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苟富貴,勿相忘(第1/3 頁)
那是一個上元節, 未婚夫王寧提著一盞兔子燈, 在胡家書坊門口等她。
南京風俗, 上元節夜裡,連續三晚都不用宵禁, 百姓皆穿月白衣衫,提著燈籠,走街串巷,徹夜狂歡, 城裡還開放了部分城牆,容許百姓登上城樓,觀賞金陵盛世夜景。
月白是一種淺藍『色』, 在月光下, 變成了白『色』,所以叫做月白。
若想俏, 一身孝。這種顏『色』會給人平添三分姿『色』,不過,當全城幾十萬人都這樣穿的時候, 撞衫不可怕, 誰醜誰尷尬。
那時候的胡善圍覺得,全城的男人, 都不如那個在月下提著兔子燈的男人適合穿月白『色』。
遊街的時候,路邊的攤主熱情推薦各種玉器首飾, 她選了一個最便宜的玉簪, 只花了半吊錢。
她有她的自尊, 不會要未婚夫花太多的錢。除此以外,她還買了點心,要未婚夫捎給未來的婆婆,作為回禮,不沾對方一點便宜。
他親手給她簪在髮髻上,說:“等以後成婚,你可不能再這樣客氣了。”
她淡淡一笑,“難道我『插』戴這個不好看麼?”
他說:“好看,清麗淡雅,宛若水仙。”
她看著一身月光白的未婚夫,心想:我覺得你比水仙還好看啊。
那個廉價的玉簪,便成了她最日常用的首飾。那晚在藏書樓裡,混『亂』之際被人踩碎,她也曾惋惜過,果然玉通人『性』。
人沒了,玉碎了。
萬萬沒有想到,沐春會給碎裂的玉簪“收屍”,並且融了黃金,重新修復了一根全新的玉簪。
由於以前的簪子的碎的太厲害,工匠並沒有只是做成一根棍子的形狀,一雙巧手把碎裂的玉石磨成近乎透明的薄片,在簪頭做成一片片花朵的形狀,並用金絲剪成花芯,造型就是一朵玉臺金盞的水仙花。
脫胎換骨,可以說是連親媽都不認得了。
原來,有人在乎,有人掛念著她。
胡善圍心頭一暖,本能的想要去接,可是轉念一想,我馬上回宮,去見皇后娘娘,向皇后請旨,追查劉司言一行人的下落,生要見人,死要見屍。
正如『毛』驤所言,此舉風險太大,秦王是藩王,稍有不慎,就是離間天家骨肉,殺頭的罪名,沐春立志將來封侯,為了博前途,正在鷹揚衛修理那些刺頭,揍別人,也在捱揍,還要說那些混賬話,做那些下流猥瑣的動作……
自己的事情,自己承擔後果,不要連累旁人,何況沐春是她知己,也是唯一在乎她的人了。
所以,胡善圍的手在袖子裡掙扎片刻,決定放手。
她違心的說:“不要隨便拿一個金鑲玉的水仙簪哄我,謊稱是以前摔壞的。何況,戴著烏紗帽的髮髻,早就不適合簪花了。”
烏紗帽下,僅僅只能容得一個最簡單的木簪或者玉簪。選擇了官途,就要模糊女『性』的特徵,漂亮美觀,並非她所求了。
胡善圍拒絕了沐春的示好,回宮。
沐春站在錦衣衛衙門外發愣,過了一會,瘋狂的踹門。
紀綱開門,放沐春。
沐春問『毛』驤:“為什麼善圍姐姐從你這出去,臉『色』就不好看?你們是不是欺負她了?或者又想出什麼賤法子,趕她出宮?”
『毛』驤喝著茶,“別想再訛人,她進來的時候臉『色』就不好看。至於我趕她出宮,更是天方夜譚。她以前是個八品女史時,我尚且動不了她,現在她連升兩級成了紅人,我怎敢隨便動她。”
沐春問:“那善圍姐姐為什麼不高興?”
『毛』驤說道:“不管你的事,你早就不是錦衣衛的人了,紀綱,送客。”
沐春心中充滿疑問,不過很快,他就明白是怎麼回事了。
因為馬皇后下了懿旨,命女官胡善圍遠赴西安,問責秦王妃,與秦王府一起尋找劉司言一行人的下落,並且命錦衣衛派出精銳隨行。
果然,如『毛』驤預料的那樣,馬皇后派出女官為代表,把矛盾控制在婆媳關係的範圍內,不至於上升到中央和藩國,一樣能達到目的。
從外人來看,是婆婆賜書,教訓兒媳,結果送書的中間人在藩地上出事了,婆婆不高興,又派了一波人去問責,問的也是兒媳,和兒子無關。
事關緊急,若劉司言他們還活著,耽誤一日,就危險一日,明天一早就出發。
宮裡現在還穿著秋天的夾衣,冬衣還沒分發下來。梅香把自己最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