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部分(第2/4 頁)
為我有了清秋,便厭煩了她。漸漸的,我不知道該如何面對她,直到她和孟浩源在臥室苟且,剛好被我撞見,我才震怒了。她不單單個孟浩源苟且,而且企圖偷走印鑑,和孟浩源一同謀害我,將我趕下馬。可即使是那樣的時候,我都沒想過要殺她,是她要殺我,慌亂自保中,那一槍打中她胸口,才去了……”
“這麼多年,我一直活在自責中,所以當在梨園看到你第一眼時,我以為看到了當年的書眉,清水出芙蓉,乾淨純潔。所以不管你曾和顧清源訂下過親事,說什麼也要娶你!”
沈毅一直站在窗前,娓娓道來當年往事。窗外有微風,一陣陣清揚起絲絨窗簾,輕舞飛揚。清風還舞動了他的衣抉,給他清俊剛毅的面孔添了幾分清冷。
我終於明白了,為什麼沈毅會選擇三緘其口,隻字不提賀清秋的傷疤,以沈毅的性格,君子一言,駟馬難追,誓言既然立下了,便怎麼也不可毀掉。我望著他挺拔的背影,只覺得心裡陣陣難過,他寬闊的肩膀不僅要挑起百姓的安寧,還有情義的擔子。他是頂天立地的男子漢,寧願自己受苦委屈,也不願意陳述往事,毀了賀清秋的清白。
選擇之所以為選擇,就註定了要失去。
他選擇了保全賀清秋的名聲,便註定要失去紀書眉的信任。
“那賀清秋後來去了哪裡?”紀書眉害她丟了孩子,賀清秋應該不會有恨,這個身世悽慘飄零的女人,最後去了哪裡?
沈毅轉過身來,拿起了衣架上的披風,走向我說,“孩子沒了,清秋並不傷心,那本來是一個恥辱的遺留,但那一次,叫她從鬼門關走一圈回來,一場大病後,她不願意留在江城,留了書信,叫我不要找她,一個人走了。我爹以為,是清秋害我和書眉不和,一直不接納她,幾次三番派人來逼迫,”沈毅輕輕笑了笑,說,“其實哪裡需要我爹逼迫?清秋早就想走了。”
他將披風放在床上,掀開被子拉我起床,細心體貼地為我穿上外套,將我整個人裹得嚴嚴實實的,這還不算,愣是要給我套上披風,領子處一圈貂毛,看起來像個穿金戴銀的富婆,臃腫華貴。
“所以,你爹就是為了這事兒跟你劃清界限的?”我瞪著雙眼,任隨他給我穿衣打扮。
我尋思著,以沈毅的倔脾氣,寧可打掉牙往肚裡咽,也不可能告訴沈老爺子紀書眉做的錯事。他是有情有義的血肉之軀,不是自私自利的薄情小人。若他連這點氣度都沒有,怎能服眾?
沈毅只點了點頭,不想再說這件事,朝我笑了笑,說,“外頭下雪了,我帶你出去看看。月棠說院子裡的臘梅開得很好,我猜你一定喜歡。”說著,他伸出手,攤開手心向我。
人要識趣,他不願意多說,我也不再問,只恬淡一笑,爽快地扣上他的手,一同踏雪尋梅去了。
十二月的江城,漸漸的有雪了,一片片雪花漫天飛舞,不細不密,觸手可及,接在手掌心,不一會兒便化掉了。這個時節,開著的是臘梅,嫩黃色的花骨朵兒錯落有致地爬在紅褐色的枝幹上,傲雪挺立,些許綻開的花蕾讓沾了雪,傾吐芬芳,整個花園,暗香浮動,和著初雪的味道,恬淡遠適,叫人流連難忘。
沈毅拉著我的手,慢悠悠走在雪中,四處冰涼,唯有手心被他一點點捂熱。
那個初冬的黃昏,我們兩個人心裡帶著對逝者的感傷,無言漫步。
自那一日後,我和沈毅便再也不提關於紀書眉的一切,但她好像成了我和沈毅的一副催化劑,一記警鐘,無言地提醒我和沈毅下意識握緊了彼此的手。
人這一生,會遇見很多人,能陪你走到最後的那一個,才是永恆。
紀曼柔是在三天後回來的。
我站在露臺上,見是林家少爺送她回來。林少爺十分紳士,替她開車門,扶她下車,問聲細語的關切。紀書眉一襲素色旗袍,藏藍色呢絨大衣,頭髮挽在腦後,一點點綴也無。她表情極其寡淡,只對林家少爺微微笑了笑,挽著林家少爺的手,踏進了洋樓。
適時,月棠推開露臺的門,輕聲道,“小姐,紀小姐回來了,您要下去看看嗎?”
我想了想,最終點頭。
沈毅說,紀書眉將紀曼柔軟禁在張媽的家中,由張媽的兒子看管著,她趁夜裡人睡著後逃走,體力透支,最後暈倒在大街上,恰好被夜行的林家少爺看到,帶回了林公館。
也許,這就是天意吧。
她知道紀書眉的事後,沉默了許久,不肯說話,在林公館休養幾天,才想著回來。
月棠扶著我下樓,遠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