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部分(第4/4 頁)
,更不知發生了什麼事,神色都顯得呆呆的。
就在這時,那股輕風下忽然變出兩人,一個看上去年紀只有二十幾歲的女子,容貌傾城絕色,難得一見,她的手中牽著一個八九歲的小孩,這小時似乎很是玩皮,對著明志做了個鬼臉,吐了吐舌頭。
汶萊看這情形,不禁問明志道:“你們認識嗎?”本來想開玩笑說:“會不會你的情人和私生子。”不過從年紀上看有些不可能,再加上那個女子一臉嚴肅,彷彿開不起玩笑似的,所以也就硬生生的吞了回去。
明志一時間不知道哪裡見過他們,更不知道他何以出手救自己,疑惑的問道:“你們是……”
那女子開口說話了,聲音很是甜美:“我可能你不認識,不過他你應該還有印象吧。”指著旁邊的小孩。
明志仔仔細細的朝那小孩看去,頓時恍然大悟:“原來是你。”
汶萊聽到明志的口氣,忙道:“你們真的認識?”
那小孩笑了笑:“你那天讓我在小巷裡等你,我可是等你等到現在。”原來他就是明志在薩瓦爾城遇到的那個名叫狗仔的小孩,當時明志本想知道他的師父是誰,誰料被南非引開讓他逃走了,現在聽他說一直都在那裡等,以他調皮搗蛋的性格,簡直就是不可能,想想也知道是說笑的了。
明志聽到汶萊的問話,略微講了曾經發生的事情。
汶萊道:“怪不得那一次你去了那麼久,原來還發生了這麼多的事情。”
第三百五十一章 命不該絕,緣兀淺矣
第三百五十一章命不該絕,緣兀淺矣
明志指著狗仔身邊的女子道:“難道她就是你的師父嗎?”
狗仔得意的笑道:“是啊,我師父是不是很漂亮。”
明志被他這麼一問,尷尬了笑了笑:“漂亮,確實漂亮。不過我好像記得你叫她姑姑,這個年紀,好像不太像。”
狗仔道:“她以前確實像我姑姑,不過現在像我姐姐了。”
明志聽的一頭霧水,什麼叫做以前像姑姑,現在像姐姐,難道一個人的輩份,還會根據時間的關係改變不成?不過這些傷腦筋的問題,沒必要非問明白不可,若不是他們,明志和汶萊現在恐怕已經做了一對同命鴛鴦,既然性命是他們所救,自然得說聲謝謝。
明志牽起汶萊的手道:“剛才多謝姑娘相救,不知姑娘高姓大名。”
那女子道:“我的名字你沒必要知道,就算知道了又能怎麼樣。”
明志道:“救命之恩,終須報答。”
那女子毅然道:“不必了,我本沒想過救你們,也不必刻意謝我。”
汶萊不解:“沒想過救我們?可你確實救了我們,為什麼要弄得這麼難以接近似的。”
那女子道:“我是難得看見世上有像你們這樣的多情眷侶,卻要被硬生生拆散,覺得可惜,也算是破例出手。”
明志道:“不管怎麼說,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