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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爸也說過。”顧銘夕問,“你坐過地鐵嗎?”
“沒有。”龐倩搖頭,“你呢?”
顧銘夕也搖頭:“我也沒坐過,這次去上海就能坐地鐵了。”
“回來了你告訴我好玩不好玩。”
“好啊。”
“哎,你要吃紅薯嗎?”她突然想起手裡的美味,“你說要分著吃的,你再不吃,我都快吃完了。”
顧銘夕看著她手裡已經快要吃到底的紅薯,有點嫌棄地說:“我不要吃。”
龐倩瞪他:“幹嗎不吃!”
“我不餓。”顧銘夕扭過頭快速地走。龐倩才不依,快速地追了上去,拿著紅薯就往他嘴邊塞:“你吃一口嘛,可甜可好吃了!”
顧銘夕左躲右躲怎麼都躲不過,沒辦法只能就著她的手咬了一口紅薯:“好啦!我吃過了!”
“甜不甜?”
他很無奈:“甜。”
龐倩嘻嘻地笑了起來,這時,一個住在金材大院的女人騎車經過他們身邊,看到兩個小孩在馬路上追追鬧鬧,就笑著喊:“呦,銘夕,別在馬路上玩兒,路上危險,趕緊帶著你媳婦兒回家了。”
“……我會注意安全的,鍾阿姨。”顧銘夕有些無語,但還是有禮貌地回答。
等到姓鐘的女人騎遠了,龐倩朝他撇撇嘴,生氣地說:“你幹嗎和她說話,我媽媽可討厭她了,因為她總是在大院裡胡說八道。”
顧銘夕看看她,不吭聲。
這個女人的確有些八卦,舉個例子吧,她是金材大院、甚至是整個金屬公司裡唯一一個依舊把龐倩叫做顧銘夕“媳婦兒”的人。
哪怕金愛華在公司食堂當著大家的面和她大吵一架,她也死不悔改。
當時,鍾小蓮諷刺著金愛華:“人家銘夕活蹦亂跳的時候,你們家多扒著他們家呀,幫著接送,幫著照顧,真把銘夕當自己兒子養了。現在銘夕身子殘了,你們就想甩得一乾二淨啊!我就說句‘媳婦兒’又怎麼了?噢!銘夕現在配不上你家胖胖啦!不要忘了,銘夕胳膊沒了,你家胖胖也是有責任的!”
聽了這樣的話,金愛華捋了袖子就想上去打她,最後被聞訊趕來的龐水生拉住了。龐水生當著眾多同事的面,指天對地地發誓:“我們龐家每一個人,要是有人因為銘夕沒了胳膊而嫌棄他,就遭天打雷劈!顧國祥是我穿開襠褲的兄弟!他現在沒回國!我龐水生就會代他照顧顧銘夕!顧銘夕就是我兒子!但銘夕和倩倩現在還小,什麼娃娃親的事以後大家都不要提。以後他們長大了,如果兩個孩子情投意合,我龐水生今天把話放在這兒,我絕對!不會反對!”
“龐水生你胡說什麼啊!”金愛華生氣地拉他,龐水生回頭瞪她:“不嫌丟臉啊!閉嘴!”
這件事,顧銘夕和龐倩自然是不知情的,但是金愛華從此就恨上了鍾小蓮,對著龐倩也時常會講鍾小蓮的壞話,還叫女兒要把鍾小蓮說的話當放屁。
在對待顧銘夕的問題上,無疑,龐水生和金愛華是有很大的分歧的。顧銘夕在家休養一年後,和龐倩同一屆升入小學,當時顧國祥還未回國,龐水生為了兩個孩子跑前跑後,還拜託木匠定製了顧銘夕的課桌,並向老師強烈要求,讓女兒和顧銘夕同桌。
那時顧銘夕和龐倩都很小,自然也不會反抗,兩個人就莫名其妙地做了同桌,一做就是五年。
晚上,龐家一家三口吃飯時,金愛華突然問龐倩:“你今天是不是碰到鍾小蓮了?”
龐倩點點頭,馬上說:“我沒和她說話。”
“以後見到她,就走開,千萬別去理她。”金愛華往龐倩碗裡夾菜,“個瘋女人剛才回來碰到我,居然還特地和我說,看到你和銘夕在街上打打鬧鬧,你還喂他吃番薯,好像感情很好的樣子,她放的什麼狗屁!”
龐倩悶頭吃飯:“……”
龐水生有點生氣:“愛華!”
“幹嗎!”金愛華又轉頭問龐倩,“我問你,你喂顧銘夕吃番薯啦?”
“沒有。”龐倩立刻搖頭,“是我自己在吃。”
金愛華看了她一會兒,說:“你也大了,該懂點兒事了,銘夕是個男孩子,你雖然和他是同桌,但也不能和他處得太近,你知道嗎。”
“嗯。”龐倩小雞啄米。
“幸好,小學畢業你倆就不在一個學校了。”金愛華想到這個事就很開心。
龐倩大驚,猛地抬起頭:“為什麼?”
龐水生止住了金愛華:“還沒定的事,別多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