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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不同意而繼續拖下去。
只是沒想到,我爸也摞下了狠話:“苗青,你只要敢離這個婚,我就不認你這個女兒,這個家裡沒有你的位置,你就給我滾出去,滾得越遠越好!”
我媽一聽這話就急了,趕緊哭著來求我:“青啊,青,你快好好跟你爸說句話,說這個婚咱不離,不能離啊。”
但我只是站在原地,倔強地不肯低頭,我知道,我不能再因為他們的阻止而繼續拖下去,這樣只會讓周雲以為,我是真的捨不得他,捨不得他優越的條件,只會讓他更加看不起我,而將來的日子,他會更加肆無忌憚,即使他以後不會和李欣宜有結果,但難保不會有第二個,第三個李欣宜出現。
我算看出來了,周雲根本就沒把我當他的老婆看過,我不過是他的傭人,使喚丫頭兼暖床的工具,我他麼瞎了眼才會找上的他,如今,怎麼也不能再讓他這樣把我當奴隸使喚下去了。
因此,我毅然起身,然後對我爸深深鞠一躬道:“對不住二位老人家,婚我離定了,這個家,我也不會回來了,你們倆多保重。”
說完,我就拉開房門走了出去,迎面就是亮亮揚著可憐兮兮的小臉,聲音稚嫩道:“媽媽,你不要我了嗎?你真的不要我了嗎?我會乖,會聽話,你不要不要我啊,嗚嗚……”
孩子的眼淚如決堤的洪水,說來就來,怎麼也止不住,我被他的哭聲感染,也忍不住落下淚來,然後蹲下身,將他抱在懷裡,緊緊地抱住,像是要把他揉入我的身體裡一般。
我常常在想,為什麼亮亮不是我親生的孩子,這樣我就可以把他帶在我身邊,只可惜,他是那對賤人的孩子,我不能把他帶走,我沒有資格,也沒有義務。
70去法院
我不知道我的未來在何方,我只是一個打工者,今天有工作就有飯吃,明天一旦飯碗不在,連吃飯都成了問題,又怎麼能帶孩子呢?
從這一點上,我又覺得亮亮是幸運的,他沒有一個像我一樣窮困的母親。
離開父母家,我就給林美美打了電話,說要寄住在她家,林美美二話沒說,就道:“你在哪兒,我來接你。”
我說了個地址,林美美的車很快就開了來,然後把我帶去了酒吧一條街,讓我看到了她準備新開張的酒吧。
名叫午夜玫瑰的酒吧門口,才新裝修的門面,霓虹燈牌閃爍,有玫瑰,也有花體字,看起來還蠻像樣。
一旁的林美美興奮道:“青兒,以後這裡就是我要創業的地方,如果你無處可去,可以來幫我啊。”
“我?”我指著自已問道,“可我什麼都不會。”
“讓你來這裡幫我賣酒,需要會什麼?只要會說話就成,你不是拉保險的嗎?那也是需要嘴皮子說的,你把你拉保險的嘴上功夫,用在推銷酒上,就行了。”
可我怎麼記得,酒吧裡的客人一般都是自已選酒,需要酒水推銷的,好像是小飯館的吧?
但林美美卻沒有聽我的解釋,只是把我帶進了酒吧裡面。
這間酒吧是別人轉給林美美的,以前也是做酒吧生意的,所以裡面只是稍稍做了些改動,添置了些傢俱還有酒具,讓整個酒吧間看起來更有氣氛一些,適合喜歡浪漫喝酒聊天的人們來這裡喝酒休息。
但對我這樣一直是家庭婦女的人來說,酒吧其實是個禁地,根本就不會來。
林美美把我帶到這裡來,是因為我說無處可去,她就把酒吧裡給員工住的房間整理出來讓我暫時借住。
“為什麼不讓我去你家住?你一直是一個人的。”我對林美美的安排有些不滿。
“不讓你去我那兒是為你好,你知道的,我這個人一向不可能是自已一個人的嘛。”林美美衝我擠眉弄眼,然後我就明白了,她不是一個人住,那麼她那裡自然是有男人了。
每個人生活的方式不同,即使我和周雲離了婚,我恐怕也不會像林美美那樣,隨意和男人們同居或者上床,但她的生活,我無權干涉。
沒過幾天,我就把離婚訴狀遞到了法院,很快便受理了,不管周雲當初為什麼不願意離婚,但因為法院的傳票,他還是隻能應訴,整個離婚訴訟過程並不複雜,因為新婚姻法的規定,家裡的房子什麼的,都是周雲出錢買的,我沒有參與任何經濟方面的幫助,所以我無權擁有那套房子,而周雲的其它財產,沒有公示,或者,他根本就是有意要隱瞞,不讓我得到,而我,為了儘快離婚,在財產分割方面,幾乎沒有提出任何要求。
周雲只是在應訴的時候,