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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她離開了,就這樣消失不見。
她本來就不屬於這裡的,只是借宿在他的住處;一開始,他甚至希望她不存在。
所以,她走了,對他應該也不會造成任何影響。
林想歌像過去的每一天,上班、下班,過著自己的日子——在她出現之前的,那樣的生活。
樓上安靜了,像以前一樣;冰箱變空了,像以前一樣;不再有人趴在視窗等他回家,不再有人愛講話煩擾他,讓他無法應付。
一切都像以前一樣。
然後,這樣的日子過了一個星期。
林想歌坐在櫃檯,望著圖書館的外面,雨聲滴滴答答的。
“喂,先生!”
一位婦人的呼喊令他回過神。替婦人解決了問題、婦人離開之後,他繼續看著窗外,睇著外頭那片不美麗的花圃,被雨水打得七零八落。
兒童圖書區他獨自建置完畢了,卻沒有絲毫完成的感觸,連成就感都沒有,就只是結束了。下班,他買好晚餐回家,換下衣服,獨自用餐,整棟房子彷佛在深海般寂靜,只有雨滴在屋簷敲出不規則的聲響。
之前他也是被這種靜默所包圍,放空自己,現在他卻意識著周遭的寧靜,不在其中。
雖然明明和以前一樣,卻又有什麼地方不同了。
但,到底是什麼?究竟是哪裡不一樣了?
為什麼他會感覺這麼困擾?
光只是坐著已經無法令他擁有平靜的心情,於是他站起身,進入廚房,想找些事,拿出咖啡沖泡。熱氣裊裊上升,有一種溫暖的感覺。
他拿著咖啡,走到客廳,隨即下意識地昂首往樓上看了一眼。
就只是如此細微的舉動而已。
那一瞬間,他卻停住了所有的動作。
他在看什麼?
他想要看什麼?
這裡只有他一個人。
在發現自己竟不自覺地做了什麼事之後,林想歌放下杯子,低垂著臉,用單手掩住自己額面。
究竟是什麼時候,她居然入侵到這樣的程度?
他站在客廳裡,久久不動。
都是……她害的。
全都是因為郭凝純的緣故。
垂眸注視著已經冷卻的那杯咖啡,他的情緒沉澱下來了。
隔天,放假日,他沒有上班,開了兩個小時車到達某處市區中心。在車站附近有一家大型醫院,醫院的後面則是一處高階私人寓所。
他將車子停在那棟建築前面,按下門鈴。未久,厚重的巨大鐵門自動開啟,他走進去,立刻有兩隻大型犬朝他跑近。
毛茸茸的大狗在他褲管邊磨蹭著,一聲口哨將它們召了回去,只見在主屋前方的庭園中,一名男子手上抱著個小女孩站在那裡,一臉微妙的笑意。
“哎呀,它們好像喜歡你,這些傢伙真是太不會看人了。”大狗在男子身旁繞著圈圈,他身後還有三隻花色品種皆不同的狗。在他肩上熟睡的小女孩動了動,男子疼愛地拍拍她的背,隨即對林想歌道:“怎麼,還真是稀客,連新住處都不讓我知道,怎麼會突然來找我?”
面對這個從高中時代就認識的友人,林想歌直接問道:
“郭凝純在哪裡?”
在他喝醉那天,郭凝純準確地道出關於他的那件事之後,他的疑問也同時解開了。重點不是她怎麼知道的,而是她從誰那裡知道的。
他從未將那件事向任何人提及,連家人也沒有說過。唯一知曉的,就只有在他和前女友交往期間,曾多次告訴他前女友別有心思的這個朋友。前女友離開他之後,男子才向他透露,那些批評完全是有來由的;和二哥同樣就讀同所大學醫學院的男子,曾目睹前女友不止一次去找過他的二哥。
男子聞言,先是愣了一下,隨即拍腿大笑,道:
“不會吧……她真的跑去找你了?哈哈!她真的太妙了!”男子一臉的讚賞。“雖然讓你有所期待,不過不好意思,我不知道她在哪裡。”
“你跟她一直有聯絡。”林想歌用的是肯定句。所以她才會知道那件事。
“沒錯啊,我是跟她有聯絡。”男子大方承認,隨即坐下,一手摸了摸身旁的狗。“從高中時領養它開始,她只要有空就會來看看小卷,平均大概半年一次吧,我家所有的狗都認識她了。但是很抱歉,我還是不曉得她在哪裡,她常到處跑來跑去,而且她沒手機的,通常都是她來找我,我沒什麼必要不會找她。你也知道,我早就有老婆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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