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相互扶持(第1/2 頁)
那個較為和氣儒雅的人說:“徐長官這話說得好,自先總理推翻清朝,建立中/華民/國,一直致力於破除封建弊端。在下記得民/法草案裡,明確規定女子十六歲才至法定婚齡。舍妹和鄭長官在一起時,好像還不到這個歲數吧?” 這人笑得越發溫和,“他們當時雖沒有正式結婚,卻也有擺宴改口,按照中國傳統禮節就是有名分的。我們身為兄長,不能反對妹妹自由戀愛,但總不能讓她在不成熟的時候做出渾家決定,嚐到苦頭了也不管不問吧?” 這話一出口,徐百川也暗叫一聲厲害,國土淪喪時,戰火滔天,什麼法律習俗也沒這麼講究了,但人家現在跟你拿法律說事,還真不算師出無名。 尤其是老六本人是公職人員,前段時間得罪人又太多了,還真怕這些問題暴露出來,被找麻煩。他生平第一回覺得,老六這媳婦娶的啊,自己這麼大脾氣,孃家又這麼厲害,真不知道算不算良配? 這樣想著,他說話也敷衍了一些,“久聞方家大公子是空軍王牌,想不到對法律也這麼有研究。” 那人溫和一笑,“長官誤會,在下名叫方孟齊,按禮法算起來,是孟敖他們幾個的堂兄。” …… “你到底有幾個哥哥啊?”鄭耀先一夜沒睡,多虧這段時間養得好,不然真快撐不住了。但現在也是頭都要炸了。 孟熒也欲哭無淚,“親的就三個,我大哥被過繼給了早逝的大伯父,母親每每想起來就跟父親嘔氣。好在大哥哥對家鄉感情很深,一直在無錫經營,過的挺好。我不知道這次小哥怎麼把他給勸來了。” 孟熒想了一想,結合前身記憶,更恐慌了,“我還有一個姨表兄貴翼,他上次聽我哥說一句是軍工署總長了,他.....他親妹妹不在了,看我也很重。” “得,用不著中統和自己人了,我很快就能被你這些兄長折騰死。”鄭耀先發自內心地說。 孟熒知道這次真不是小事了,咬咬牙說:“算了,一人做事一人當,我去會會他們。” “等等,你怎麼會。”鄭耀先揉揉腦袋,“方步亭於戰亂拋下你們,你生母為了兒子放棄了你。你怨你恨都可以。但你同樣的話說上一千遍,就成祥林嫂了,誰還會同情你?再說了,你的哥哥們當年不是自己也是個孩子,就是去報國殺敵了。你怨得著他們嗎?” 孟熒委屈,“我也沒怨過他們啊?” “可是他們認定你是因為無所皈依,又加上年紀幼小,才被我誘騙成婚的,但凡有一點機會,他們都想讓你回頭。” 說到這點,鄭耀先自己也說不準,孟熒11歲與他相識,戰火之中心靈創傷巨大,在日戰區過的人不人鬼不鬼,到了山城後又為了掩護他成了“鄭太太”,偌小的年紀,這樣偽裝三四年,她是真的確認自己的心,還是已經習慣了他。 畢竟,鄭耀先也不僅是鄭耀先,他是孟熒入黨的半個引路人,是她的教導者,是她在對眾親長失望至極之後唯一的依靠。 孟熒看著鄭耀先不說話,也沒太多心思關注她,她自己也是後悔,對林桃的事這麼激烈,怎麼能忘了她有一個妹控癌晚期的小哥,和普遍患有妹控綜合徵的哥哥們呢? 他們一個個地有錢有權,能不在她身邊安插眼線嗎,說不得以為她受了什麼天大委屈,喜出望外地盼著她離婚呢? 孟熒抱著膝蓋想了一會兒,心裡再糾結,她畢竟也是個果斷的人,咬咬牙,站起來對鄭耀先說:“徐百川是頂不了太久的,我哥哥們本就是衝我來的。見不到我,他們是不會罷休的,若是再把大哥孟敖和表兄招惹來,你真的是麻煩大了。” 孟熒決絕道:“我去吧,只要我去,咱們統一口徑,感情不和,和平離異。但你可以順便跟他們提點條件。這中美合作所確實不安全,製造點事端讓你平安消失,隱蔽起來,才能保住你。” 這下鄭耀先愣了,半晌才說了一份自己都覺得掉價兒的話,“你昨天才說喜歡,喜歡我,今天就要離婚?” 說罷,從孟熒驚恐的面部表情裡才意識自己的話多傻缺,多有損軍/統六哥的形象。 趕緊轉過頭去準備說點什麼掩飾一下忽而聽到孟熒說道:“我是說了,可是喜歡一個人,不是佔有啊。最重要的是你好好的,看到,看到我們理想中的新中國建立。為了這個,我們都要好好的。”林桃的事先放放吧。 鄭耀先震撼了一下,一種從未有過的酸澀的情緒湧上心頭,多少年了,內心無可言說的孤獨終於有了人理解,他一把扯過孟熒,緊緊和她擁抱在一起,輕輕說:“我們都要好好的,你相信我,我來處理。” 只聽孟熒在他胸前,淡淡地回覆了一句,“好”。 她不是隻會要求男人庇護的舊女性,可也不願意為了彰顯所謂的“獨立自主”而非要強出頭的大女主。原著中那麼艱難的條件下,六哥都能熬到改革開放後,她不該懷疑她的能力,只是同情他的遭遇。但是這個世界裡,還有她。 今生,不求長久相守,但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