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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一個月里加七八百塊錢的班,就得200多小時,就是一天得加六七個小時班。
丫頭告訴我,她最早上班的車間是個一千多人的大廠,裡面也有很多人不顧命地加班,很多時候都是半夜回去,草草吃點就睡覺,早晨起來繼續……
我想到了一個詞,行屍走肉。
努力沒錯啊,但是像這幾天不回家而加班或找臨時工作,能賺到幾百塊錢?何況,體力勞動在短時間內賺錢,從來是付出多、收穫少。何況是拋開一年一次的年呢?在我的感覺裡,拋開了年,就是拋開了父母。拋開年而去追求金錢財富,那有點說不過去了吧?
親情,其實有個價碼的。
譬如,有一天有人砸給我1000,讓我別回家,我肯定不會考慮。
那,當他砸給我一萬呢?
想一下,姥姥有生之年不多,前幾天已經有重量級警報了,再不去恐怕見不到,1萬塊錢,不要也罷……
那麼10萬呢?
我肯定會動搖。畢竟,10萬能給父母,給自己換來一些物質上的短暫享受。
可是,這幾個女孩子,用不回家換來的是幾百塊錢啊,而這幾百,也是鏡花水月的事情。戰戰兢兢地拿幾百塊錢,卻讓父母飽受相思之苦。
也許,有人會說我的價值觀有問題,憑什麼你可以用10萬來換,人家就不可以用幾百來換?
想起了一個關於你的女朋友值多少錢的故事,想必大家都知道,這樣的遊戲很沒趣味,但無聊的人們卻一直興致勃勃地在做。
今天,我卻想起了同樣的標題,你的父母親情,價值多少?
過年啊!
給你5萬,你不會動搖。
給你50萬,你也不會動搖。
那5百萬,5千萬,5個億呢?這樣的假設很無聊,就像前幾天我跟丫頭討論的一樣,我說這裡上班的工人,如果有人給她們5萬的話,她們會不會馬上死?
她說,應該不會。
我說,50萬呢?
丫頭說,50萬這個數字,足夠讓很多女孩子動搖,估計能行。
換成500萬,甚至5000萬,那我想,整個全樓,沒幾個女孩子不願意的吧?觀點有點偏激,但大家都不容易啊。
古訓說:“人為財死,鳥為食亡”,凡事當適可而止,太過了,就顯得有點神經了吧!
315000元錢的爭吵
丫頭的一個三四年前的房東,是個外地在深圳買了房子的老倆口兒,有個兒子。
女人很辛苦,但男人不怎麼上路,賭博和股票都玩。他們的兒子上學要交學費,向丫頭借錢,先是借3000,她沒跟我商量就答應了。
後來,說女房東的臺灣老闆答應的兩千塊錢又反悔不借了,老房東又找丫頭再借兩千。
丫頭猶豫不決地來徵求我的意見,我也覺得這五千塊錢,砝碼有點重。房東一家在深圳,去年賣了車,按理說,賣車怎麼也能賣一兩萬,而且還有陸續的房租收進來(今年不出租了),怎麼可能連一萬塊錢都拿不出來呢?
今天問丫頭的時候,她說3000塊錢已經轉過去了,但還沒告訴房東。
我說,那兩千咱就不借了吧。
丫頭說,她說不出那話。
按我的性格,我完全可以爆發,後來想想,她所支配的每一分大都是她自己的,我又有什麼理由來支配她的錢呢?我的所謂收入,對整個家庭來說,好像杯水車薪吧,沒顏面提太多。
嘆息。
可是,我們也沒理由為了償還曾經女房東的好而給男房東的股票埋單吧?這錢能還嗎?如果還得即時還好,要是即時還不了,我們的爭吵是不是還要繼續?
不知道。
她在看電視,我問她要是我們有二三十萬的時候,她會不會不徵求我的意見就借出去十幾萬呢?
她沒多說,就說相信她們一家的人品,就說她開不了那口。在她看來,相信一個人,便可以拿出所有的積蓄來幫他們,哪怕平時很少有聯絡……
寫下這些細碎吧,只為了記憶。
上面這段文字是大半年前寫的,丫頭的老房東到現在也沒怎麼聯絡丫頭,更不用說提錢的事情了。
3000元,在深圳也就是兩個人一個月的生活費而已,總的感覺,這錢借得有點冤。如果週轉順利,3000元一兩月就能還了。
人心不古吧,一直在給丫頭說這樣的話,但她似乎一直篤定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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