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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極致。
逍遙子步步後退,似乎不願出手。
很快,眨眼間,他就已經退到了牆邊,身後已經沒有了退路。
他的手裡沒有劍,那把劍就背在他的身後,好像是一隻收斂起翅膀的高傲的天鵝,沉靜而端莊。
“怎麼,不是要拔出劍對付我嗎?現在又成了孬種,不敢出手了?”
趙岑的身形雖然瘦削,但出手卻無比凌厲,招招帶著殺意。
相比之下,逍遙子的表現倒是十分值得玩味了,他既要從趙岑的手裡搶人,卻又不出手,似乎充滿了矛盾。
不過,他自己卻清楚,他是在等。
驛站門口,空無一人,甚至連一片枯樹葉都沒有。
晚飯的時辰早就已經過去了,此刻,外面黑漆漆的一片。
“太子殿下好身手。”
逍遙子微笑著,伸手同他拆了幾招,但沒有一招是帶著力道的,只是堪堪化解開而已。
這樣的幾個來回之後,趙岑大怒。
他用力一個手刃劈開一道,呵斥道:“你究竟是什麼意思?”
話音未落,門外傳來一聲馬匹的長嘶,在這夜色裡極為清晰,嚇了眾人一跳。
逍遙子的眸中卻在同一時間閃過兩道亮光,左手朝著背後用力一抽,再收回手的時候,他的掌中已經赫然多了一把長劍。
每一個劍客都極為愛惜他們的劍,比疼愛妻子、兒女更甚,恨不得時時擦拭把玩才好,逍遙子也不例外。他愛他的劍,就像是愛他的女人。但他的女人已經死了,所以他更愛他的劍,把雙倍的愛都投擲在了這把劍上。
因此,他很少拔出劍來。
那感覺就好像是把自己喜歡的美人叫出來,讓其他男人一起欣賞一樣。
雖然,獨樂樂不如眾樂樂,但世間總有一些快樂,是不足以為外人道也的。
按照慣例,逍遙子出劍,敵手必死。
但事情總有例外,比如今天。
他只是用劍尖抵住了趙岑的喉嚨,距離還有三寸,不遠不近,向前一步就是死,向後一步就是生。生與死之間,一念之差,全在人心。
“馬是你叫來的?你想走!”
趙岑絲毫不慌,儘管,他的性命都在被人威脅著。
“騎馬總是比用腿走路要快一些。快一些的話,活下來的機會就大一些。所以,我喜歡騎馬。太子殿下難道喜歡步行嗎?”
逍遙子歪了歪嘴角,譏諷地問道。
他皺眉不答,懶得在這種事上和對方浪費唾沫。
見趙岑不開口,逍遙子扭過頭,看向一旁的采薇,她半抱半拖著仍在昏迷的趙嵐,明顯是一臉的擔憂。此刻,她擔憂的物件,自然是內心裡一直愛慕著的太子趙岑。
為了得到他的垂憐,她甚至可以背叛趙嵐,欺騙姐妹,在所不惜。
“你攔不住我,加上你的兩個婢女,你們也攔不住我。”
逍遙子淡然地下了定論,眼睛裡有著淺淡的輕蔑。
趙岑冷笑,一揮手,只見采薇的手中赫然多了一把精緻的短柄尖刀來!
“是嗎?我也沒想攔你,我只想殺人而已。你說了,那女人是本宮的婢女,本宮說是,她就是。那麼,身為太子,本宮殺了個犯了宮規的婢女,又有何妨?”
像是在配合著他的話一樣,一向都是以溫溫柔柔形象示人的采薇忽然舉起手中的短刀,刀尖兒對準了趙嵐的心口位置。
她看向逍遙子,顫聲道:“別、別逼我!我隨時都能把這把刀插進去!”
對自己的主子下手,是一件十分考驗人性的事情。
只可惜,對於此刻的采薇來說,趙岑的命令,比趙嵐的性命更重要。
她不想一輩子都做下人。她有女人最好的武器,美貌和乖巧,為什麼要在最好的年華里,做一些侍奉人的雜活累活?為什麼不能入主東宮,做主子做妃子,去指使別人來伺候自己?
每個人都有野心,而當女人也有了野心,她們的野心往往比男人還要大。
“賣主求榮,小丫頭,你真是個果決的人啊。”
逍遙子微笑著,不知道是讚歎,還是嘲諷。
采薇的臉色白了一白,眼底飛快地滑過一絲赧然,但她很快咬緊了嘴唇,將手裡的短刀抓得更緊了一些,刀尖也逼得更近,眼看著就要刺到趙嵐的肌膚裡去了。
“人不為己,天誅地滅!我知道你瞧不起我,但你不是我,更不懂我,憑什麼來對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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