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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了,孩子沒了,現在就連亭軒也不在了!一樁樁血的教訓,讓我終於學會了一件事,那就是“先下手為強!被動即是捱打!”。殘酷的生存道理,潛在的遊戲規則,我的心已寒似鐵。
她無辜,誰讓她知道了不應該知道的事。
如今的我已然冷血!
只知:擋我者,死!!
卷二 血染龍城 第六十一章 千里流放
想不到,當天晚上水修儀便在她的水月宮懸樑自盡了。據次日一早送膳梳洗的宮女稱,救下之時已然氣絕多時。沒有留下隻言片語,除了我和惠妃之外,無人知曉她為什麼會自尋短見。我想這一定是我走後,惠妃勸她自行了斷的,因為橫豎她都是在劫難逃,又何苦要揹負上這麼一個陷害貴妃,行巫蠱之術的罪名,讓她水家蒙羞呢?
看不出來,惠妃確實有些手段,如此一來,此事便與我們撇的一乾二淨。外人只道是水修儀因為失寵,難耐深宮寂寞而自行了斷的。誰人知其內幕?她的這招,比我先前設巫蠱陷害顯然更勝一籌。巫蠱陷害還需將物證移交刑部,時日長久,只要有心人查之,難保不出紕漏,而惠妃則是真正做到了永無後患。原來她也是深藏不露,如此,我還需小心防著她。
次日正午,我替惠妃安排了與左敬的會面,朱雀親自督辦此事,送惠妃出了宮。一切都如我們預想之中那樣進展的十分順利。
曹陽一口咬定是劉亦宗賣官於他,並且牽扯出其餘數十人,皆是口供一致。曹陽承認他與劉亦宗合作,由劉亦宗賣官於他,其中部份職位他再轉售他人,從中再次謀取利益,官錢兩得。而此案案情在左敬的查證之下,進展的很快,其餘買官之人由於皆是一些小角色,且買賣官位在龍朔皇朝屬於加重刑事處罰的罪名,亦是朝廷著力打擊的大事。是以這些小人物在簽字畫押伏罪之後便當即處決了,絲毫沒留有倒回查證的空間,實為滴水不漏。
左敬在尚無人知曉的情況之下,半夜登訪宰相府,當下便出示證據,派人將劉亦宗帶入了刑部大牢,並且在宰相府中搜出了現銀以及銀票若干,還有許多的珍玩寶物古董字畫之類,盡數做了登記上繳充公。當然,這些用於陷害劉亦宗的珍品玩物,絕大部份都是由司慕勤提供的,過過場而已,至於充公後誰又會去一件一件細察它們的來龍去脈呢。
由於司慕贏不在朝中,司慕政與劉亦宗又是翁婿關係,出於迴避,是以他不得插手此事的調查。關於司慕政需要回避這點,我早就在龍朔皇朝的律法上了解的清清楚楚了。雖是古代,這龍朔皇朝的律法是相當的完善,迴避制度已然十分的規範。是以,司慕政曾三次想入刑部牢中探個究竟,都被拒之門外。設下如此精妙的局,不枉我數夜挑燈翻看與研究龍朔皇朝的律法。
人證、物證皆全,案情主脈絡清晰,程式做的更是天衣無縫,無可挑剔。鐵證面前,據說劉亦宗見大勢已去,哀嘆一聲,亦是無奈的認了罪。而此事無疑在朝中又是炸開了鍋,有震驚的,有不信的,有落井下石的。一時間是盡顯群臣百態。
而眼下,劉亦宗受賄賣官的罪名已定,這如何量刑卻成為了一個難題。司慕贏不在,司慕政需迴避,放眼皇朝,誰能做的了這個主?無疑只有我!
三次早朝,對於劉亦宗的量刑,我皆未置詞,只是否決了他們等候皇上回來再發落的建議。理由十分簡單,眼下狼煙四起,戰事緊迫,在這個節骨眼上,劉亦宗身為朝廷一品大員,卻徇私枉法,買賣官職,中飽私囊,罪不可恕!理當立即處置,以儆效尤!按照龍朔皇朝律法,私自賣官者,數額頗大,情節惡劣的,處絞刑,合併吵架,財產盡數充公!
而劉亦宗的數額與情節無疑是夠的上處以絞刑的,這當然也是我與左敬精心算過的。我之所以一直不表態如何對劉亦宗量刑,是因為我在等他!等他來求我!當然也還有別的目的。
……
這日午後,天色蔚藍,白雲堆錦,春光明媚,微風徐徐吹過那絛絛垂柳,綠意閃動,漫天竟是飛舞著絲絲白羽。有道是:絮絨輕飄紛紛飛,嫩蕊無聲細細開。
我讓暗香設下一張軟榻於正麟宮後花園之中的柳樹下,鋪上了柔軟的氈墊,逕自躺在其上曬著和煦的陽光。周圍的迎春花、杜鵑花、馬玲花都競相開放著,幾隻七彩的蝴蝶遊戲其中,好不快樂!
手執一本關於政治政令的書籍,我認真看了一會兒,覺得有些累,便閉目養神了起來。也不知睡著了沒,只覺得周圍特別的安靜與寧和。直到那“沙沙”的腳步聲踏著青草而來,停在了我的身前。
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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