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我後悔了(第1/1 頁)
多米尼克想不到湯馬士騎士願意付錢買了她。他眼珠一轉,又有了一個鬼主意:「湯馬士大人,原本這個女奴是有問題的,所以只值30個金幣,但很感謝仁慈的騎士大人你出手治療了她,她現在沒問題了。以艾琳這種美貌少女,經過那些可惡的異教徒賣到東方,可以拍賣出3百金幣也不止。」他頓了頓:「但因為你的仁慈,所以我算便宜一點,就賣給你,作價3百個金幣吧!」 多米尼克洋洋自得。 本來收30個金幣,讓出一個女奴,算是化算合理。但在自己這位未來伯爵這邊,人家看來,他在大騎士面前顯得弱了氣勢。 他這個伯爵長子,本來也是可以參與十字軍的。但一來伯爵十多年前在戰場上被殺怕了,知道刀劍無眼,捨不得把大兒子這個首位繼承人送上戰場。而他自己也不大敢去參加十字軍。但這樣,在兩個弟弟和諸多貴族面前,便顯得自己很懦弱。 在老爸面前,更被兩個弟弟比了下去。 因為老二找到了逃奴,小弟入選了當騎士侍從。將來有機會憑自己本事,得到公主冊封騎士。 而自己,除了是頭胎長子,沒什麼本事,未來只能乖乖地等老爸去世才輪到他繼承。 這表示,他的地位,其實並非最穩妥的。 他須要表現自己的能力。 當下便要耍一耍他這個未來領主的權術計謀和威風。 “漫天開價,落地還錢”這種談判手法,在西方也是有的。 他要故意刁難湯馬士騎士,三番四次拒絕!最後才賣個人情給湯馬士騎士。 他要湯馬士騎士欠他們家一個人情,這樣,不論將來伯爵領有事,或是他弟弟犯,也可以求湯馬士騎士出手相助。 「啊!」聽到這話,準新娘和新郎都嚇呆了。 3百金幣?!天哪! 一輩子也還不了這筆錢啊! 為一個初次見面的女奴,值得嗎?! 我其實單純是孤獨,想找個女孩子陪我生活而已。 找誰都可以啊! 之前是感覺自己賺了點錢很風光,似乎有錢也沒地方去花。 現在,是知道自己幾斤幾両了。在領主貴族面前,他還是個窮人啊! 犯不著開罪兩個領主,還要付出畢生代價……太不划算了! 他心裡有怯意,想退縮了。 湯馬士騎士也面露疑難之色。 金幣他要多少有多少。 但這樣亂花,一是不值得,二是會破壞本地經濟,造成通漲。而且,被人知道他有這麼多錢,又人傻錢多,以後他買貨時不被當冤大頭亂砍才奇怪。 他望向公主,見公主亦面有難色。 她亦在考量。 一個女奴,花天價買回來,送給治下一個領民當妻子?! 肯定不成! 那麼他倆還得起這筆錢嗎? 她有善心,但也不想被湯馬士騎士感覺她是敗家娘。 她猶豫了。 「我……」羅傑突然鼓起勇氣直接跪哭了:「大人,我不訂婚了!」他猛搖頭:「我放棄了!」 多米尼克愕然一下,然後狠狠地瞪了羅傑一眼:“你小子好啊!居然又破壞我的事!” 羅傑更害怕了。 「你別害怕,我會幫你。」湯馬士騎士安撫他。 「不!領主大人,小民想清楚了。我決定取消訂婚。」羅傑:「我其實不愛她。我們今天才見面。結婚的決定太急了。我後悔了。」 他想清楚了。 這個女孩,已經不可能是他的妻子了。 他背不起這個責任。 真要勉強堅持下去,說不定將來他會在外出跑生意時,橫死在某條路邊樹林裡,然後屍骨無存,成為野狼群的口中美食。 「你真的是這樣想?」 「是的。」他對女孩充滿歉意地說:「我後悔了。艾琳,對不起!」 艾琳淚流滿臉,泣不成聲。 下巴疙瘩。 壞了! 3百個金幣啊!這就沒了?!我本想還價1百個金幣便成交,那知這個小屁民這軟骨頭,這便退縮了?! 「太好了!」博格丹才不管艾琳能不能賣到3百個金幣,反正肯定也不進他口袋。 「湯馬士騎士大人,我可以帶走她回去完成我的初夜權任務了吧?」 他傲視眾人,尤其洋洋自得地望向自己的繼母和兩個弟妹。 卡米爾伯爵夫人面沉如水。兩個弟妹憤然含怒鄙視他們這個兄長。 博格丹才不會理會。要的就是氣你們,讓你們不爽!他感覺又狠狠地報復了她們,吐氣揚眉。彷彿自己又贏了一局。 怎麼樣?卡米爾伯爵夫人,我就愛這樣做! 任你怎麼樣說破嘴,這就是我們貴族的權利,我就是這樣提醒你們,你們的出身低賤,別在我面前得意忘形! 博格丹一步步走向哭倒地上的可憐女孩艾琳。 湯馬士感覺好憋屈。 中世紀初期,騎士精神其實並未普及整個歐洲,騎士們更著重的是維護他們貴族本身的權益。但在後期教會和吟遊詩人的宣傳誇大下,憐憫弱小和主持正義這些主張才變得更重視。本小章還未完,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面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