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虧了他記得路,要是自己哪怕有GPS定位都沒戲。
想到GPS,曉曉忽覺其實死也沒那麼可怕,沒準一死就穿回去了呢,不用管小白怎麼樣,更不用糾結跟慕容蘭舟有沒有結果,從根本上說,自己還是一個蠻自私的女人,忽聽抱著她的男人說:“不用記著道兒,沒有我。你這輩子都走不出去。”
雖說不是好話,到底沒了剛才那種危機,曉曉略放了心:“你不管你的兵了。”
忽兒烈低頭看了她一眼:“你很奇怪,你不怕死嗎?”
曉曉白了他一眼:“到這會兒了,怕有用嗎?”不知是不是曉曉眼花,覺著忽兒烈那張猙獰的臉略有幾分溫情一閃而過,曉曉急忙搖搖頭……
☆、第66章
其實曉曉快怕死了;她還沒活夠啊,剛才想的挺大義凜然,真事到臨頭;才發現,自己其實是個膽小加三級的女人;可怕也不能讓這頭北地的狼看出來;曉曉的第六感告訴他;這男人之所以沒立刻結果了自己,或許正是因為自己這股子不怕死的勁兒;觸動了他某一點兒。
曉曉不會天真的以為他會惜香憐玉;那種情節都是小說作者胡編出來的;男人,尤其忽兒烈這種,殺人比砍瓜切菜還容易的男人,知道個屁惜香憐玉,在他的眼裡,大約只有活人跟死人,有用的人活,沒用的人死,或許會有短暫溫情,但絕對跟惜香憐玉無關。
如果意淫自己是萬能穿越女主,那就是自尋死路,曉曉覺著,自己真是個理智的人,不過忽兒烈說的沒錯,如果沒有他,自己這輩子也休想走出這個山洞,因為她早被這七拐八繞的洞穴給整暈了,都不知道他怎麼發現的這裡。
甚至,曉曉開始懷疑是不是連他自己都是胡亂走的,這根本都一樣嗎,剛這麼想,卻到頭了,本來就是晚上,不透光的山洞就更黑了,剛才進來的一路都靠著火把照明。
一開始是忽兒烈舉著的,曉曉還暗暗佩服過這廝,一邊兒抱著自己,一邊兒還能舉著火把,完全高難度動作,後來火把就理所當然的移到了她手上。
其實曉曉想建議他放自己下來,雖說給他摔的那下,弄得全身都疼,可走路還不成問題,不用像個殘廢似的抱著她,而且,現在就算放開她,讓她隨便跑,她也跑不出去,可權衡再三,還是沒敢張嘴。
到了頭,立下汗馬功勞的火把終於熄了,四周卻並沒有陷入全然黑暗之中,曉曉驚訝的發現,山洞上頭竟然灑下一圈天光,大片的雪花在天光中落下來,美得像一副三維立體的畫,不,應該說,世界上那個任何丹青妙手也繪不出這般美的意境來。
更古怪的是,這裡一點兒都不冷,耳邊還能聽見滴滴答答的水聲,漸漸適應了光線,曉曉也瞧清楚了所在的地方,想來是山洞的最裡側,空間很大,大塊的岩石托起了一個獨立完整的空間,就在天光之下。
旁邊兒尖利的石筍若倒垂的寶劍,錯落有致的懸在哪裡,水聲是石筍上的水珠滴落髮出的,不知滴了多少年,下頭已經形成一個水潭,潭水黑黝黝的不知多有多深,或者下頭本就有泉眼,因為她看見水上氤氳而起的熱氣。
曉曉忽然明白,為什麼自己不覺得冷了,這水不知從哪兒冒出來的,想來是天然溫泉,所以這裡的溫度才比外頭高。
靠石壁一側鋪著狼皮褥子,仔細看石壁上彷彿還刻著字,曉曉剛想底細看看到底是什麼字,已經被忽兒烈扔到了褥子上,就算有狼皮褥子墊著,可曉曉身上本來就有傷,這一下也疼的她倒吸了口氣,她不禁瞪著忽兒烈。
忽兒烈卻別開頭去,一屁股坐在曉曉旁邊兒,從懷裡掏出一塊巴掌大的肉乾,用靴子裡藏得匕首斷開大小兩塊,把小的那塊扔給曉曉。
曉曉倒是知道北地兵隨身的軍糧就是這種風乾的肉乾,能儲存很久,也能迅速補充體力,且攜帶方便,至少比生火做飯簡單多了。
所以曉曉想都沒想,張嘴就咬了一口,肉乾不知放了多久,又乾又硬,曉曉用牙齒撕扯了半天,就撕下一小塊來,嚼了的腮幫子都疼了才勉強嚥下去,人在餓的時候從來不會挑食,有的吃就得唸佛了,所以即使如此乾硬,曉曉還是吃了個精光,並且,走到那個水潭前,用手捧了水喝,根本就沒工夫想這水能不能喝,喝完了,從旁邊兒拿起一個石塊扔進水裡,咚的一聲,告訴曉曉,這個水潭相當深。
摸了摸嘴,忽聽身後的忽兒烈道:“你真不像大夏的女人,倒想我們北地的婆娘。”
曉曉不會以為他這是跟自己拉家常,他說每一個字的時候,曉曉都會跟著心驚肉跳一下,曉曉抿抿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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