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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粱。
秋季到來荷花香,
大姑娘夜夜夢家鄉。
醒來不見爹孃面,
只見窗前明月光。
冬季到來雪茫茫,
寒衣做好送情郎。
血肉築出長城長,
奴願做當年小孟姜。
周璇的嗓音,真不愧是金嗓子的一代歌后,飯桌上戰士們一時都忘了吃飯,側耳仔細的聽著,好幾個戰士眼圈微紅,似是想起了遠在家鄉日思夜盼的那個人。李雲妮也在側耳仔細中,在這那伊伊呀呀的歌聲,聽出來這一個年代的深情纏綿。
李雲妮夾著筷子,吃著高原上畢生難忘的一頓美食,耳邊聽著周璇的歌曲,趙振華就坐在她的身邊,不時地細心給她夾著菜,滷蛋先放在粥裡溫了,再放進她的碗裡,魚裡的魚刺挑出來,魚肉放進她的粥裡,攪和一下。
幸福的條件【5】
李雲妮不愛吃肉,特別是肥肉,胡蘿蔔也不愛吃,趙振華就像是過了幾十年的老夫妻一樣,夾過她碗裡,她吃剩下的肥肉,瘦肉己讓她吃了,就剩下個肥肥的肉膘,趙振華自然的咬進嘴裡吃得滿嘴紅光,胡蘿蔔也是全挑進自己粥碗裡,一片不剩的吃了。
看得一群人羨慕的眼睛都紅了,瞪直了眼,楊志剛給了趙振華一肘子,酸酸的說:“營長,注意影響,這一屋了可還都打著光棍呢。你們這麼恩恩愛愛的,就不怕影響戰士們的心理素質,再鬧個兵變呀。”
趙振華掃視著這一圈像狼一樣綠了雙眼的禽獸,不客氣的說:“滾!沒有這點心理素質,別當我的兵!”
滿屋子的慘厲哀號聲,奶娃娃垂頭喪氣的說:“我來當兵時,我媽說,先娶了親再來,媳婦都給我定好了,聘禮下來,日子也定好了,可我爸說,娶媳婦早了沒出息,男子汗要先立業再成家。嗚,我媳婦送我上車,拉著我的手直掉淚,讓我親她一口再走,那時人多,我沒好意思。嗚嗚,我就該先抱著我媳婦狠狠親兩口呀,嗷——。”
“呸!小兔崽子,就你這點出息,我還沒有媳婦呢,你窮號什麼!”方忠誠一巴掌拍到他頭上,又是換得章娃子一聲哀號。
這一鬧,把李雲妮鬧得不好意思了,匆忙推了趙振華一眼,小聲說:“別剛給我夾菜了,我自己能夠得著。”
趙振華面色如常,照樣給她夾著菜,斜著眼睛看了一圈那群士兵,問:“你們也要我夾給你們吃?”
“不!不用,自己來!”一干小戰士們噎住了,一個個忙抱緊了自己的碗,老老實實低頭吃了起來。
李雲妮又是哧的一笑,笑彎了眉眼,笑呵呵的聽著戰士們談天說地著。
在李雲妮的印象裡,軍人是很嚴肅的一個形象,起碼趙振華對外就是這個一個印象。可這一頓飯吃下來,李雲妮徹底覆蓋了自己的印象。
二十多個老爺們聚在一起,不比女人談的八卦少。
有人說,三個女人一臺戲,這三十個男人就是一部最囂鬧的舞臺音樂劇。
趙振華在這裡,也完全不是她認識的趙振華,他說話並不多,但是同樣能跟這一群人融合在一起,就像親兄弟一樣。
李雲妮很喜歡聽戰士們說趙振華的事情,很快,在坐的小戰士們也看出了這點,一頓飯下來,談得最多的就是趙振華的事。
他站崗比誰站得時間都長,每一次都是挑天氣惡劣的時侯搶著去。
他是第一個,來到塔什庫爾幹軍區報到,自動請纓上前防哨的營長。
他在後勤排長犧牲後,自己一個人冒險下了山,親自揹回了物資,保證山上的哨所的供給不斷。
他每天除了上崗外,最喜歡的事就是站在李雲妮寫得信前,仔仔細細的從頭看一遍。
他在那臺留聲機到了後,連著三天,把所有的黑膠唱片全放了一個遍,那十張唱片裡,每一個旋律,每一句歌詞,他都背得清清楚楚。
幸福的條件【6】
這樣的事,戰士們說了很多,很多。
李雲妮眼眶溼潤著,仔仔細細的聽著,側過頭,仔細的打量了趙振華半天,似乎她從來也沒真正能把趙振華看清楚。
每一次,她以為趙振華的愛,己是最深時,才發現,原來,他的愛就像是火山一樣,她能感覺能清楚看到的灼熱只是露在地面,最少的一部分,還有更深更灼熱的部分都在火山之下,為她而洶湧著。
趙振華的反應很平靜,只是在那些戰友爆料爆得太極致時,才會抬起頭了,瞪過去一眼,耳際邊一道鮮豔的紅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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