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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微熱,“我也沒幫到什麼忙。”
“怎麼會?”沈穹拍了拍自己身邊的位子,夏糯於是越過兩人之間一米的距離,走到他身邊坐下,沈穹才繼續說:“你今天幫了我很多。”他頓了一下,“媽媽從小就不喜歡我,後來外翁和她斷絕了父女關係,她就一個人搬到外面去住,偶爾也趁著外翁他們不在的時候回來拿一點東西。”
男孩的聲音平靜,講話的速度不快不慢,好像不是在說自己的事而是在講一個無關緊要的故事:“我從來沒有見過父親,不過從媽媽的角度來看,他似乎也不是什麼好人。小時候不懂事還常常追著她問為什麼別人有爸爸而自己沒有……”
夏糯捏緊了抹布,沈穹蒼白著臉笑了一下繼續說:“換回來的當然是她的謾罵,好在這麼多年下來也早就習慣了。”
“如果不是外翁家母,我早就死了也不一定。”
沈穹自己也曾經真心的疑問過,他也許根本就不是吳琳的孩子,是個不知道哪裡撿回來的野種才會被她如此對待,後來漸漸長大,才明白這個世界上還有瘋子一詞。
吳琳就是一個瘋子。
她在一個非常年輕的年紀去到a市讀大學,漸漸忘記父母的教導,被這個紙醉金迷的城市迷花了眼。
而這樣的姑娘在a市實在不要太多從小城市來,父母皆是工薪階級,又頗有幾分姿色,眼光被繁華的世界所綁縛,心比天高,但往往又命比紙薄。
但吳琳又是其中特別的一個。
她在眾多的姑娘中脫穎而出,勾搭上了當時剛剛結婚不久的沈家信達集團公子沈天鶴,兩人自以為是的戀愛了三個月。
然後吳琳就“不小心”的懷孕了。
更糟糕的是她開始對自己的生活有了不切實際的期待為什麼成為沈夫人的不能是她呢?憑什麼她就要躲在暗處,永遠見不得光?她看過沈天鶴正牌夫人解笙歌的照片,自問年輕貌美不比她差,就以為自己有了和解笙歌一爭的資本。
她挑釁錯了人,此後就用一生來償還了當年的愚蠢。
當年在a市發生的事情,吳琳自從大著肚子回到s市父母身邊之後就再也沒有提過,對外便稱沈穹的父親車禍死亡,那時候吳爺爺吳奶奶雖然無奈,但也不可能就此不顧女兒的死活,於是兩老商量好讓吳琳把孩子生下來,之後再完成未盡的學業。
但他們都錯估了吳琳的變化。
“糯糯,你說這個世界上真的會有千方百計不願意自己的孩子出現在這個世界上的母親嗎?”沙發上的沈穹眼神黝黑,色彩濃郁的都化不開,偏頭問:“我是不是太差勁了?”
夏糯瞪大了眼睛,萬萬沒想到沈穹竟然開始自我懷疑,連忙擺手:“不是的,不是你差勁!”
沈穹怎麼會差勁呢?!夏糯害怕自己解釋的不夠清楚,有點著急的說:“你很優秀,很聰明,很有天賦!”
夏糯著急的時候身體不自主的前傾,眉毛皺起來,眼神認真到這個世界上最壞的壞人大概都會相信她說的話。沈穹心裡不禁莞爾,但面上還是微微沮喪的問:“那她為什麼不喜歡我?”
沈穹執著於求到一個答案,夏糯卻給不出來她想不出為什麼吳琳不喜歡沈穹。
自己親生的孩子、長的好看、非常聰明,為什麼會不喜歡呢?
最後她只好說:“有時候不是我們自己不夠好,也許問題出在討厭我們的人身上呢?”這樣一說,她立馬覺得自己說的很對,不過還是不想沈穹沉浸在這件事情裡,於是把抹布放到茶几上,登登登跑到餐桌那邊問:“你要吃蛋糕嗎?”
“可是我之前已經吃過一個了。”
“沒關係。”夏糯把盒子抱過來,羞澀的笑了一下:“男孩子可以多吃一點。”
☆、第16章 往事
富麗堂皇的別墅此刻燈火輝煌,吳琳最近偏愛復古的風格,因此拿著金卡買了許多這樣型別的物件拿到臥室或者客廳擺放,其中一個歐式鹿角吊她非常喜歡當然,其價格也必然不菲。
而現在,吊燈上的光色昏黃,映照著吳琳慘白的臉,身體被兩名壯漢鐵塔似的手臂鉗住,深陷於柔軟的沙發中動彈不得,因此她只好目光如刀,狠狠的盯著那個居高臨下、發號施令的女人。
女人黑色的長裙曳地,長髮柔軟的披在肩上,只是踩著五厘米的紅色高跟鞋,便能和按住吳琳的那兩個一米九的大漢齊肩,全身上下沒有一點裝飾,只除了無名指上那一圈白色的銀戒昭示著她的身份。
解笙歌。
燈光照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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