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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水這樣的招式都用上了。看得我實在無語。
盜賊的可怕,就在於他們的高敏,我忽然意識到,我剛開始決定不用白骨監牢以節約精神力的想法是錯誤的。雖然白骨耗一點精神力,但如果能成功阻礙歐比斯拉奇的推進,那麼就相當於節省了生命值!
決心已下,法杖揮舞之下,一隻白骨手倏地從地底下鑽出來,扣住了美男子的腳……
本來以他的敏捷和能力,根本不用象阿九一樣用刀砍,稍微活動幾下就可以甩脫這白骨手……
但是……這個俊美的,古怪的盜賊,面色古怪地一變,似乎是感覺他的處男腳被抓了一下(也許他還是處男吧?),往下一看,是一是陰森的死人的爪子,而且……被白骨手上似乎還有一點點糨糊狀的東西……他忽然就象一個小女生的裸體被別人看到了一樣,面色變得慘白,大聲地尖叫了起來:“啊!!歐比斯拉奇!!神,萬能的神啊!救命!!”
歐比斯拉奇彷彿跳Disco似的猛跳腳,終於掙脫了那白骨手……這個古怪且可愛的盜賊驚怖地看了我一眼,一點翩翩的風度沒,就這麼一個招呼不打,極其不紳士地失魂落魄地逃了。
呃,地上只剩下一杆孤零零的綠骷髏法杖。
第11章 混世
不是吧?
呃,這是我空白的不知道是大腦還是小腦裡邊出現的第一個念頭。
可是事實就是這樣。跑了,天下第一賊就這麼跑了,區區一個白骨監牢,效果離奇的大,就這樣,一切KO,比趕鴨子還快呢。
說老實話,我還是很喜歡這個英俊得邪異、狗血得可愛的頑皮盜賊的,看見價值不菲的綠骷髏法杖他並沒有拿走,我的火氣也全消了。
恩,既然人家不過是想開個小小的玩笑,我自然不用太過計較。說起來我還要感謝這個光明盜賊呢,要不是他偷了我要命的東西,我還會待在鬱金香裡,多無聊。嗬嗬、衝冠一怒為法杖——說到底還是為紅顏,如果這事傳開,豈不是混世第一佳話嗎,也許就會有更多的MM喜歡上英俊瀟灑的天下第一亡靈巫師,那真是太美妙了。
得,別意淫了。我掐算著時間,想來這種假惺惺、無聊的、浪費寶貴時間的應酬,那群練級狂也不會喜歡。馬馬乎乎,意思意思有幾個小時,應該也足夠了,現在回去,正好趕上散場兒,就跟阿九他們一起回黑薔薇吧。
誰知道我去鬱金香的時候,人全跑了。看來這群練級狂還是相當珍惜時間的,誰都不想被別人超越嗎。
大罵阿九不講義氣的同時,我只好捏碎了傳送卷軸,回到了黑薔薇。
回到黑薔薇總指部,筆伐免去,口誅是少不了的——自然要好好的數落阿九一番,如果能騙到炒螺吃,那就太美妙了。
哪知阿九笑道:“還說我不義氣,等了你半個多鍾呢。可是呢,我們的榮團大人到現在才回來,哎,哥們奉勸你一句啊,路邊的野花你別採……”
“去去,你還真是能想。咦?”我奇道,“等我?我還以為我回去的時候你們還在呢。”
阿九哼哼道:“還不是因為你。”
“這又關我什麼事了?”
“諒你也猜不出來。我們的榮團大人滿臉冰霜地走後,恩,首先是血夜玫瑰的團長訕訕地說,不好意思,小弟的大號來了,失陪一下。鬱金香的茅坑在哪裡?不知道玫瑰團長的這個大號到現在完了沒有?”
“然後呢,暗荊棘無盡的雷鳴大人,估計是今天挨扁心情有點…陰鬱…嗬、嗬,他說,不哈意思,小弟,那個昨天晚上和一幫兄弟去山河樓喝酒太多了,頭有點疼,失陪了……”
“接下來,是精靈族的含羞草團團長,他說,不好意思,小弟有點懼內,拙荊……啊不,是俺老婆M俺了,那邊刮的風下大雨,俺去收衣服,嘿嘿,嘿嘿……”
“很奇怪。各個傭兵團的老大們都有點什麼事,帶著手下走了。榮耀大人臉上挺不好看,不過人家榮耀嗎,翩翩佳公子一個,找個狗血理由還不簡單:啊真是太抱歉了,今天小弟也有點事,俺女友約俺在伊甸園見面呢,嘿嘿,不好意思。啊,那個誰誰幫忙招待一下我們尊貴的客人,失陪啦。恩,那個誰誰我不記得了,反正是鬱金香可憐的團副。榮耀說完就一溜煙似的跑了。可是,冰涼出來還看見他在那砍怪呢?”
“最後還是天空之花的團長夠魄力,他牛逼烘烘、粗著嗓子地吼了一句,這年頭,人都TMD夠虛偽啊。然後……呃,大家全跑了。”
我無語,就這麼全跑了?多米諾骨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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