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笙買了兩張去江城的火車票,歷時二十小時,到的時候是凌晨。兩個人找了一間旅館住下來。餘笙說要帶他去見她的曾經。
清晨的陽光灑下來的時候,餘笙到鮮花店買了一束白菊,挽著陳瑾南的手來到了墓園。看門的大爺跟他們打招呼:“這麼早就來了啊。”餘笙甜甜一笑說:“是啊。”
秦臻的墓前放著幾個新鮮的水果,還有用玻璃瓶子養的剛剛枯萎的白菊。餘笙把自己帶來的花換上,拉著陳瑾南坐在墓前。
“阿臻,我帶他來看你,我快要結婚了。”
照片上的那個人,眉眼清俊,笑容舒朗,給人一種溫和乾淨的感覺。原來,他就是阿臻。餘笙喝醉時呢喃的那個名字。
陳瑾南伸手將餘笙抱進懷裡。她看著照片上的他,開始低聲訴說。
“阿臻是我的高中同學。那時候的他彷彿明星一般自帶發光體,走到哪裡都是人群中的焦點。長相帥氣,個性溫和,成績很好,也擅長各類的體育運動,一雙修長的手指更是彈得一手好琴,可以說是所有女生的大眾情人。但我沒有。那時受家庭影響,我對所有人都拒之千里,在班上獨來獨往,沒有朋友。
☆、你是我的陽光
而阿臻就像一束陽光長驅直入進我的心裡,讓我陰暗的傷痛避無可避,暴露在陽光下,被灼燒然後蒸發。遮住眼睛的黑霧消失以後,這個世界在我的嚴重變得歡快明亮,充滿了溫暖和幸福。阿臻就是我幸福的源泉。
課後他會抓著我做練習題,一遍又一遍給我講題,我基礎差,有時氣得他跳腳。他便說:“阿笙,如果你不能跟我考上同一間大學,那我可就要換女朋友了。”我氣得抓了他的手來咬,痛得他直叫。
我體寒,無論冬夏手腳都很冰涼,他便從家裡每日帶溫熱的紅糖姜棗茶給我喝。冬天的時候我愛糖炒栗子和烤地瓜,下了晚自習之後便會一起走到學校附近一個老大爺那裡去買,因為我只吃他家的。
那時候的我以為擁有了秦臻就擁有了全世界,他包容著我,滿足我一切任性的要求,寵溺我,讓我像浸在糖罐裡一樣甜蜜。我真覺得秦臻是上天補償給我的,我一輩子都不會失去。可是我忘了,這世界上,沒有永恆。
素言是我的閨蜜,我唯一的好朋友,在認識秦臻之前,我們便是無話不說的關係。但到底是無話不說,我分享了我所有的開心和快樂給她,卻忘記了問她是否快樂。素言在班上一直也是屬於文靜的女孩子,冷淡少言。我從來不知道這個平靜的女孩子內心竟然隱藏著波濤洶湧的巨浪。
她也喜歡阿臻,卻從未告訴我。然而我一遍又一遍與她分享的那些話,像一個魔咒一樣,在她的耳邊盤旋,激起她的妒忌。在我們高三,離高考還有兩百多天的時候,我和阿臻吵架了。他急切地想提高的成績,而我那時只想有他就足夠了,別的我都不能放在心上。我們激烈地爭吵,然後冷戰,我去找素言訴苦,哭得一塌糊塗,還第一次喝了酒。
我喝醉了,沒有看到他給我打的電話,沒有看到他的我發的簡訊,甚至在他生命的最後一刻,他還是給我發簡訊,讓我原諒他。如果早知道這場爭吵會讓我從此失去他,我絕對不會跟他吵,我會好好地聽他的話,認真的學習。
我睡在了素言家。而素言用我的手機給阿臻發了個簡訊,說我在酒吧喝酒,並且發了詳細的地址資訊給他。素言穿上了我的衣服,背影足以與我以假亂真。我和她本來就相像,相同的長髮,差不多的高度和身材,再加上我的衣服,秦臻錯認了她是我。
在經過酒吧門口的時候,素言被幾個喝醉酒的小流氓纏上了,她大驚失色,這些意外不在她的計劃之中的。恰好秦臻追到她,看見幾個混混對她動手動腳就衝了上去,將她護在身後。然後那些混混人多勢眾,阿臻雙拳難敵四手,最終被制服。為首的那個混混居然對他說,只要阿臻肯陪他一晚,他就放過他和素言。阿臻不肯,用頭狠狠撞了一下那個男的,那個男的惱羞成怒從袋子裡掏出一把刀捅進了阿臻的腹部。
素言被嚇得大驚失色,拼命叫:“殺人了,救命啊。”引了一些人的注意。那些混混看見地上成片的血跡便慌了神,逃走了。四周有很多人圍觀,但無人敢上前幫素言。素言抱著渾身是血的秦臻,一句話也說不出,只知道哭。
阿臻說:“別哭,我早知道你不是她。你沒事就好。你替我發個簡訊給她,就說對不起,原諒我。”
原諒我再也不能陪在你的身邊,愛你,寵你,縱容你。原諒我沒有遵守承諾,以後的路你要自己一個人走。原諒我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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