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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起來,再衝一下我們就出去。”
他搖搖頭。
喝醉酒的某人,就像是一個十歲的小朋友,幼稚至極。
“少爺,快起來,我很累誒。”
聽到我喊累,他才順從的站立起來。
把他扶到床上已經是半個小時之後了。
我睡意越濃,他卻越來越清醒,眼睛都睜開看我。
“睡吧,我好睏。”我說。
“你睡,我就看著你。”
“。。。。。。”我回
“酒醒了?”
“沒有。”
“那就是醒了。”
“明天陪我。”
“明天我要回申城。”
“明天陪我,後天送你回去。”
“什麼事?”
“去看房子。”
我立刻清醒“看什麼房子?你要搬家?”
“不搬家,我們明天把那家店的地址定下來。”
“噢,公司的事你自己決定。”
“想你陪我。”
“28歲的人了還要我陪?獨立點好嗎!!!”
“好了,那明天我們早點起床。”他無視我的話。
“喂!!!”我拍他。
“總之明天一定要陪我去。”
第二天一大早他就把我叫醒。
“你先去,我再睡一會。”我把頭悶在被子裡說。
“一起去!”
“大哥,求求你了,真的求求你了,你昨天把我折騰到那麼晚,今天還不讓我睡覺!你這是家暴!□□裸的家暴!”我直起身說了幾句就又躺下。
“晚上再補回來,今天的事很重要!”
“就看個房有什麼重要的!”
“還有其他事。”
“其他事也要叫上我?”
“你必須在!”
“啊!啊!啊!你好煩啊!”我吼了三聲就往洗手間走去。
半個小時後我故意素顏,運動裝就坐上他的車。
“今天真漂亮~”他調侃道。
“眼瞎!我連層粉都沒塗!”
“所以才漂亮。”
“直男癌患者好可怕!”
他把我帶去了市中心的一家公園。
“你想把店開在公園內?”
“對,你看那邊就是藝術館,馬路對面還是商場,這裡是最佳地址。”
“能不能進去看看?”我指著那棟四層樓的小洋房說。
“當然。”他拿著鑰匙。
“不要告訴我,你已經把他買下來了?”
“還真是什麼都瞞不了你,半個月前買的。”
半個月前不是計劃沒定多久嗎?這個人捉摸不透。
“行”
反正他的公司,他喜歡他就買,他覺得能賺錢就買。
屋內別有洞天。
歐式建築,都是木頭材質,木質樓梯踩上去有“吱、吱”的聲響。銅質的大吊燈在旋轉樓梯中央,雕花書架,泛黃的桌布。所有的一切都透著歷史的味道。
“在民國時期是一對法國夫妻設計,後來被他們子女繼承,他們的子女都回了法國,所以再也沒人住過,前段時間他們把這套房子拍賣了,我覺得還不錯就買了。”
“是不錯!”我摸著精緻的門把手說。
“喜歡?”
“非常喜歡。”
“那這家店的設計佈置都由你來負責吧。”
“嗯?”
“請個設計師還要錢,還不如讓你來。”
“我學的graphic design 不是 indoor design!!!”
“都差不多。”
我語塞。。。。。。
明明是差很多好嗎!
“玩壞了你負責!”
“玩不壞的,我知道你。”他笑著說。
“那行吧,我就試試。”
“看完了沒有?”他問。
“幹嘛?”
“還有別的事,看完了我們就走吧。”
“噢。”
他鎖完門就把鑰匙遞給了我。
“你先放著,回家了給我,我都沒帶包,把它丟了就完了。”
“行吧,我就再幫你保管幾個小時。”
我和“巨人”肩並肩的走在公園內林蔭大道下,八月末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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