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部分(第3/4 頁)
失蹤老公的那根大-吊,剩下的只是眼前這個‘菜鳥’。
週末沒說話,將手電筒挪到了屍體腿部,又仔細觀察了好一會才問道:“你看出什麼了?”
“死人、這不是第一現場、死亡原因不明,咱們也沒有翻動屍體的權力,不然應該會多一些。”
他們倆在廠房裡用手電照著轉了一圈,在倉庫的一角找到了一對被擺成‘M’字形、還連著腳脖子的腳。
“變態。”克里斯蒂娜如此說著。
週末卻好奇的問了一句:“你知道蒙泰克的幫派報復中,有這種方式麼?”
走出廢棄廠房的房門,順著院落向門口汽車位置走去的時候,克里斯蒂娜回答道:“他們會覺得砍頭更酷,《絕命毒師》就是這麼演的,這種殺人方法,應該適合亞美尼亞人,你應該看過《盾牌》,那個髒話貫穿著整部戲的美劇。”
“還是個電視劇迷。”無奈搖搖頭之後,週末不在提出任何問題了,克里斯蒂娜已經被完全定型,這就是無法走出街區、永遠生活在自己圈子裡的巡警典型。
克里斯蒂娜拿出車上的對講器向蒙泰克警察局彙報了現場情況後,他們的職責就是在這裡堅守:“周,你還沒告訴我到底看出什麼來了。”
“這是一具想傳遞出資訊的屍體,我覺得不可能是黑幫,要是黑幫的話,這個人的死亡地點又不太對。眾所周知,黑幫習慣最直觀的報復方式,比如槍殺、你說的砍頭,這種方式充滿震懾力,能讓他們得到對手的畏懼,可週圍沒有血,從棄屍地點的選擇上來說,遠沒有丟在街頭效果好,所以,可以否定黑幫,那對被擺出M形的腳也不會是黑幫名稱的縮寫。”
週末一邊思考一邊說道:“另外,這也不是最聰明的棄屍方法,最聰明的方法是在自己家內……”
“周,你開什麼玩笑,誰會把屍體放在家裡?”
面對克里斯蒂娜提出的疑問,週末盯著她的眼睛說道:“我會。”
克里斯蒂娜明顯在對視中把頭往後移動了些許,可是接下來週末說出的話讓她在目光裡產生了恐懼:“我不光會把屍體留在家裡,還會主動打電話報警。”
“由於科技的發展,殺人者犯案後最容易露出馬腳的地方就是對屍體的處理,指紋、血液、DNA、纖維、腳印都能直接或者間接證明一個人是否殺人。不過這裡是米國,只要我把一個人誘惑到自己家門口,不是我去迎接他,而是讓他自己走過來,隨後在街邊攝像頭能夠拍到的位置和他發生爭執,激怒他、迫使他動手或者闖進來……這時,在房間裡一槍幹掉他在報警,我就是無罪的。因為攝像頭無法記錄下在房間裡的聲音,我只是槍殺了一個闖入者而已,還只開了一槍,屬於自衛。發生爭執的原因和殺人是否是防衛過當完全看律師的辯護能力和能否編出一個圓滿的謊言。”
說到這,週末想起了自己的家,追加道:“要是換個地方,我就不會這麼幹了……”
“當然,這與這件案子無關。”
克里斯蒂娜從望著週末的雙眼產生躲避到目光中出現恐懼,隨後又在他的陳述中一點點陷入進去,這一切轉變都在幾句話的時間裡,她發現有點不認識身邊的搭檔了,光從對方不經意間露出的這些痕跡上來看,自己充當他的訓練官簡直是個笑話。
“你接著說。”克里斯蒂娜對這件案子產生了興趣,她想知道更多的東西。
週末比克里斯蒂娜興趣還大,在國內的時候他可沒碰上過變態殺手。
“殺人者和棄屍人通常是一個人,假設他們是一個人的話,我覺得這個人將會是很棘手的傢伙,你相信麼?不管這個傢伙在突擊隊和鑑證科的人來了以後發現了什麼樣的致命傷,恐怕都從這個傢伙身上、腳上都無法提取出任何指紋,他,應該屬於那種沒有太多的犯罪經驗,卻懂得掩蓋一切線索的傢伙。”
最後半句話週末帶有一絲疑慮,這句話目前來說只是個猜測,僅憑犯罪現場得到的猜測。他猜測的結果應該是兩個極端,一個是連環殺人案的老手,一個是初次犯罪的新人,假如他可以翻動屍體的話,或許這個問題可以解決。
“就憑現在看到的這些?”
週末沒說話,仔細思考了一下說道:“這種犯罪一般可以排除圖財、為情、報復殺人,這些案件達到目的就會罷手,可我剛才檢視屍體雙腿傷口看見了多次砍、剁造成的痕跡,你想一下,我說的這幾種殺人方法都不會用很長的時間去砍下一個人的雙腳。克里,你知道麼,衝動只是一瞬間的事,也許一個人可以保持這種衝動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