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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判長有點啼笑皆非的樣子,他看著站在面前的白痴,搖搖頭說,“原告,你是不是想表明你無法自行收集證據?你提起的證人是不是具有跟本案直接相關的聯絡?”他停了一下,無可奈何地說:“如果確實鑑於上述理由,法庭也可以幫你傳喚證人。”
我正要回答說是,然後戲劇性的一幕發生了。txt電子書分享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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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田田| ╰……
╬╬╬╬╬╬╬╬╬╬╬╬╬╬╬版 權 歸 原 作 者
第27章 巨大的蒼蠅
我的證人出現了――就是長川市出版社的陳社長。他從旁聽席的人群中擠過來,走上審判席。“你們是不是要找我?”
審判長嚇了一跳,可能很少看到這種情形,他指著陳社長問我,“原告,他就是你所要提起的證人?”
我也嚇了一跳,說到證據,證據這還真的自個生成了?不過,他來了就好,管他從哪片天上掉下來的。我點點頭說,“是的,是他。”
審判長皺著眉頭問陳社長:“你為什麼會在旁聽席?如果作為證人,這個是不允許的。”
陳社長慢條斯理地說,“我是出版社的領導啊。這案子牽涉到我們的員工,我當然是要來旁聽滴。”然後他抬手指指我,又說,“我又不知道他為什麼會找我,但是如果你們覺得,這樣有助於事情真相的查明,我願意出庭。”
審判長點點頭,“作為原告提起的新證人,本審判長允許你出庭作證。”然後就是書記員鑑別證人身份,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例行手續過後,陳社長站到了證人席。
還沒等我說話,陳社長就先開口了。“我很忙,要問什麼你得快點,來這裡我都是抽的時間,下午市裡召開文化藝術市場產業化研討會,我還要準備一下,這會還是蘇市長主持的——”說到這裡,他側過身子向不遠處的蘇靜美討好地笑了笑,才接著講吓去:“不過,出庭作證,公民應盡的義務嘛,這個我會知無不言言無不盡滴——”
可能是他說得太多,審判長打斷了他。“證人,與本案無關的情況法庭上不用提起。”然後問我,“原告,可以開始詢問證人了嗎?”
我點頭,“可以。”然後直視陳社長的眼睛,一字一句地發問,“陳社長,我送稿件去長川市出版社那天,你也在場,請問你還記得嗎?”
“哦――你說這個啊?我想想——”陳社長沉吟了一會,然後有點猶豫地說:“你看這個,我平時都比較忙的,記不清楚在哪裡見過你——”然後他又仔細地看我一眼,才說,“當然,也有可能見過,但是沒什麼印象,你們知道,我每天的事很多,接觸的人也多,你看,等會外省一個兄弟單位還要跟我們談這個合作出版的這個事情——”審判長又打斷他的長篇敘述。
我傻了眼,但是這個可是我自己提出的證人,吹不得打不得的,只能慢慢地誘導他,“陳社長,您再好好想想,呃——那天我見過你兩次,後來一次你還跟林曼琴一塊幫我審稿來著,你還誇過我的,還有那天你們還在……”我急忙縮了口,差點把那次看到的曖昧場景給抖摟出來。
陳社長臉上一寒,他直視著我的眼睛,很乾脆地說,“不記得了,沒印象,這個事情你是不是弄錯了?”
我心裡一寒,望著他不知道說些什麼好。
這時候下面旁聽席的議論聲越來越大,嗡嗡嗡地象進來只蒼蠅――哦不對,是很多很多隻的蒼蠅。
審判長搥了搥桌子,“請安靜!”他偏過頭來又問我,“原告,你還有什麼需要詢問證人的嗎?”
我看著陳社長,他的目光已經轉向旁聽席蘇靜美副市長那個方向,臉上有一種不加掩飾的搖尾乞憐。
我再一次回想那次見到他時的情形。當然,這位社長大人跟林曼琴那天有沒有發生過什麼我不能肯定,也不可能拿出來當眾亂說,但以現在狀況來看,他們之間應該是有瓜葛的,因為我根本就不相信他能把這事忘得一乾二淨。想到這裡,我再次凝視陳社長,“陳社長――你可能不記得我了,但是你敢發誓你從來沒看到過我的那個小說稿嗎?”
“哦,這個啊――”陳社長收回了他諂媚的目光,望向我時又是一臉正氣。他很輕鬆地說,“這小林編輯的書,我是肯定有看過滴,不錯,文筆清新,選題新穎,很能抓住時下年輕人的閱讀心理啊,但是——”他又把目光轉向被告席上的林曼琴,語重心長地說,“小林編輯啊,這個可不是我說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