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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夕打斷了吳會計的話,“你好,雖然我來的時間不長,但我對鐵合金的情況還是瞭解一些的,你們上訪的材料我也都看過了。你們說鐵合金廠改制變賣資產時,存在暗箱操作,國有資產被賤賣給了現在的鐵合金集團,針對這個情況我也進行了瞭解。
但據我的瞭解並不像你們所說的那樣,當時的鐵合金真的是負債累累,資不抵債。可以說,你們的下崗買斷工齡的錢,全都是由現在的鐵合金集團墊付的,其中並不存在什麼問題。而且省市也多次下派調查組,也沒查出問題,所以你們所說的賤賣國有資產是不存在的。”
林夕雖然口說鐵合金改制過程中不存在問題,但心裡也明白,國有資產轉制過程中不存在問題是不可能的。只是被掩飾的很好,沒有被查出問題而已。
他就不相信,在4000年,資產評估中,固定資產達2。4億的鐵合金廠會在短短7年間變成資不抵債的局面。要說沒有蛀蟲盜走國有資產,那說出去誰會信啊。
只是鐵合金廠改制是原縣委書記範寶林和縣長曾思江運作的,現在一個成了市委組織部長,一個還是縣長,林夕初來乍到,手底下連個通氣的人都沒有,當然不敢隨便去碰這個難啃的骨頭。
而且透過省市調查組的幾次調查,調查結果林夕也都看了,鐵合金企業在改制過程中確實不存在問題。要說有問題,也是發生在改制以前,國有資產就已經被賣的差不多了,最後能有人來接這個爛攤子,就已經算是不錯的結果了。
所以鐵合金廠的改制問題只能先放在一邊,也許以後有機會,林夕會挖一挖其中的根源,但絕不是現在。
林夕給信仿辦的江主任打了個眼色,江主任心領神會,又開始叫下一個上訪者提問題。而且整個會議也沒有再叫一個原鐵合金廠的站起來提問。
其他上訪人員的問題相對而言,雖然沒有鐵合金的問題這麼尖銳,但也不易回答。
其中原縣板簧廠的職工提出:“當初企業職工買斷工齡的錢到現在還沒有全部到位。林書記,這筆錢到底什麼時侯能給我們。而且聽說這筆錢被縣裡的人給挪用了,有沒有這回事啊?”
據林夕瞭解,原縣板簧廠也是早年改制完的,企業整體出售時,資金已經打進了銀帳戶。這筆錢足夠給職工們發放各種補償金。
只是當時由於縣裡最大的民營企業翔龍木業有限公司因資金週轉不靈,縣裡幫助聯絡貸款未果,最後沒辦法,由政府的幾名縣長擔保,把這筆錢借給了翔龍木業公司,只是這筆錢到現在也沒有訊息。
林夕當場回答道:“同志們,請放心,這筆錢一定會很快到位的。”回過頭又對常務副縣長張濤道:“老張啊,由你負責此事,一定要儘快把錢發給職工。”
張濤點頭答應。心裡卻暗道:錢能那麼好要嗎?據張濤所知,這筆錢木業公司已經還了一部分,可是帳上卻沒有錢,錢都被縣裡的領導以各鍾名義借了出去,怎麼要?
下一個是縣磚廠的職工,他們對此次的企業改制沒有意見,但卻提出了新的問題:“林縣長,為啥這次企業改制,補償金沒有以前的多了?”
他們對每名職工每年工齡摺合為350元的補償金表示不認同。因為原青吉縣第一服裝廠改制時,每名職工每年工齡摺合的是494元。而且磚廠現在還有固定資產價值幾千萬,他們認為這筆錢也應該由企業職工平分了。
對於磚廠職工提出的不合理要求,林夕讓信訪辦的江主任拿出了年初省裡下發的檔案,林夕指著檔案道:“這是省裡下發的關於這次企業改制的檔案,檔案上明確規定,國有企業職工補償金髮放每人每年不得低於當地上年人均收入。而青吉縣上年人均月收入就是346元,是符合省裡規定的,所以你們的補償金為每人每年350元。”
“而且國有企業不等同於股份制等其他性質的企業。國有企業的所有資產都屬於國有,不屬於私人所有,所以有的職工主張均分磚廠是不合理的,是違返國家法律的。”林夕見有的職工恍然大悟的表情,又接著道。
'奉獻'
………【第四十二章 特大暴雨】………
由於今年正統國舉辦奧運會,又有順州不穩定因素,所以全市、全省,及至全國都沒有什麼其他大的舉動。林夕也就按部就班開展著各項常規工作。
曾思江雖然有心再給林夕製造點麻煩,可林夕卻一點機會也沒給他,不論是工作還是生活等各方面都循規蹈矩,讓曾思江抓不住把柄。
只是林夕每月都會抽出時間回春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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