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部分(第2/4 頁)
既然你要我正常地生活,那我就做出所謂的正常給你看!……最後,你做到了堅持不出現,我做到了去嫁給一個男人!這個男人很愛我,還做到了我們之間不可能做到的事——我懷孕了!我要讓你忌恨!……”
……
“我試著恨心把你忘掉,扔掉了之前的電話卡,也把你的手機號碼從腦海裡刪除了。我想我可以過一種與你隔絕的生活!可是,你還是在我的腦袋裡跳來跳去,頑強得像一棵堅固的種子!”
“對不起,我想我還是忘不了你!其實,我跟那個男人的結婚證是假的!……我想打掉孩子,那個男人不讓,整天守著我寸步不離。可我心裡只有你,要我給不愛的人生孩子,我不甘心!我想他已經知道我們的事了,他說沒關係,只要他的心裡有我就行了。要是你對我說這話,我一定會感動得流淚,然而卻是他說的,我竟然一點感覺也沒有!只能說是造化弄人!我知道自己對不起他,但沒辦法,不愛就是不愛,無法作假!”
“無論怎樣做,都改變不了什麼,甚至都改變不了自己的身體習慣!那還有什麼好抗爭的呢?與其懷念過去,為什麼不好好珍惜現在呢?我決定不再恨你,要跟你好好在一起,讓我們別再傷害對方了好嗎?”
……
最後的日誌這樣寫道:“媽媽,我昨晚夢到門前的青槐了,那樹上長滿了綠綠的枝葉。我記起你說的槐樹婆婆,我永遠是你們的孩子!突然好想回家了!無論怎樣,我是你的女兒啊!豐收路39號!豐收路39號!我成長的地方……我恨長大!”
我能看到一個女孩子內心的掙扎,那種欲罷不能的痛苦讓人窒息!看來林倩的失蹤,跟她所說的那個“你”有關!
“豐收路39號”這個地名讓我感覺離林倩越來越近了!然而叫這個名字的地方很多,何處才是她所說的那個地方呢?
我在艾娜留下的照片裡,找到了一張背景有座小古橋的留影,照片的標題是“家鄉美”。
為了找到照片上艾娜所說的家鄉,我想到了幾億的網民,希望能發動所有人的力量。
北江市有個“行動者聯盟”,是一個專門尋找失蹤小孩的群眾性自發機構,在網路上小有名氣。這個聯盟善於發動一切社會資源,我的一個同事就被髮展成了聯盟成員。一次,為給一個失散多年的小孩做DNA親子鑑定,在這個同事的引見下,聯盟的負責人曾經找過我。我記得那次無能為力,這是不符合規定的,因此沒有幫上他們的忙。不知道替小念找爸媽的這件事,他們肯不肯幫這個忙!
我抱著試試的態度,找到了聯盟的負責人,把情況對他們說了,問他們能不能幫忙,利用他們的影響力,在網路上發貼尋找線索。
聯盟責任人笑了:“我們找的可是失蹤小孩子!”
“這有什麼區別?”我說,“一樣是為了幫助弱者,幫助小孩子嘛!只不過是反過來找大人而已!”
“不是我們不願意,如果有了這樣的開頭,以後會多出很多的工作,讓我們吃不消!你也知道,我們人力財力都很緊張!所以上次才想利用關係讓你幫忙做個DNA鑑定!”
他們終於說到了上次的事!
“我覺得這件事很蹊蹺,很富戲劇性,肯定有著意料不到的結果,容易吸引人的眼球!”我想了想,決定用知名度來說服他們,“你們要這樣想,如果這事成了,會大大提高聯盟知名度,到時更有利於工作!”
“你以為出名這麼容易!”他們笑了。
“試試總是可以的!”我說,“另外,我可以曝一些法醫工作上的料,吸引一下人氣。”
聯盟的人反覆權衡了一番,最終答應了。
從此網路上多了這樣一則尋人啟事:我們總是說一切為了孩子,那麼機會來了,這次請為這個孩子找到父母,從五年前的剛滿月到現在,他的父母已經消失了四年零十一個月,母愛對於他來說,只是一個月的時間!如果小念的父母能看到這則啟事,請你們趕快回家,寶貝想你們了,他愛你們!下面有小念的照片,還有許昌和林倩的結婚合照。最後,是林倩那張“家鄉美”的照片,旁邊附言道:如果你知道這個地方,請麻煩聯絡我們!
為了增加人氣,我們在啟事下面連結了一個網頁,定時釋出法醫工作中的一些趣聞,很多是用真實故事改編的,但改了當事人的姓名。第一則故事就是董建國和司馬雨兩個人差點打起來的那件事,沒想到點選率挺高的,看來對這些感興趣的人挺多的!只是,誰也沒問過那具屍體是怎麼回事!但因為上網的時間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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