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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夫妻一看兒子能啊,十多萬一個人不聲不響的花完了,錢大大的有啊,之前原來一直瞞著家裡人啊,劉荷花跑去看娃了啊,育嬰師要五千塊,她只收三千好良心價啊,當然了菜金什麼的得另算。
劉荷花在“兒子”家裡呆了一個禮拜發現一個巨大的問題,孫子特麼的姓典!
典思涵也發現一個巨大的問題,婆婆不講衛生!不會帶孩子!200毫升水兩勺奶粉還說替她省奶粉了!要不是她發現的早典金寶妥妥的餓死的節奏啊!
她再不是那個抹不開面的小姑娘了,跟婆婆大吵一架,直接趕走,餘策回來了又冷著臉走了,育嬰師第二天就請回來了,餘策的臉卻一天比一天陰。
忽然有天回來說——大哥家的傲然和妹妹家的兩孩子要被開除了,政策改變,外來農民工子女全部清理出去,劃到另一所因為師資力量很差城裡孩子沒人去的冷門校。
大哥和妹妹的意思是房子住了那麼多年了,乾脆過戶給他們算了。
典思涵氣樂了,“只有一套房子,你說過戶給誰呢?”
“我給妹妹買了一套小的。”餘策就是告知一下典思涵。
典思涵無語了,“我還是不是你老婆?你花錢給你爸媽買社保不告訴我,給你妹妹買房還不告訴我,你還有什麼沒告訴我的直接告訴我得了。”
“你什麼意思?你以為我是賊嗎?我花的每一分錢都是我自己賺的。”
“你知不知道什麼叫夫妻共同財產?我沒打算干涉你,可你事前能不能跟我商量一下?”
“你把金寶的姓改成典,跟我商量了嗎?”他餘策大小也是個人物,兒子居然不跟他姓!
“你婚前不是說了第一個孩子跟我姓嗎?”
“你啥時候生第二個?”
“把金寶培養好就行了,第二個隨緣。”典思涵其實有點後悔用孩子挽回夫妻關係了,餘策對她來講越來越陌生了。
餘策一改往日的溫良形象,跟典思涵大吵大鬧,吵完了自己睡客廳,孩子半夜哭得震天響跟沒聽見一樣。
第二天回家接著找茬吵架!
最讓典思涵不能忍的是爺爺過九十歲大壽,餘策風光登場,喝醉了之後破口大罵,什麼陳芝麻爛穀子都拿出來說了,總之典家瞧不起他,他現在成功了一個個圍攏過來把他當成自家親戚了,原來都不拿正眼看他!他訴苦!他吹噓!他罵!
壓倒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是餘策跟公司的一個小姑娘不清不楚的,半夜還抱著手機聊微信,典思涵質問他他說是在聊工作,人家是純潔的同事關係,屁啊!純潔的同事關係半夜問你睡了嗎?
典思涵眼裡不揉沙子,跑去跟那姑娘“談心”,餘策半路來了,護著那姑娘不說,一通的數落典思涵,自私、霸道、任性、不體貼、大小姐脾氣,干擾他工作,汙辱他同事……
到了這步,除了離婚還能怎麼樣?典思涵選擇了離婚,餘策這個時候覺得自己吃虧了,他們結婚之後餘策又買了一套房子,夫妻兩個住了一年覺得位置不好,又搬回典家買的房子了,新房子租了出去,還有餘家人住了十年的三室一廳,原來那位置偏,現在是新興小區,還是市重點校的分校校區房。
重點是離婚之後三室一廳不能住了,餘策“自己”買的房子要分給典思涵一半,最不能忍的是典思涵要兒子的撫養權,那可是他兒子!
於是對簿公堂了,於是……他輸了,婚姻法上明確規定餘策“自己”買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財產,一人一半,他們住的房子是典思涵父母的名字,餘家人住的三室一廳還是姓典的,跟您沒關係不要討論,孩子還小,典思涵明顯更有時間和精力帶孩子,您還是記您的事業去吧,孩子歸典思涵。
餘策發現自己奮鬥十年……一夜回到解放前!當庭宣判的時候他傻在了那裡。
第102章 爭子風波(二)
劉警有點煩,他原來做刑警隊長的時候,不死個兩三個的不要跟他提,分局有分局的刑警隊,市局有下面的分隊,他只需要負責總攬一下就行了,真出大案子他親自出馬那是另一回事了。
現在到了分局……頗有些兵遇見了秀才的尷尬,首先就是各種會,一週五天工作日,最少三個會,開完了會就要發檔案抓落實,落實不落實兩說,報告您得打!雞毛蒜皮歸派出所吧,可派出所有顧及不到的地方,就找你分局!文的武的劉警沒吃過豬肉總算見過豬跑,再說還有局黨委和副局呢,實在不行就推給他們,最可怕的就是上訪的,人家來了就一句話:找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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