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校園有鬼出沒(二十四)(第1/1 頁)
作為一個男生,最起碼要有雄性激素比雌性激素高吧!于傑只怕雌性激素都比雄性激素高了,而且他的身體中還有子宮和男生的子孫根,這到底是男人還是女人又或者是雙性人?
他的胸部最起碼也有b了,作為一個男人身材壓根不遜於女人,他身上所有的肌肉並沒有任何的力量,反而顯得極其柔美。
這真的是個男人嗎?他的骨骼他的身體結構都似一個女生!
如果說真的性別歧視的話,他真的不是個男人啊!他是個雙性人!
可雙性人也不能生孩子啊!
而且如果真的說這些人是腐女的話,那麼她們看見這兩個人接吻一個並沒有任何的表示,只會覺得這是一件極其稀鬆平常的事情。
因為如果真的覺得同性戀是平等戀愛的話,那麼她們應該把這當做是一場平常不過的感情,同性所做的一切都不是什麼奇怪的事情,因為他們和異性戀一樣都是一種由心而生的戀愛,而不是如此起鬨。
這般的起鬨不是因為喜歡同性戀,而是因為同性戀少見覺得有趣罷了!
而這本就是一本小說,所以在這本小說裡,女性不是用來表示自己惡毒去拆cp,就是化身腐女星星眼。
在這本小說中,于傑是受,南宮麟是攻。
可這所謂攻受到底和異性戀有什麼區別?受長得比女人還像女人就是帶了個把就受歡迎了嗎?他所害死田輕輕的一切就可以原諒了嗎?
打著真愛為名的幌子傷害一個無辜的女生,就是對的了嗎?
憑什麼!
就憑他們是同性戀嗎!
同性戀怎麼了?難道就不是戀愛了?就超出了感情的範圍值得讓別人為他們付出生命了?
打著真愛的幌子做傷害其他人的事情,這到底是多歪的三觀才能做出這種事情!
攻受又是為了什麼?為了讓攻寵受?可感情本就是雙方都要付出,一方無止盡的付出一方無止盡的索求?那真的是感情嗎?那是舔狗罷了!
而也沒有人要求過,同性必須分攻受!
為什麼一定要分攻受?為什麼男同一定要有一個人嬌滴滴?為什麼女同就要有一個像男生?
感情是雙方相互吸引,不是需要你刻意打扮。如果同性都裝作這種男女之間戀愛的樣子,那這種愛情又到底是同是異?
不過是打著同性戀幌子的異性戀罷了!換個性別一樣可以當做異性戀寫的東西?為什麼披著同性戀的皮就可以原諒裡面同性主角的所為了呢?
披著同性戀的皮談著異性戀?這到底喜歡的是什麼?
嶽卿打了個哈欠,感覺自己的精神世界似乎正在被什麼東西侵蝕。
這種東西是她曾經極其熟悉的,作者的筆!
傳聞這種東西有極強的能力,可以開天闢地改寫時空!只要作者想,她的筆就能做到!
無論是怎樣不可思議的事情,只要作者的筆一動,寫下的東西就會發生!
作者的筆是一把神器,它所書寫的東西無人能違抗!
嶽卿看了一眼已經變身迷妹的劉薇,微微嘆了口氣……
作者,害人不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