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部分(第2/4 頁)
我“哼”了一聲。
他繼續說道:“之前幫她打過離婚官司,算是還我個人情吧。”
我誇張地說道:“我不知道大律師你還幫人打離婚官司!”
陳同看了我一眼,繼續開車:“熟人拜託的,平常這種案子我一般不接。”他頓了頓:“你什麼時候離婚?我可以破例當你的律師。”我看向車窗外,手指在玻璃上亂畫:“我想離婚,什麼時候都可以,不用打官司。”
“我錢包和鑰匙都丟了,今晚能借住你家嗎?”說出口我又覺得不妥:“要是不方便的話,你可以送我去最近的賓館,只是麻煩你幫我開間房了。”方向盤一個轉彎,換道,平穩地駛上高架:“沒有什麼不方便的。”
在這之前,我從來沒有來過陳同家。無論是上海的,還是鎮江的。
“你家好大啊?你自己買的?”進門後,他拿了雙粉色的拖鞋給我換。
“新的。”他說道。
我“哦”了一聲。
“我爸媽給的首付,算是我以後結婚用的房子。”
我又“哦”了一聲。
清一色的傢俱,沒有任何多餘的裝飾。
“我在公司旁邊租了個單間,平常不住在這裡,所以有點冷清。”他解釋道。
“哦……”
他把籠子搬到陽臺上,將小狗放了出來,又倒了些狗糧在狗食盆裡。我上前幫忙,把東西擺放整齊。小狗餓極了,埋著頭認認真真地吃起來,看得我肚子都“咕咕叫”。
“你除了說‘哦’,還會說別的嗎?”他突然問我。
我我回答道:“餓……”
“什麼?”
我重複道:“我說我餓了。”
輪到他“哦”了聲。
我笑:“你家有什麼吃的嗎?泡麵?”
他搖頭。
“速凍水餃?”
他還是搖頭。
我不甘心:“大米有嗎?”
他走到洗手檯,開啟水龍頭洗手:“什麼都沒有,我們出去吃吧。”
“幾點了?還有飯店開門嗎?”我質疑他的決定。他抬手看看了表:“一點四十五分。”我聳聳肩:“我說吧……難不成去吃肯德基?”
看著面前裝得滿滿的餐盤,一臉無語的表情。“我只吃土豆泥。”我首先宣誓我的主權:“其他東西熱量那麼高……這全家桶是什麼鬼……我們只有兩個人……”陳同脫下西裝,捲起袖子,一副要大幹一場的模樣:“你怕胖可以吃玉米,其他的就給我就好。”我嘴角抽抽:“所以你是早就計劃好了,是嗎?”
陳同拿起一張餐巾紙,抖開來,將一角塞進我的領口,做成圍兜。“我們開吃吧。”
“你們最後誰贏了?”
我不解:“什麼?”
顧巖在電話那頭說道:“你們大半夜不幹正事,去比賽吃炸雞,真的好嗎?”
我咬牙:“吃飯怎麼就不是正事了?什麼是正事啊?”
顧巖不理睬我的胡攪蠻纏:“所以你是故意丟了錢包、手機和鑰匙,還找了條狗當助攻?你現在在陳同家嗎?”
“哪有……都是意外,都是巧合!我們什麼都沒發生,洗洗就睡了,早上他把我送到地鐵站就去上班了。”我為自己申辯。
但我心裡知道,有什麼不一樣了呢。
昨天晚上我躺在他的床上開心地打滾,正好被他撞見。我尷尬地坐起來:“床好軟好舒服”
我本來也以為我們會發生什麼,可他只是親暱地摸了摸我的頭髮,又頓了頓:“睡吧,我在隔壁客房,有事叫我。”
他拿了件衣服就走了,出門前還回過身來說:“你要是喜歡這張床可以搬過來,房子大,不住也浪費了。我平常工作忙,從小到大對寵物就不上心。小狗,需要個好主人。”
“哦。”我說道。
他在邀請我,邀請我住進他家,邀請我參與他的生活,我一高興,又在床上打了好幾個滾。
作者有話要說:
☆、第十六章(上)
沈致文和我一起去他父母家道歉,我們商量好對策,我給他列了幾個要點:“第一,你不能發火;第二,你一定不要發火,不管你爸爸說什麼;第三,你千萬不要在你爸爸發火的時候發火!你媽媽其實是個很心軟的人,處處都疼著你,到了關鍵時候你腿一軟,跪下來,她心也就軟了。據我觀察啊,你爸爸其實是刀子嘴豆腐心,他對你有很大的期待的,就是有時候說話傷人。你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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