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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或許說上幾句感言,或者,一句話也不說。
這是什麼感覺。
莫白雨說不出來。
她只是開心的覺得,只要能和他相處,就已經足夠。莫白雨對於愛情,沒有什麼更奢侈的要求,只要能在葉林舒身邊,一切都可以慢慢的改變。
她那麼天真的認為著。
※※※
葉林舒踏上步行電梯,腦海裡又浮現出早上媽媽在自己耳邊說的話:
“小舒,我可是孤家寡人一個,你什麼時候才能給我帶個媳婦過來啊。”
人老了,難免會囉嗦,可這句囉嗦,卻偏偏一整天都煩惱著葉林舒。
記憶裡最特別的那個女孩子,是個瘦小的,弱不禁風的女孩。
微卷的黑髮和蒼白的面容。
那是葉林舒記憶裡,林安夏的模樣。
不知不覺,已經七年,從認識她到現在,整整七年,可是,他們之間甜蜜的相處,不過是林安夏十七歲,他二十五歲的那短短三個月,究竟是什麼樣的女孩子,讓他覺得自己竟然懷念了她整整七年。
葉林舒說不出來。
路過電梯的轉角,有什麼東西一閃而過,而後又清晰的浮現在腦海裡,葉林舒停下腳步,看著海報上那本紅色的書,那是一張宣傳海報:
最值得一讀的女性勵志小說《因緣》錯過她,就等於錯過整個世紀。
錯過她,就等於錯過一個世紀。
林安夏,我錯過你,是否,也錯過了整個世紀?
葉林舒翻開面前那本書第一頁,側面寫著作者的簡介,上面是這麼寫的:
“夏祭,原名林安夏,暢銷小說作家。”
她的作者檔案一向十分簡潔,透著她一貫低調的作風。
這是她的成名作《因緣》,這幾年來上上下下銷售過百萬,每一次再版葉林舒都必定會買來珍藏,用防水的書皮包好又在每一頁裡面夾上一個製作精良的書籤。他看書有一個習慣,喜歡給每本書放上一個特別的書籤。
不僅僅是這本《因緣》只要是林安夏寫的故事,他都會第一時間去買,也許最近太忙了,都沒有時間關注這些,以至於看到實體書,才知道這本書又再版了。
其實從一開始,他就從來沒有要放開林安夏,可是那時候漂泊在外,誰又能明白那種糾結和難受的心裡,因為不能許下時間的諾言,他覺得虛假至極。
年輕的時候,他為了工作選擇放棄林安夏,後面事業有成了,才發現,原來自己並不是最愛林安夏的那個人。他只是一直固執的覺得,因為無法得到,所以才會在心裡留下永恆的牽掛。
愛一個人最好的辦法就是放手。如果真的愛一個人,就不要用所謂的愛情去捆綁他。
是你的終是你的,不是你的,顛覆世界也無法得到。
這是恆古不變的真理。
葉林舒雖然懂,可是,又不甘心。
這就叫犯賤。
“哇。小夏的書又再版了。”
莫白雨從身後跳出來,拿過放在書架上的書,一臉不甘心,生氣的嘟嘟嘴:“真是的。這麼大好的喜事,都不告訴我。”
說罷,拿了兩本到手上,卻被葉林舒拿掉一本:“我不要了。”
※※※
我不要了。
這是莫白雨聽過最傷感的話,那天,窗外下著淅淅瀝瀝的雨,葉林舒站在拐角處,將那本紅色封面的書放到書架上,轉過身看著莫白雨的眼睛:
“我不要了。”
簡簡單單的四個字,卻讓莫白雨有些想哭的衝動。她莫名其妙的覺得心酸,這句話,就好像醫生對著垂死掙扎的病人說了一句:“我們盡力了。”
這是什麼話?
莫白雨清楚的明白,在葉林舒眼裡,這本書代表的是什麼。
那是一段過去,是一個無法忘記的人,是心理至關重要的一個存在,也是一個男人內心深處對愛情最初的幻想。
可是這一刻,葉林舒卻一字一句的將這四個字清晰的說了出來:
我不要了。
僅僅這四個字,就已經讓莫白雨覺得難過,這是她期望的結果,可是,她又見不得他難過傷心。
葉林舒,你在我的心裡,是個矛盾的存在啊。
“嗯,那,我拿一本好了。”
莫白雨應了一聲,抱緊手裡的書籍:“對了,你看過這一屆諾貝爾文學獎獲獎的作品嗎,很不錯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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