緣。
藍冰聽完以後恍然大悟。她知道辛特在事故後被一位英國神父收養,長大後進入教會。按理說以他的情況平常人應該心滿意足,但他希望查明真相找出親人下落,所以才加入FBI。可惜辛特的願望恐怕要幻滅了。他的親人不但沒有過著平凡的生活,反而……
所有的線索全對上。泰若伯對金達的仇恨的起源,大概是金達和天啟創立者李情完全相同的臉,以及他與李情的友情吧!
“辛特,我必須告訴你一件事。”藍冰嚴肅的說。
藍冰探過頭去,湊到辛特的耳邊神神秘秘說了些話。金達沒好意思偷聽,但是仍對辛特的大驚失色感到好奇。
臨走的時候辛特再次盯著金達看,突然問:“你是否記得五年前從火中救出一個男孩?”
金達搖搖頭——他失去記憶,連現在用的名字都是自己起的,又怎麼可能記得五年前的事!
不過藍冰心裡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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