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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我忍著疼,沒有推開他,讓我疼的火辣辣的傷口壓在他胳膊底下,我覺得應該又流血了……
這個時候,他應該徹底的迷戀上我吧。
他緩緩推開我,我表面平靜內心興奮的等待他的表白。
他,終於開啟了薄唇。
“太小了點!”
我愣愣的對上他打量我某處的目光,我乾笑著露出我嘹亮的小獠牙,對著他的脖子,用力的咬了上去,咬死你個以胸取人的老色狼!!!!
☆、第六十四章 夜風歌記憶裡的“我” (2688字)
“你……”夜風歌就著被我咬的姿勢瞪大眼睛盯著我。
我從他的脖子上拔出腦袋。
他見我瞪著他的滿含憤怒的亮晶晶圓嘟嘟的眼睛哭笑不得……
我真他媽具有國際精神,這下,這廝恢復正常的禽獸,而我卻鬱悶了,不知道諱疾忌醫這個詞麼!混蛋。
我又憤憤的瞪他一眼,他沒有像之前那樣危險的笑,我剛準備鬆口氣,卻見這混蛋慢條斯理的開始脫鞋……
由於我現在是病人,所以我倒也沒有多害怕他會對我OOXX。
他爬上床來,拉過被子,把我窩在他懷裡之後,靠在床頭。
外人看到這樣的姿勢肯定以為我們是姦夫淫婦,不過,天知道,我們可只是純潔的男女關係。
這會兒都這麼晚了,我也真的有點困了。
可是,我逼自己打起了精神,一隻兔子跟一隻狼在一張床上,你說兔子難道不應該警惕點麼?我可不希望我一覺醒來發現我的衣服被扒光了,然後,某狼擺出衣服吃飽喝足的神清氣爽感。
我努力撐大眼睛。
毫無預兆,夜色狼開始給我講故事。
“我是個孤兒。。”
我一臉的興奮讓夜風歌沉了沉臉,見他臉色不好,我連忙解釋“我也是啊,我也算,咱們真有猿糞,哈哈”
夜風歌的臉上劃過一絲溫柔,本來以為屈辱和難以開口的事情在她面前,似乎都變的不重要了,她能夠一臉快樂的承認自己是孤兒,而自己的那些過往,也變的輕易能夠說出口了。
她的臉上沒有嘲笑,沒有鄙棄,也沒有同情,而是坦然,這樣的坦然,正是他所需要的。
“我是個孤兒,生下來就被拋棄了,而我的身邊只有一塊看上去不值錢的鐵券,我是被乞丐養大的……”
他說完,看了我一眼。
“後來呢?”
我平靜的要求知道下文,如果這個時候對他露出同情,對他而言是種侮辱吧。
見我平靜的淡漠,他默默的將我摟緊了些,繼續往下講。
“我從記事起,不是睡在大街上,就是破廟,攤架下,那個時候,我以為所有的孩子都是這樣的,直到第一次,有小孩拒絕了一起玩的請求,並且把我推開打罵我是臭乞丐的時候,我才明白,原來,我和別人,是不一樣的。”
時隔那麼久,他再提起的時候,仍然無法控制的輕輕顫抖著,本著絕對的犧牲精神,我的手,握住了他的手。
他對著我黯然一笑“為了生存,我在乞丐們的教導下,學會了偷東西,每一次,他們都讓我去偷,說是為了鍛鍊我活下去的能力,我相信了,當每一次我把捱打捱罵偷來的饅頭和剩飯送到他們面前的時候,他們總是狼吞虎嚥的搶光,不會有人記得給我留一口,那個時候,我大概有5歲的樣子,平常的孩子,或許在這麼大的時候還被抱在懷裡,而我,卻不得不為了能夠存活下來而跪在地上費盡心機的裝可憐,裝殘廢,只想能夠換來別人的同情,賞給我一口飯。”
環在我身上的雙手力度似乎鬆了一些,可是他全身僵硬的跟石頭有一拼,可是,這個時候,我卻什麼都不能說,因為,說什麼都是枉然。
“遇見她的時候是在一個雨天,雨很大,小小的她被抬在轎子裡,我衝上前,希望轎子裡的人看我狼狽的樣子,能夠給我點錢幣,那個時候,我已經餓了2天了,轎伕吆喝我滾開,可是,轎子裡傳出的嬌嫩的聲音讓轎子能夠停下來,大雨中,有個衣著富貴的小姑娘走了出來,她拿出自己手中的糕點遞到我的手裡,又把自己的傘遞給了我。
後來,我才知道,她是花家的小姐花沁顏。”
他溢滿溫暖的聲音卻讓我如同置身冬雪,心也冷了下來,這麼說,他對我好,還是沾了真正的花沁顏的光,我應該謝謝她麼?可是,我現在的心中充滿的只有恥辱,因為,夜風歌在意的是別人,而不是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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