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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
第二個相親物件也是離異男人,兒子判給妻子,單身三年。
他滔滔不絕說他的兒子:“他長得不像他媽,比較像我。他出生的時候,哭聲能傳遍整條走廊……”
他不需要隔三差五確定我是否在聽他說話,我便屢屢走神,魂飛到九天外。
他心滿意足說完,站起來:“木小姐,謝謝你,你是個好聽眾。”
我方才對他笑笑,“我也有女兒,非常理解。”
“如果我們……”他呵呵地笑起來,“小孩子在一起培養感情,以後也好……”
他還打起了這副算盤。
我保持笑臉:“以後再說吧。”握一握手。
算作了結。
名單上的人像流水一樣走。
不是我太挑剔。只是明明錯過一次,之後怎麼可以更輕率。
牧牧有時候也會為我把關:“那個叔叔像色狼,媽咪不要選他。”
我駭笑:她看了太多電視劇,已經知道色狼是什麼東西。
我說:“媽咪也不喜歡他。”
“媽咪喜歡什麼樣的?”
“要看緣分。”
“電視裡都在說緣分。緣分要怎麼看?”
“這個……”
對呵,緣分怎麼看?倘如那日木辰玩笑所言,一個個剖開胸去,掏出心肝來看,與自己合襯的便算有緣,這世間哪還有那麼多孤男怨女。
我舉手投降,“牧牧,媽咪現在也不懂,誰和自己是真有緣分,誰在強求。”
這對她來說更艱澀。她聽不懂。
“算了,你不用懂。”我吻她額頭,“晚安,牧牧。”
我又做起噩夢。
牧牧忽然變成一名十八歲的少女了。又時髦又高挑,紅唇明眸,我高興得不得了。有一天她帶著一個男孩子進門來,猛地向我跪下:“媽咪,請允許我嫁給他!”
我非常吃驚:“牧牧,你還沒有到法定年齡!”
“那麼等我到了法定年齡,就可以了嗎?”
“我還對他一無所知,怎麼放心你嫁給他?”
她連忙起身,把那男孩子推到我懷裡,“那媽咪就先了解他吧!”
“不不,我……”
他是男性,雖然還是個孩子,我怎麼可以?我怎麼可以?
我嚇得醒過來,叫也叫不出,動也動不了。胸口如有一座大山,沉甸甸地往下壓,似那一日被林徐囚在駕駛位上,動彈不得。
恰好牧牧一個翻身,抬腳壓在我的腰上,我方從那無名山下獲得解脫,掙扎著起身去倒水吃藥。
夜深人靜,自窗子裡看出去,遠遠有一盞孔明燈飄過,不知會落去哪裡。
如果再也找不到合適的男人,孤老終身,死後會不會變作無主孤魂?
我該向前看。
比我的小的相親物件,我是無論如何不肯見了。
我的現實生活已經足夠像噩夢,用不著再把噩夢搬進現實來。
有人邀我去逛街。省城的街在我的定義中向來是“上班之路”,不作他想。這一回竟真的與男人在一起步行逛街了。
因一直無話,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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