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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小姐?可見家教也未必信的真。
大奶奶想了一回,道:“大戶人家賣宅子多,不知四嬸想要個幾進的?還有地段不一樣,價錢也不一樣。不瞞你說,宅子不如鋪子值錢,勳貴人家不湊手時總先賣了宅子的。咱們家也有一處宅子,恐要官賣。也是我的私心,老太太……若能……在自家,也算善終了。”
林貞又問玉娘:“媽媽看如何?”
玉娘道:“甚好!要能保住一間老宅,也不算辱沒祖宗。”
林貞一囧,這位還沒想明白呢!三奶奶抿嘴一笑:“親家太太,總要你喜歡才成。”
“我喜歡作甚?”
林貞:“……”
大奶奶也笑了:“你就一個女兒,不跟著她過活跟著誰去?既是奉養母親,當然要得你的心才好。”
玉娘方才明白林貞為何問她,忙擺擺手道:“哪有我跟著去住的?問過你婆婆是正經。”
“婆婆要問,你也要問。”林貞笑道,“好媽媽,你不去看著,我生了孩子誰來看呢?我婆婆一個人忙不過來。”
玉娘當然想跟著林貞,先前是抹不開臉,哪有岳母跟著女婿住的?復又一想,再是孟家的舊宅,也是我們家的銀子啊!見林貞對她擠眉弄眼,高興的應了。
林貞又去問過二太太,不過是個過場,得到“當家人做主”的答覆後,玉娘興頭的喚了丹旭道:“好孩子,再去替你姐姐跑幾趟把賣宅子的是問真了。我知你辛苦,回來做兩雙新鞋與你穿。”
丹旭笑道:“原該的,小的這就去。”
待丹旭走遠,大奶奶對玉娘道:“親家太太真個和氣,對下人也是一般慈愛。”
玉娘道:“那可不是我們家下人,不過沒了父母,在我跟前幫忙而已。他當日在廣寧還救過我們哩。”
“既如此,何不認了乾親?”
玉娘指著林貞道:“她二媽媽想認來,丹旭偏不肯。”說畢,又覺失言,在廣寧“幹”兒女可不是甚好事!
說這無意,聽者有心。大奶奶一提話頭,林貞不由怔住。丹旭對她有救命之恩,難道真由著他這麼主不主、客不客、奴不奴的過下去?往日只想著放他做良民,然而世人欺善怕惡,他單一個人出去獨立門戶的確不現實。在廣寧,乾親什麼的不叫人想歪也難,可這裡是京城!大戶人家也有認乾兒子的,既然大奶奶提了出來,爹爹又不在了,再沒有流言蜚語!丹旭有家人,她孃家多個弟弟,豈不兩全?否則她能敬著丹旭,日後她的孩子呢?連無甚干係的妯娌她都幫著,難道還拿恩人與其孩子再當奴才使?林貞暗自搖頭,這樣的事她做不出來!橫豎林家無後,多個弟弟有什麼不好?嗯,等買好宅子再好好商議。先做能做的!便扭頭問玉娘:“於二姐呢?”
“在家做活哩,你尋她?”
林貞一笑:“我想著三妹妹有些軟,一年大二年小,總這麼不會管人可不好。先讓她學做個先生,教於二姐識字吧。或許做做先生,能有些許威嚴也未可知!”做了養子,就能避開奴婢放良三代不出士的規矩,丹旭就是不進學,自家弟妹也不能是個睜眼瞎,還指著她管家呢!
可憐正在外跑腿的丹旭全然不知林貞所想,不然非瘋了不可!讓於二姐管家?好姐姐,你莫不是被錦衣衛嚇昏頭了吧!
作者有話要說:丹旭的確是無處可去,而且林家只剩一個小廝,玉娘在京城生活是多虧了他照看。裡裡外外都是他在管。林貞開始是沒想到,後來事多更來不及想。現在大奶奶提了出來,那麼丹旭的名分就這樣定下了。
嗯,丹旭還不知道。那是明天的章節。23333
所以,林家的便宜兒子就在這裡啦。
前面有很多同學猜到了,但是介於轉折太神,所以劇透就囧了。
☆、第92章 認親
林貞並不大想要孟家舊宅——極易產權不清晰、惹族人磨牙。只是此時沒落子弟能買回祖宅是一種榮耀;她不好逆著大環境。林貞想了一回,覺得事緩則圓,很沒必要急忙忙的否決,還是先看看再議。
官賣的宅子並不是好賣;尤其是犯了事的人家,大節下有錢人多少有些忌諱。便宜的自有人不信邪,可那樣帶花園的四進宅子;分明萬把兩的價錢;內府必不肯降價太多的。故但凡官賣的大宅;總要等上些許時日;非得遇上那不忌諱的人才得脫手。索性內府也不差那萬兒八千量銀子;放著唄!
宅子既未賣;便貼著封條在門上;以免不長眼的人胡亂進出。丹旭在左近打探了一番,方知此宅乃公府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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