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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定的,當他在去到那間公寓裡,無視我和亮亮的存在,把那女人摟在懷裡的時候,我就知道,我和他之間完了,他們倆那樣恩愛有加,我算什麼?我不過他倆愛情故事裡的小丑而已。
正如那個女人所說,真正的第三者,不是她,而是我。
既然是第三者,那麼退出,才是我應該做的,所以我一定會選擇離婚,這也是林美美所希望的,她覺得我在和這個男人的婚姻中,活得實在太憋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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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李欣宜的出現,亮亮沒有意外被人帶走,這一切真相不被揭發,或許我會願意一直做那個為他做任何事的傻女人,不在乎他對我的冷漠和無視,一直到我們倆都白髮蒼蒼。
可是現在,血淋淋的真實就在那裡被剖開來,我的感情給了一個根本不愛我的男人,我還要繼續和他生活下去,這不是給自已找憋屈是什麼。
我受夠了,絕不會再這麼幹。
周雲大概沒有想到,這次我的態度會如此強硬,他或許以為,我真是小綿羊,可以隨意被他使喚和差遣。
現在見我這樣堅決,他似乎也有些惱羞成怒,再開口時,聲音也冷了許多:“如果你真要和我離婚,那你可要想清楚了,這不是我們兩個人的事,你爸媽會同意你這麼做嗎?”
“結婚是我們兩個人的事,離婚也一樣,關我爸媽什麼事?”我朝他吼回去,這個人,要不要再臉皮厚一點,竟然把我爸媽也拿出來威脅我了。
“好啦,我不跟你多說,你要是徵得你父母的同意,我就和你離婚。”說完,他就關上了他旁邊的床頭燈,鑽進被窩裡打算睡覺。
我則坐在床的另一邊,瞪著他背對的身影,衝他吼:“周雲,你到底什麼意思?我跟你離婚,是為了成全你和那個女人,你不是應該很樂意離的嗎?”
這絕對是我想要離婚的原因之一,但我卻弄不懂了,這個男人既然已親口承認不愛我,他為什麼不和我離婚?還拿我父母威脅我。
因為是深夜,我也不想再去追究他這個問題,帶著疑問,那一夜輾轉難眠,我不知道自已是怎麼睡著的,但事情總得有個了結,想要讓我就這樣跟他不明不白地過日子,我做不到。
當天去保險公司把新弄的合同交上去,我就直奔我父母住的單元房,兩居室的房子,一共住了四口人,可以想見其擁擠程度。
“爸,媽,我也想離婚。”
“啪——”一記重重的耳光扇到我臉上,扇得我眼冒金星,眼淚在眼底直打轉。
我看著找我的那個人,那個養育了我十八年,卻無力供養我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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