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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不出百分百的出軌證據。這婚,就無法離嗎?婚姻法不應該保護婦女的合法權益嗎?難道在這樣的情況下,您還是不能下判決嗎?”
說不清為什麼,我總有一種感覺,那便是陸明軒一定承諾了什麼,不然在這樣的情況,審判長竟然還遲遲不下結論,究竟為什麼?
叮咚!
簡訊提示音,在寂靜的法庭顯得那麼刺耳。
得到審判長的批准後,我點開簡訊息的連結。我怎麼也沒想到,居然是上次離婚時,離婚為快點辦理手續而遞錢給工作人員的那則影片。
雖然發信人是個陌生號碼,但是我知道一定他!
除了他,再也不會有第二個人,這麼關心我。
記錄員遞上去時,審判長看了看,意味深長的說了句:“被告還有什麼需要補充的嗎?”
陸明軒半眯著眼睛,看他的樣子,是想從我身上找到一些蛛絲馬跡,差不多有兩分鐘以後,有些絕望的看著我。
“我沒有什麼要補充的。”
平淡的語氣,卻令我全身止不住的寒意,我知道以他的性子,是絕對不會輕易放過我。
即便是如此,也阻止不了我和他離婚的決心!
終於,五分鐘過後,法庭的上空響起審判長那嚴謹而又莊重的聲音。
“本亭宣佈,汪小琪和陸明軒的離婚案正式生效。自今日起,兩人接觸法律夫妻關係。財產劃分如下:江浙路溫情小區歸戶主所有,兩家網店介於婚內發展空間較大,本庭宣佈,原被告各擁有一家網店。如有異議,可又再向更高階法院提起上訴!”
聞言,我暗暗舒了口氣,這場維持了五年之久的婚姻,終於結束了。
“不行,我不同意,憑什麼要解除我和她的夫妻關係?難道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就這樣認定我和婚內出軌?房子憑什麼要分割給她,那是我辛苦賺錢買的!”
審判長並沒有說話,這時記錄員分另給我和陸明軒份判決書,附頁緊隨著我和他各自提供的所有證詞。
特別最後一頁,購房合同的簽字以及首付的收據,讓陸明軒氣死當場直接把判決書撕毀,瞪著血紅的眼睛,嘴裡低吼著的同時,被警員再次押走。
“汪小琪,不要以為,這樣就算了,咱們走著瞧!老子絕對不會放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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