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術的人也不多。而我呢,被他勒令在家裡守護卓瑪。
某天下午,我窩在家裡陪著小不點。聽著窗外淅瀝瀝的雨聲,舉著遙控器胡亂地調著頻道。卓瑪和我並肩坐在沙發裡,捧著半個西瓜吃得歡快。
“下雨天悶在家裡實在是浪費,”我側頭看看卓瑪,“喂~小不點~要不出去玩玩吧~”
“外面在下雨啊~~”卓瑪昂起頭,莫名其妙地看看我,繼而又悶下頭繼續與西瓜奮戰,“赫連叔說了,下雨天不能出去玩。”
我用手指推搡了一下她的頭,鄙於不屑:“傻丫頭!他又不在家,出去玩一會兒能怎麼樣!”
“反正赫連叔囑咐過我,還說回來向他彙報今天都做了什麼!”
“切~~真是的~~”我趴在窗前向外眺望,看雨勢漸衰,空氣清新,靈機一動,“卓瑪,你不是說你們小朋友要舉辦唱歌比賽嗎?!不如哥帶你去看演唱會?”
卓瑪猛然抬起頭,眼神璀璨,疾聲詢問:“哪裡有演唱會?!”
哼~~上道了!
“那你要不要和我出去啊?!”我笑呵呵地對她擠眉弄眼。
以前她在孤兒院,哪見過什麼世面。現在來到大城市,無論什麼東西於她而言都是光鮮亮麗的。她到了這裡,先是拘束,後是適應,然後就是學習。學習新鮮事物,赫連意教她如何使用電器,如何煮麵,以便我們不在家時她不會餓肚子,還教她如何與鄰里的小夥伴溝通。
小丫頭受不住誘惑,把西瓜乖乖放回廚房,洗了手跑到我面前,笑靨如花:“哥哥,我們走吧!”
“呵~~真麻利~”
帶著野丫頭,我們頂著雨等待公交車,坐了十幾站到了海洋商場。我拎著卓瑪走入五層的夢海酒吧,找了個工作人員問:“凌雲在嗎?!”
服務生朝裡面指了指,說道:“唱臺上。”
凌雲是我本科時的室友,據說大學畢業以後與朋友合夥開了酒吧。由於酷愛音樂,大學期間曾和社團的同學們一起組織過樂隊。看來如今他已經把自己的興趣發展為事業了。
我擠過人群,尋到唱臺,見要找的人在臺子上除錯吉他。我在下面大喊一聲:“凌雲!”
凌雲抬起頭循聲看來,見到是我喜笑顏開,忙把吉他放在座位上,從唱臺上跳下來,給了我一個大大的擁抱:“是你小子!唐棣!你不夠意思!畢業都一年多了,你才來給我捧場!”
“我這不來了嘛!”我拍拍他的肩,也是很高興見到他,“專門來聽你唱歌的!”
“好小子!”凌雲用拳頭垂了我一下,轉而看向我身邊的卓瑪,“還帶物件來了啊?!”
“什麼眼神啊?!”我滿頭黑線,“這是我妹妹,沒見著年齡差了十來歲呢嗎!”
“呵呵,早看出來了,開你玩笑而已!”凌雲笑笑,“在下面找個好位子,演唱馬上開始!”
我望著他返回唱臺,那一身流行時尚的裝扮,與學生時代的他判若兩人。
琴絃被撥弄兩下,下面立即安靜下來。凌雲坐在臺上,聚光燈映照在他身上,他說道:“今天我的大學室友在場,我首先要獻給他一首《朋友》。”
音樂響起來,凌雲豪勁的嗓音縈繞在酒吧中。唱到高潮時,看臺下的群眾也跟著一起唱起來。場面被帶動得很有活力,很動人心,連卓瑪也跟著打起節拍。
“朋友不曾孤單過,一聲朋友你會懂~”。我激動萬分,往日的大學生活歷歷在目,叫人無盡懷念。我問卓瑪唱歌的大哥帥不帥,卓瑪使勁點點頭,歡喜無比。
“感謝我的大學室友,感謝你陪我渡過的每一天!” 歌畢,凌雲握住話筒,動情地說著,“下面,有請我的搭檔上場。”
隨著一陣熱烈的掌聲,一位冰清玉潔、眉目如畫的女子款款而出,聚光燈把她籠罩在唱臺時,我瞬間目瞪口呆,失聲驚呼:“金皙!”
我簡直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凝視臺上那個碧玉羞花、百媚叢生的金皙,再聽她與凌雲深情對唱《廣島之戀》,難以置信,這樣一個美貌與智慧並存的女生,竟然擁有如此娓娓動聽的歌喉。但是更令我費解的是,金皙每天跟在竇院身旁,哪裡有時間跑到離醫院這麼遠的海洋商場來唱歌?
怕被認出來,我顧不上卓瑪當前有多高的熱情,拽著她便逃離了現場。一路上卓瑪都在抱怨,我的心思卻全在金皙身上。
酒吧是什麼場合?尋歡作樂、任性恣情的娛樂場所。身為院長的研究生,出入在這樣魚龍混雜的場所,與她往日端莊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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