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部分(第1/4 頁)
林易北帶著沈昔昭吃了宵夜才送她回家。小區裡車位已滿,林易北的車進不去,只得在門口放下沈昔昭。林易北其實是有那麼一點希望沈昔昭請自己上樓的。可是沈昔昭只是站在車邊,衝他搖了搖手,叫他路上小心。
“沈昔昭!”
堅定有力的呼喚。沈昔昭詫異回頭,被夜色籠罩的小路邊,一輛打著車前燈的白色捷豹。有個人靠著車頭,雙手抱胸,嘴角一絲莫名笑意,望著她。
讓人目眩的車燈後,是與記憶中和照片裡都不太一樣的他。
宋庭梧回來了。
作者有話要說:
☆、第二十三章
宋庭梧站在暗影裡,看著沈昔昭與一個男人互道再見。他的雙眼眯成危險的弧度,暗道一生,好樣的,沈昔昭!不記得我走時說了什麼!
他坐了十小時飛機,昨晚到的家,今天在沈昔昭家樓下等了幾個小時可不是為了來看她和其他男人卿卿我我的。他邁開長腿,幾步就走到了沈昔昭跟前,一把將她拉在自己身後,然後笑眯眯地衝車裡的林易北招了招手。
一口老血衝上林易北喉間!這是哪裡跑出來的毛頭小子!他一臉不悅,也不走了,拉開車門出來,快速繞到沈昔昭旁邊:“昔昭,過來。”
微涼的空氣被雄性好戰的荷爾蒙點得火花四濺。
沈昔昭一邊扒拉宋庭梧的手,一邊衝林易北賠笑臉:“這是我弟弟,叫宋庭梧。”說完,她才詫異地問宋庭梧:“你怎麼跑這兒來了?什麼時候回國的?”
林易北掃了不遠處宋庭梧的車一眼,依稀辨認出捷豹的標誌。心中略有些酸,不禁給宋庭梧貼了兩個標籤:紈絝子弟、富二代。
他有心問過沈昔昭的家世背景,父母都是國企中層,算中產階級罷,怎麼總跟土豪做朋友!
又見宋庭梧一直拉著沈昔昭不放,心中更加不悅,但一時也不清楚這個“弟弟”到底是多近的親戚。於是耐住心中不忿,強笑著伸出手:“你好。”
握手的當兒,宋庭梧打量了林易北一番,人看上去倒是成熟穩重的,但是年紀也太大了點罷。
宋庭梧今年才二十三歲,而林易北已經三十三歲,兩人相差了足足十歲。
沈昔昭悄悄狠命掐了宋庭梧一把,這才掙脫手腕。
宋庭梧痛得齜了一回牙:“沈昔昭,我為了來看你,晚飯都沒吃!走,請我吃宵夜!”
林易北不滿於宋庭梧剛才握手那敷衍的態度,哼了一聲:“半夜三更的,我覺得我女朋友不太適合請你吃宵夜。”
一聽到女朋友三個字,沈昔昭頓時結巴了。她跟林易北一直沒捅破那層窗戶紙,現在當著宋庭梧的面說破,不知怎麼生出一種做賊心虛的感覺。
可是,如果宋庭梧不出現,自己與林易北也應該水到渠成了吧?
再說,宋庭梧不也有女朋友了麼?
沈昔昭吞了口唾沫,向宋庭梧說:“還沒介紹,我男朋友,林易北。”
宋庭梧卻無所謂地笑了笑:“怎麼,見色忘義啊?我們久別重逢的,連頓宵夜都不請我吃?”
沈昔昭眯著眼笑道:“請,怎麼不請?就怕撐不破你肚子。”又對林易北說:“你先回去吧,沒事的。我們就在附近吃燒烤。”
沈昔昭這話卻讓林易北騰地升起一陣不被重視的怒火,黑著臉,徑自上了車。
宋庭梧沒給沈昔昭道別的機會,一把將她拉去了自己的車。
——————
木屋燒烤,據說是奧巴馬他弟弟開的。兩瓶啤酒,生蠔、羊肉串、花甲堆了滿滿一桌。風扇在頭頂劇烈地旋轉。
在沈昔昭和宋庭梧隔壁有一大桌,十幾二十個都是外國人,正在AA算每個人要掏多少錢。
宋庭梧本來是要找沈昔昭吃完飯的,興沖沖跑到她家,還自以為醞釀了一個大驚喜。哪知道她居然不在家!為了將驚喜繼續下去,還一直堅持等著,中途就啃了個麵包。
餓是真的有點餓了。
他一邊吃一邊三言兩語將林易北和沈昔昭的關係打聽得清清楚楚。他喝了兩杯酒,問了沈昔昭一句:“你還記不記得我走時跟你說了什麼?”
沈昔昭的酒杯差點滑落。
她當然記得。
宋庭梧問她:“你到底喜歡什麼樣的?”
她歪著頭,仔細想了想:“其實也沒什麼要求,長像清秀,聰明,乾淨。”
宋庭梧大笑:“還有人不乾淨麼?”
沈昔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