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部分(第2/4 頁)
在實施犯罪,人們也不易察覺,偵查人員更難以獲取定罪的法律證據,這在一定程度上也助長了罪犯的僥倖心理,小風險、巨財富對青少年是一種極大的誘惑,促使他們不斷利用高科技,高智慧地進行網路犯罪。
………【獄警日記(連載)(138)】………
網路**資訊以其獨特的表達方式和傳播方式具有誘惑性、隱蔽性和挑逗性,由於青少年的心理和生理不成熟,自制能力和判斷能力較弱,往往沉溺於**資訊的瀏覽,難以抵抗其誘惑,引違法犯罪行為。
利用網路侵犯他人**權、名譽權、財產權等權利。
網路犯罪的一個顯著特點就是傳統領域犯罪逐步向網際網路滲透。犯罪人在網際網路上透過各種手段選擇被害目標,進而伺機實施違法犯罪行為。其中,以網友見面為幌子實施偷盜、搶劫、敲詐勒索、拐賣婦女、強迫婦女賣淫等犯罪行為,是傳統犯罪向網際網路延伸的最常見犯罪形式。另外,青少年利用網路實施盜竊行為的案件也屢有生。
非法破壞或者非法侵入計算機資訊系統的網路違法犯罪行為。
違法犯罪行為人利用駭客手段和製造網路病毒的技術,攻擊網際網路,非法侵入或者非法破壞計算機資訊系統,給國家和社會帶來嚴重的危害。部分青少年利用技術手段非法侵入法律規定以外的計算機資訊系統,竊取他人賬號、密碼等資訊,或者對他人計算機實施非法控制,嚴重危及網路安全。為了打擊此類犯罪行為,2oo9年2月28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透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七)》,在《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條中增加兩款規定,懲罰網路“駭客”行為。這表明計算機資訊系統的刑法保護的範圍擴大,保護計算機的各種文件、程式碼、使用者的檔案、銀行帳號和其他即時通訊賬號、郵件賬號、網路遊戲賬號、QQ等的賬戶和密碼。
基於網路的誘因實施盜竊、詐騙、故意傷害等違法犯罪行為。
青少年受網路**、暴力等不良資訊的影響,產生犯罪心理,實施盜竊、詐騙、搶劫和強*奸等犯罪行為,還有些青少年網民為解決在網咖上網的費用,實施盜竊、搶劫等犯罪行為。這些犯罪行為不僅嚴重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等方面的合法權益,破壞了社會秩序,而且使觸法的青少年失足成為罪犯,影響了其以後的人生展軌跡。
如今,隨便在任何一個網站鍵入“網路犯罪”的字樣,都能搜尋到幾百甚至上千條相關新聞事件。在網路**、網路誹謗、網路恐嚇、網路賭博、網路詐騙等一系列網路犯罪中,強*奸、搶劫、綁架甚至殺人等傳統犯罪形式捲土重來,已經成為網路虛擬空間中的致命毒瘤。
網際網路上流行的一句話——“在網上,沒有人知道你是一隻狼。”
正是由於天然的隱蔽性,網際網路成為一些犯罪分子實施傳統犯罪的新工具。
哈爾濱市警方證實,僅在2oo2年上半年,這座東北大都市便生2o多起涉及到網路的惡性案件,不僅涉及到詐取錢財,更涉及到多起強*奸案和人命案。
致命的劫殺
開啟警方厚厚的卷宗,網際網路頻頻露出猙獰的面孔。
北京姑娘王紅受過良好的教育,23歲便躋身白領階層。除了平時身邊接觸的文雅才華之士,她想知道別人怎樣生活。
工作之餘,王紅經常上網聊天。在這個虛擬的世界裡,敲擊鍵盤的聲音成為她叩問網友心門的訊號。
2oo1年國慶節前,聊天室裡一個極酷的名字吸引了王紅———“法律反抗牢”。連續幾天的oIcQ網上聊天后,王紅逐漸對這個從打架鬥毆走上犯罪道路的“另類”產生了憐憫和同情。
網上相遇的第1o天,兩個僅僅透過螢幕文字交流的人約定相見。
後悔幾乎從見面的一瞬間就產生了。王紅現,“法律反抗牢”竟然是一個臉有刀疤、手有紋身的人。然而,很難說清的是,王紅在害怕的同時又控制不住地想和他接近。猶豫之際,“法律反抗牢”突然將她摟在懷裡熱吻起來……幾天以後,兩人再次見面吃飯。這一次,趁著王紅去洗手間的時候,“法律反抗牢”把一片安眠藥悄悄放進她的飲料杯。不料,由於一個朋友的意外闖入,回到座位後的王紅並沒有接著喝飲料,而是起身離開了飯館。
但是,厄運沒有放過王紅。兩人沿著護城河沿走到了永定門橋下,“法律反抗牢”一看天色已晚,頓時兇相畢露,抽出準備好的鐵錘,狠狠地砸向王紅的頭部,搶走了王紅的手機……來自各地警方的訊息顯示,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