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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部分(第2/4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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腿,在醉雞面前打起了醉拳,並不時用腳尖挑逗它。醉雞很快被激怒了,羽毛倒豎,眼中噴火。吳老倌身形一變,右拳暴長,手背凸鼓,五根指頭撮在了一起,恰似一個雞頭,在醉雞眼前閃來晃去。

醉雞被“雞頭”吸引住了,急忙去啄,可那“雞頭”倏忽多變,一招“獼猴摘桃”,尖尖的中指若雞喙一般“啄”在了醉雞的眼皮上。醉雞本能地護疼,倒退幾步才緩過神來,又見那“雞頭”伸了過來,已知不可硬啄,便將脖子一扭,恰似“蘇秦背劍”,終於準確在啄在了“雞頭”上,頓時“雞頭”鮮血淋淋!

第六十四章 踏春

吳老倌大叫一聲“好!”,迅急換招,一個旋轉步,再出一招“太白擊劍”,“雞頭”又向醉雞臉側掃去,小拇指不輕不重地戳在了醉雞的右眼皮上。醉雞吃了虧,也跟著變招。只見人雞相鬥,吳老倌胳膊時伸時縮,左擊右突,醉雞則圓睜雙睛,脖頸如彈簧一般,靈活至極,越鬥越猛,啄中“雞頭”的頻率越來越高。吳老倌不時叫好,右手背早已是血肉外翻,慘不忍睹!

王喜何曾見過這血淋淋的場面,心中疼得直哆嗦,忽又見吳老倌屈背弓腰,那“雞頭”向醉雞頭頂直壓下來,醉雞忙伸頸張喙,準備迎擊。

王喜再也看不下去了,大叫一聲:“吳前輩!”衝上前緊緊抱住了吳老倌,施開全則趕忙按住醉雞。

吳老倌掙脫不得,跺腳大叫:“混小子,你知道我在幹什麼嗎?我發現醉雞與別的雞相鬥,依仗蝕心腿只知進攻,卻不知防衛,尤其是不知道護住眼睛——這可是鬥雞場上的大忌啊!我今天連喝兩壺杏花春,一來要用醉拳中的套路,使醉雞知曉如何躲避來自對手各個方向對眼睛的攻擊;二來也可以減輕手背被啄的疼痛。本來小老兒正要再用一招‘飛鷹搏兔’,使醉雞化解來自高飛之雞的攻擊,就算大功告成,不成想卻被你拖下場,功虧一簣!”

王喜急忙安慰道:“吳前輩,世上哪有那麼神的高飛之雞?在說了,鬥雞場上瞬息萬變,只怕對手還沒高飛,就被醉雞一腿打倒了!”

吳老倌無可奈何地點點頭,隨又若有所思地道:“醉雞腿力大極,只是尚是一隻剛換過一道毛的雞,體力耐力略有不足,若是來年再換一道毛,它可以鬥三連場的——到那時才是名副其實的鬥雞王!”

施開全聽了,一雙細眯眼眨個不停。

景龍三年三月初三,李陶穿越大唐整整一年了。

三月三日為唐朝三令節之一,在這個睛朗的飄散著花草香氣的春日裡,私塾內的孩子興致勃勃地提議:相攜去郊外踏青,尋春賞花,盡情地欣賞大自然的明媚春光。

去踏青,自然要夫子同意。於是,這個任務就當仁不讓地落在了李陶身上。

聽了李陶的請求,程德彰欣然應允,並答應與孩子們同去。

經春雨的不斷滋潤,效外也悄悄換了容顏。嫩嫩的草莖、草葉,爬滿了漫長的山路,想把山路封住,讓山野只成為草木的天地。路邊映入眼簾的是那菜花了,整片整片的金黃,沒有一點參雜,煞是喜愛至極的。孩子們暢遊於花海中,與花為伴,歡娛,讚歎。

半山坡上有一座荒墳,與這昂然春意格格不入。

李陶默默立在墳前,突然有了一絲傷感。

“人生七十古來少,前除幼年後除老。中間光陰不多時,又有炎霜與煩惱。花前月下得高歌,急需滿把金樽倒。世人錢多賺不盡,朝裡官多做不了。官大錢多心轉憂,落得自家頭白早。春夏秋冬捻指間,鍾送黃昏雞報曉。請君細點眼前人,一年一度埋荒草。草裡高低多少墳,一年一半無人掃。”

李陶喃喃吟著這首不知是誰曾經作的詩,淚水已經佈滿臉龐。

穿越的一年來,李陶雖然極力融入大唐,但在心中總覺得活在虛幻的世界裡,更多的是恍恍惚惚。每走過一個季節,總有一些幻覺交臂而遇,總有一些夢境漸次醒來,總有一些後世的記憶時時在夢中復甦,把他帶往那些曾經的、不可回返的的遠方。

“李陶!阿陶!”

李陶轉身,不知什麼時候,程德彰和孩子們已經齊齊站在李陶身後。

“夫子!”李陶慌亂地抹了一把眼淚。

程德彰靜靜地望著李陶:“我不知你因何傷感!但我想告訴你,過多憂慮只能使人變懦弱而無能。知道嗎?我最欣賞你的那首《將進酒》中的一句話,天生我才必有用!”

說罷,程德彰聲音激昂,抑揚頓挫地誦起了《將進酒》。

《將進酒》雖然是李陶剽竊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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